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关市、县级()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A.环境保护部门B.水行政部门C.人民政府D.党委

题目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关市、县级()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A.环境保护部门

B.水行政部门

C.人民政府

D.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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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

    A.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B.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C.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
    D.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 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消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 第2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B: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C: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 第3题: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水环境质量标准

    B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无需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B,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该条并未说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水环境质量标准。

  • 第4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B.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C.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 第5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有关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 方水环境质量标准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 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 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A,C
    解析:
    原文第十二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走的顷目,制走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顶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已作规走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