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列举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对清末教育进行的重要改革。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清末和中华民国司法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

    A.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B.南京临时政府首次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

    C.实行刑事公诉制度始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D.清末和南京临时政府以司法部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BCD
    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和中华民国司法制度的综合考查。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这是我国首次规定检察官、法官的考试任用制度,因此,A项表述正确,不选。清末首次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因此,B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清末开始实行刑事公诉制度,因此,C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清末掌管全国的司法行政机关是法部,北洋政府、南京临时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和现政权都以司法部作为掌管全国的司法行政机关,因此,D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

  • 第2题:

    在中国近代,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重要法律渊源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
    B.南京临时政府
    C.北洋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C,D
    解析:
    解析:在近代,以判例和解释例作为其法律渊源的政权有两个,一个是北洋政府,另一个是南京国民政府。

  • 第3题: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被任命为临时政府教育总长,()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
    蔡元培;1912年1月9日

  • 第4题:

    《暂行新刑律》正式公布于()

    • A、清末
    • B、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 C、北洋政府时期
    • D、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正确答案:C

  • 第5题:

    1912年1月1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发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之标准》及课程表,同年3月又公布了《国民教育部官职令》。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后,制定了()学制系统,规定初等小学校之下设蒙养园。


    正确答案:壬子癸丑

  • 第7题:

    中国近代律师公证制度,始于()时期。

    • A、清末
    • B、南京临时政府
    • C、北京政府
    • D、南京国民政府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简述辛亥革命以后,南京临时政府对文书工作进行的改革。


    正确答案:1912年元月,临时政府内务部奉大总统令,颁发了《公文程式》五条,指出:“现今临时政府业已成立,所有行用公文程式,亟待规定,以期划一,而利推行。”并规定行用公文分为“令”、“咨”、“呈”、“示”、“状”五种,明确了这些文种的使用范围。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教育改革措施?

    正确答案: ①制订教育方针和新的教育宗旨。重视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
    ②进行教育行政机构的改革,由教育部取代清代的学部。
    ③制订新学制即“壬子、癸丑学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南京临时政府对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正确答案: 南京临时政府按照资本主义法制的基本精神,在诉讼审判方面设计了许多制度,也推进了一系列改革。尽管因为时间短,加上斗争形势复杂.许多措施还没有来得及实施,许多方案也刚刚歼始尝试,但是,它们都代表着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当时背景下的探索,为后来审判制度的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禁止刑讯。刑讯逼供导致冤案丛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一大特色。临时政府首先从消除刑讯开始,改革审判制度。1912年3月发布了《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内务部咨司法部严令所属官厅一律停止刑讯文》、《司法部咨各省都督禁止刑讯文》,要求今后不论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种案件,一概不准刑讯。鞫狱当视证据之充实与否,不宜偏重口供;要将从前各种不法刑具,悉令焚毁;还求各地要不时派员巡视,“如有不肖官司,日久故伎复萌,重煽亡清遗毒者,除褫夺官职外,付所司治以应得之罪”,反映了孙中山对保障民权的重视。
    第二,禁止体罚。《大总统令内务、司法部通饬所属禁止体罚文》指出:“体罚制度,为万国所摒弃,中外所讥评”,应该迅速予以革除。规定以后不论司法、行政各官署,审理及判决民刑案件,不准再用笞、杖、枷号及其他不法刑具。其罪当笞、杖、枷号者,悉改科以罚金、拘留等。民事案件,有赔偿损害、恢复原状,刑事案件,可处罚金、拘留、禁锢、大辟等,皆不许再违法使用体罚。
    第三,罪刑法定,不溯及既往。针对民国之初党派活动频繁,政治斗争黑幕重重,仇恨、暗杀不断的现状,孙中山在《致陈炯明及各省都督电》强调,“法令所加,只问其现在有无违法,不得执既往之名称以为罪罚”。在他的要求下,内务部在答复关于保护人民财产令时,强调法令效率不能溯及既往。
    第四,实行审判公开和陪审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法院之审判,须公开之,但认为妨害安宁秩序者,得秘密之。”充分表明临时政府推行司法公正的精神与决心。根据这一规定,南京临时政府对于除妨碍安全等特殊案件外的一般案件,规定都采公开审判。同时临时政府还提出要引进西方的陪审制度,选拔有识之士参与陪审,以提高案件的透明度。
    第五,反对株连。孙中山还提出“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准备日后制定法典时,“详细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填空题
    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后,制定了()学制系统,规定初等小学校之下设蒙养园。

    正确答案: 壬子癸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民国初年南京临时政府设立()作为统辖全国的最高教育行政机关。
    A

    教育部

    B

    教育新部

    C

    学部

    D

    大学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清末及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措施,对当下我国的司法改革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何启示?


