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邱某欲开设一家花店,在申请营业执照的过程中,工商局提出的哪些要求是合法的?( )A、要求邱某必须本人到工商局来申请B、要求邱某必须提供开办花店的相关材料C、要求邱某不能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D、要求邱某对其提供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题目

公民邱某欲开设一家花店,在申请营业执照的过程中,工商局提出的哪些要求是合法的?( )

A、要求邱某必须本人到工商局来申请

B、要求邱某必须提供开办花店的相关材料

C、要求邱某不能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D、要求邱某对其提供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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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邱某向同事汪某声称自己可以买到原装进口音响,汪某遂交给邱某l万元由邱某为自己购买进口音响一套。邱某拿到钱后将其挥霍一空,汪某多次追要无果,非常生气。一日,汪某专程找到邱某的母亲孙某说:“你儿子骗了我1万元钱,他再不还钱我就到公安局报案让他坐牢。”孙某肯求汪某不要报案,汪某提出:“除非你替你儿子还钱。”孙某只得同意,但提出现在没有钱。汪某要求孙某打一个欠条,孙某便写了一个欠汪某1万元保证在1个月内还钱的欠条。孙某同意替邱某还钱的行为属于( )。

    A. 有效的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 因受胁迫而为的无效民事行为

    D.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C
    本题中孙某受邱某胁迫而害怕,由于害怕而实施了打欠条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三项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故选择c项。应当注意,本题不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固然《合同法》第52条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修正了《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但是民事法律行为除了合同之外,尚有代理、单方法律行为、婚姻、遗嘱等形式。换言之,《合同法》通过之后,《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在合同效力范围以外仍然有效。本题之题干及选项只问及民事行为的效力,与合同无涉,故仍应适用《民法通则》第58条之规定。

  • 第2题:

    邱邱是被父亲遗弃的流浪儿童。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待了两年后,邱邱被安排到技术中心接受技能培训。邱邱认为这是救助保护中心不管他了,因此焦虑不安,对去技校学习没有兴趣。针对邱邱目前的情况,社会工作者介入的重点应是()。

    A.联系技校老师为邱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B.引导邱邱要自立自强,将来好自力更生
    C.处理邱邱曾经被亲人遗弃的内心冲突
    D.动员周围的同龄伙伴来劝说邱邱

    答案:C
    解析:
    题中邱邱产生焦虑的原因是认为教助保护中心不管他了.这是邱邱曾经被遗弃的经历造成的,所以社会工作者介人的重点应是帮助邱邱处理曾被遗弃的内心冲突

  • 第3题:

    4、邱某与秦某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邱某诉至区法院要求确认秦某占有的房屋系自己的。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房屋归邱某所有。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邱某请求区法院制作判决书的,区法院可以制作判决书

    B.区法院可以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C.区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D.区法院制作调解书后,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A

  • 第4题:


    赵某与邱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案


    赵某与邱某系夫妻关系,邱某的父亲重病需要大量医药费,但赵某不愿意负担治疗费用,邱某无奈,向法院申请离婚请求分割财产,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后邱某听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部分财产,遂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将夫妻共有,但登记在赵某名下的价值70万元的汽车判决归邱某所有。


    法院判决作出后、在邱某变更车辆登记之前,赵某以该汽车作抵押向李某借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为使邱某不能将汽车变现,赵某将法院判决相关事项告知郑某后把汽车借给没有驾照的郑某使用,并谎称车辆被盗。一日,郑某违反交通规则驾驶,与一辆货车相撞,车身严重受损。经查,郑某负全部责任。


    【问题】


    1.法院将汽车判归邱某所有,有何法律依据?


    2.李某能否取得汽车抵押权,为什么?


    3.汽车价值减损,李某的债权如何保护?


    4.若汽车报废后,保险赔偿40万元,邱某的损失如何弥补?




    答案:
    解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法院申请分割部分财产。


    2.可以。汽车自法院判决作出之日起归邱某所有,赵某将汽车抵押给李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汽车登记在赵某名下,李某作为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在赵某名下的汽车为赵某所有,李某善意取得抵押权。


    3.赵某的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抵押权人李某有权要求赵某恢复汽车的价值或者要求赵某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赵某不履行的,李某有权要求赵某提前清偿债务。


    4.邱某有权获得40万元保险金,余下的损失部分可要求赵某、郑某赔偿。



    抵押是以抵押物的价值来保证债务履行物权担保方式,抵押物价值减损会增加债务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故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重新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债权人可能因为债务无法履行而使自己的利益处于风险之中,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




  • 第5题:

    公民甲欲开办一鲜花店,在申请营业执照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甲不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该要求违反《行政许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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