(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行政法规”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行政法规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总称 B.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C.由全部的行政法规构成的法律部门称作行政法部门 D.行政法规是一种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法律渊源

题目
(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行政法规”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行政法规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总称
B.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C.由全部的行政法规构成的法律部门称作行政法部门
D.行政法规是一种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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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立法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 )。


    正确答案:C
    广义的立法泛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既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也充分地反映了立法者和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因此答案选C。

  • 第2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英美法系又可以称为法典法系
    B.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C.英美法系国家中,有些国家实行不成文宪法制
    D.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罗马法


    答案:C
    解析:
    解析: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也属于英美法系,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基本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包括英国法系和美国法系。英国法系采取不成文宪法制,美国法系采用成文宪法制,因此c选项正确。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D选项错误。

  • 第3题:

    (2008年真题)在法的本质问题上,下列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是(  )。
    A.霍布斯主张神意论
    B.格劳秀斯坚持理性论
    C.卢梭强调社会控制论
    D.庞德提出民族精神论


    答案:B
    解析:
    解析:霍布斯主张理性论,故A错误;格劳秀斯是理性论的代表人物,故B正确;卢梭是意志论的代表人物,C错误;庞德是社会控制论的代表人物,D错误。

  • 第4题:

    (2009年真题)法律与道德相比较而言,下列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律的要求更高
    B.法律规范的产生更早
    C.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更广
    D.法律规范的内容更加具体和明确


    答案:D
    解析:
    解析: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因此,法律与道德相比较而言,道德的要求更高,A项错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的产生必须以阶级的分化和国家的建立为前提;道德是人们在交往中自然演进形成的,只要人们结成社会进行生产和生活,道德就必然会出现并发挥作用。因此,从起源上看,法律的出现晚于道德。法律与道德的适用范围有交叉,但不完全重叠,但整体来说,道德调整的范围远大于法律。法律规范具有明确性、具体性、统一性,在现代社会中,通常以成文的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规范的要求往往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故D项正确。

  • 第5题: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监督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律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B.法律监督是平行主体之间的监督
    C.法律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监督
    D.行政监督属于外部法律监督


    答案:A
    解析:
    解析:我国的法律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监督的主体具有多样性,对特定的被监督者而言,既包括来自上级的监督,也有同级权力机关、专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还有社会监督,因此既不能说法律监督是平行主体之间的监督,也不能说法律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监督,B、C选项表述错误。行政监督既有外部法律监督,也有内部监督,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

  • 第6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我国是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组成的统一国家
    B.我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体现了权力的横向配置关系
    C.我国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
    D.我国的各个地方行政单位享有的权力属于“剩余权力”


    答案:A
    解析:
    解析: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又是统一的国家,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 第7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的强制性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公法具有强制性,而私法不具有强制性
    B.人们遵守法律主要是基于对法律强制性的恐惧
    C.法律对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成员没有强制性
    D.法律的强制性是法律发挥作用的最后保障


    答案:D
    解析:
    解析:所谓强制性,就是指各种社会规范所具有的、借助一定的社会力量强迫人们遵守的性质。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又由于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具有统一性、权威性、普遍性,即对象的广泛性和效力的重复性。因此,不论公法还是私法都具有强制性,法律对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成员也具有强制性。A、C选项错误。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的保障手段。也就是说法律的国家强制性只是一种可能性,人们不遵守法律将会受到法律制裁,但不能说人们遵守法律主要是基于对法律强制性的恐惧,因为人们遵守法律的因素主要有道德的力量、法律的指引作用等。因此,B选项错误。法律的强制性是法律发挥作用的最后保障,D选项正确。

  • 第8题: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行政责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行政责任主要是无过错责任
    B.财产责任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方式
    C.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D.行政责任产生的原因是行政违法行为或法律法规的规定


    答案:B,C,D
    解析:
    解析: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相比,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较为多样化,可以是行为责任、精神责任、财产责任,甚至还可以是人身责任。因此,B、c、D三选项表述正确。在行政法律领域,实行过错推定的方法,一般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其主观上有过错,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行政责任主要是无过错责任的说法不成立,A选项错误。

  • 第9题:

    (201O年真题)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特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B.承袭罗马法传统,不制定法典
    C.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
    D.诉讼不采用对抗制,法官是双方争议的裁决者


    答案:C
    解析:
    解析:将法分为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的主要分类,A选项错误。英美法系通常不制定法典,但不是承袭罗马法传统,因为承袭罗马法传统的是大陆法系,B选项错误。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C选项正确。英美法系诉讼采用对抗制,法官居于中心地位,D选项错误。

  • 第10题:

    (2007年真题)TNI关于“刑法”这一概念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刑法”可以用作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法律部门的名称
    B.“刑法”可以用作我国的一种法律渊源的名称
    C.“刑法”可以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一法律文件的简称
    D.“刑法”可以用作我国法学体系中一个法学分支学科的名称


    答案:A,C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部门、法律渊源、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学分支学科间的关系。“刑法”可以用作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法律部门的名称,也可以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一法律文件的简称,但不能用作我国的一种法律渊源的名称,因为法律渊源是按照法的产生主体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刑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一个分支学科的名称。因此,D项错误。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2012年真题]
    A