    答案:
    解析:
    清末的司法改革,对传统司法组织体制进行了调整,改刑部为法部,使得行政与司法分立;南京临时政府确立了司法独立的原则。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将行政与立法分开,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清末的司法改革,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度。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完善人民法院系统,落实贯彻审级制度,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增加案件最终判决公正系数,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清末的司法改革,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中试行律师制度,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我们在当今司法改革中,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快建设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互聘机制。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禁止刑讯、禁止体罚,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等举措。

  • 第14题:

    民国初年南京临时政府设立()作为统辖全国的最高教育行政机关。

    A教育部

    B教育新部

    C学部

    D大学院


    A

  • 第15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


    正确答案:(1)建立新型的司法机关
    为贯彻三权分立,实现司法独立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中央设“临时中央裁判所”,后改称“法院”;地方审判机构称作“审判厅”,实行四级三审制。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
    (2)改革审判制度
    仿效西方文明的审判方式,颁布《禁止刑讯文》、《禁止体罚文》,废除封建的刑讯体罚制度。
    (3)采用律师制度
    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草拟《律师法草案》,实行律师辩护制度、公审制度、陪审制度。

  • 第16题: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初,国民政府沿用了清末的视学制度,在教育部特设主持全国视学工作的专门机构视学室。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教育改革措施?


    正确答案: ①制订教育方针和新的教育宗旨。重视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
    ②进行教育行政机构的改革,由教育部取代清代的学部。
    ③制订新学制即“壬子、癸丑学制”。

  • 第18题:

    我国第一部正式宪法公布于()时期。

    • A、清末
    • B、北洋政府
    • C、南京临时政府
    • D、南京国民政府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试述南京临时政府对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正确答案: 南京临时政府按照资本主义法制的基本精神,在诉讼审判方面设计了许多制度,也推进了一系列改革。尽管因为时间短,加上斗争形势复杂.许多措施还没有来得及实施,许多方案也刚刚歼始尝试,但是,它们都代表着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当时背景下的探索,为后来审判制度的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禁止刑讯。刑讯逼供导致冤案丛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一大特色。临时政府首先从消除刑讯开始,改革审判制度。1912年3月发布了《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内务部咨司法部严令所属官厅一律停止刑讯文》、《司法部咨各省都督禁止刑讯文》,要求今后不论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种案件,一概不准刑讯。鞫狱当视证据之充实与否,不宜偏重口供;要将从前各种不法刑具,悉令焚毁;还求各地要不时派员巡视,“如有不肖官司,日久故伎复萌,重煽亡清遗毒者,除褫夺官职外,付所司治以应得之罪”,反映了孙中山对保障民权的重视。
    第二,禁止体罚。《大总统令内务、司法部通饬所属禁止体罚文》指出:“体罚制度,为万国所摒弃,中外所讥评”,应该迅速予以革除。规定以后不论司法、行政各官署,审理及判决民刑案件,不准再用笞、杖、枷号及其他不法刑具。其罪当笞、杖、枷号者,悉改科以罚金、拘留等。民事案件,有赔偿损害、恢复原状,刑事案件,可处罚金、拘留、禁锢、大辟等,皆不许再违法使用体罚。
    第三,罪刑法定,不溯及既往。针对民国之初党派活动频繁,政治斗争黑幕重重,仇恨、暗杀不断的现状,孙中山在《致陈炯明及各省都督电》强调,“法令所加,只问其现在有无违法,不得执既往之名称以为罪罚”。在他的要求下,内务部在答复关于保护人民财产令时,强调法令效率不能溯及既往。
    第四,实行审判公开和陪审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法院之审判,须公开之,但认为妨害安宁秩序者,得秘密之。”充分表明临时政府推行司法公正的精神与决心。根据这一规定,南京临时政府对于除妨碍安全等特殊案件外的一般案件,规定都采公开审判。同时临时政府还提出要引进西方的陪审制度,选拔有识之士参与陪审,以提高案件的透明度。
    第五,反对株连。孙中山还提出“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准备日后制定法典时,“详细规定”。

  • 第20题:

    填空题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被任命为临时政府教育总长,()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

    正确答案: 蔡元培,1912年1月9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初,国民政府沿用了清末的视学制度,在教育部特设主持全国视学工作的专门机构视学室。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列举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对清末教育进行的重要改革。

    正确答案: 第一,中国资产阶级在教育部成立后首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并以此作为民国初年改革封建教育的纲领性文件。第二,确立民初教育方针,包含德智体美四因素,体现了受教育者身心和谐发展的思想。第三,制定壬子癸丑学制,这是民国的第一个学制,较全面地反映了资产阶级对教育的要求,也是民国初期的中心学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1912年1月1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发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之标准》及课程表,同年3月又公布了《国民教育部官职令》。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