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人民代表选举过程中,选民张某因不识字,让其17岁的儿子代写选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如张某能够独立书写选票,则不能委托他人代写B.张某不能委托儿子代写选票,因为儿子没有选举权C.如张某因身体残疾不能写选票,也可委托其儿子代写选票D.张某委托他人代写选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题目

在镇人民代表选举过程中,选民张某因不识字,让其17岁的儿子代写选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张某能够独立书写选票,则不能委托他人代写

B.张某不能委托儿子代写选票,因为儿子没有选举权

C.如张某因身体残疾不能写选票,也可委托其儿子代写选票

D.张某委托他人代写选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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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更多“在镇人民代表选举过程中,选民张某因不识字,让其17岁的儿子代写选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 ”相关问题
  • 第1题: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独疾不能写选票的,()

    A、必须委托律师代写

    B、必须委托选举委员会代写

    C、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D、必须委托村长代写


    答案:C

  • 第2题:

    根据我国选举法,选民如是病残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

    A.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B.画圆圈表示

    C.打“√”标志

    D.举手代替


    A.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B.画圆圈表示
      C.打“√”标志
      D.举手代替
      正确答案:A,B,C,D

  • 第3题:

    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35人,高获得选票6831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41人,高获得选票3421张
    C.参加的人数为13613人,高获得选票6749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85人,高获得选票 13073 张


    答案:B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0、41条。

  • 第4题:

    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 663人,高获得选票6 831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 841人,高获得选票3 421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 643人,高获得选票6 749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 685人,高获得选票13 073张


    正确答案:B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经过计算可知B选项符合要求。

  • 第5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行为与法律的规定不相一致?()

    A、某村村民王某一家五口人均在外地经商,其中四人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在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曰,王某全家委托其在老家的姑姑张某代表王某家四人对候选人孙某投了赞成票
    B、某县人大常委会主持本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某县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某选区共有选民3579人,其中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753人,候选人张某获得了1123张赞成票。县选举委员会宣布张某当选县级人大代表
    D、某乡在进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某选区有选民835人,张某当选为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半年后,张某因严重失职,被其所在选区选民提出罢免。在罢免投票中,共有735人参加了投票,有370位选民赞成罢免张某。张某最终丧失了代表资格

    答案:A,B,C,D
    解析:
    我国《选举法》第40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所以A项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8条规定,县级和乡级在进行人大代表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作为主持选举的组织,县级选举委员会虽然受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但人大常委会本身不主持选举,所以B项错误。C项中,虽然候选人张某获得了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赞成,但由于参加投票选民未达到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所以选举本身是无效的,张某也就无法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第50条规定,在罢免由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时,只有赞成票超过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时,罢免才能生效。D项中,虽然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了全体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也超过了参加投票选民的半数,但没有达到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所以是无效的,故该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有权提出法律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各代表团审议,可见不同主体提出的法律议案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