    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B

    属于国家内政

    C

    任何国家不得干涉

    D

    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行政区域划分是指国家根据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把国家领土划分为大小不同、层次不等的行政单位,在此基础上设立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的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因此,行政区域划分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部事务的权力,是国家行使管辖权的体现,进而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属于国家内政任何国家都不得干涉
    D项,我国《宪法》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共同行使行政区域划分的权力,除此之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也有对行政区划的相关规定。可见,我国关于行政区域的划分,不仅可以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也可以由《地方组织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的授权机关进行。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

    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

    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D

    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我国法人分类中的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均属于传统大陆法系法人分类中的社团法人。《民法总则》第88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据此,并不是所有社团法人的成立都需要登记。
    B项,中国人民银行在性质上属于由国务院领导的、我国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企业法人,而是机关法人
    C项,法人的联营是2个以上法人之间联合经营,包括3种形式:①法人型联营;②合伙型联营;③合同型联营。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即法人之间可以成立合伙型联营。
    D项,所有的公司均属于企业法人,一人公司是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公司类型,即一人公司均为法人

  • 第13题:

    下列关于我国地理方面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我国地理方面的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B
    解析:
    D选项:五岳分别是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海拔2154.9米,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北岳恒山、中岳嵩山,故D表述不正确。B选项:南海有四个群岛,分别是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故B选项表述正确;C选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故C选项表述不正确;A选项:东北平原面积达35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平原,故A项表述错误。综上所述,本题选择B选项。

  • 第14题:

    (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被害人所负的一种法律责任
    B.民事责任的功能是救济当事人的权利,不具有惩罚的功能
    C.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D.在我国,承担违宪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


    答案: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社会而非向被害人所负的一种法律责任,A项错误。民事责任的主要功能是救济当事人的权利,但不排除具有惩罚的功能,B项错误。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我国,行政责任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类:(1)一般公民、法人违反一般经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无过错行政责任。(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行政处分(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诉讼败诉后产生的行政责任。因此行政责任不仅指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C项错误。违宪责任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我国,承担违宪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D项正确。

  • 第15题: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道德与法律的内容互相渗透
    B.道德因素影响执法与司法
    C.道德水平高低影响法的遵守
    D.法律是道德的价值基础


    答案:A,B,C
    解析:
    解析: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A选项正确。道德是法律运作的社会基础,法律权威、力量、合法性的发挥和实现是建立在道德这一基石之上的。法治的形成和实现都离不开道德信念的支持,人们的道德水平越高,守法的程度也越高,选择法律所认可的合法行为的程度也越高。在具体的法律运作过程中,人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水平的高低,特别是法官、律师、检察官、警察的道德信念、原则、水平的状态,直接影响法律的实施和实现,B、C选项正确。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是判断、评价法律的价值尺度。D选项错误。

  • 第16题:

    (201O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律应使人知晓,不知者不为罪
    B.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C.在现代社会,法律完全不具有溯及力
    D.法的效力高低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


    答案:B
    解析:
    解析: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但不意味着不知法者不为罪。因为是否知法是个体问题,法律公布后不知法也要适用法律。在现代社会,法律以不具有溯及力为原则,以有溯及力为例外。法的效力高低不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而是取决于其制定主体。

  • 第17题: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制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罚金与罚款没有性质上的区别
    B.行政处分不属于法律制裁
    C.民事制裁都是财产制裁
    D.法人可以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


    答案:D
    解析:
    解析:罚款、行政处分都是行政制裁的主要方式,罚金是刑事制裁的方式,与罚款有性质上的区别,A、B选项错误。民事制裁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因此并不都是财产制裁,C选项错误。法人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如果实行双罚制,则法人就是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D选项正确。

  • 第18题:

    (2008年真题)下列关于政权组织形式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政权组织形式决定国家性质
    B.政权组织形式是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
    C.政权组织形式是形成全民意志的方式
    D.没有适当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管理就无法有效进行


    答案:B,D
    解析:
    解析:政权组织形成(政体)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没有适当的政权组织形式,就无法管理国家。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作用于国体。

  • 第19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B.法理学为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了立场、观点和方法
    C.法理学属于应用法学和国内法学
    D.法理学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


    答案:A,B
    解析:
    解析: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一门重要的理论学科。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即一般法、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这里的一般法既指法的整个领域也指古今中外的一切法。‘因此C、D表述错误。法理学是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法理学的材料来源,是通过对所有部门法材料进行高度抽象概括获得的。法理学既提供了研究部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它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对部门法学的研究又有指导意义。

  • 第20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与国家的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律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
    B.法律决定国家的性质
    C.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D.法律确认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答案:C,D
    解析:
    解析: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着法的形式。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确认和宣告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

  • 第21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律解释一般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
    B.法律解释是一个客观的过程,不具有价值取向性
    C.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具有法律效力
    D.法律解释有时可以起到弥补立法不足的作用


    答案:A,C,D
    解析:
    解析: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A正确。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指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B错误’。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正式解释即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才具有法律效力。C表述正确。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D表述正确。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国体、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B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C

    我国政体按照全民民主制原则建立

    D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正确答案: A
    解析:
    国体是指国家性质即国家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政体是指根据统治阶级所确定的原则,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组织体系。现行《宪法》第一章“总纲”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现行《宪法》序言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由此确定了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表述,错误的是(  )。(2018真题)
    A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结束

    B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C

    生效的合同一定成立

    D

    成立的合同一定生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