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是(

题目
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是()。
A:刘玉
B:谢欢
C:谢欢、谢琴、谢雨
D:刘玉、谢欢、谢琴、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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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刘先生与何女士与197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刘飞。2004年1月刘飞与王清结婚,王清在国有公司工作,并于2005年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飞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清未再改嫁而尽心尽力照顾刘先生和何女士。20017年刘先生逝世,留下房屋6间,存款10万元,另有承包的山地100亩。刘先生留有遗嘱,房屋留给何女士,存款给刘霞。7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遗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
    B:自书遗嘱可以打印,本人签名
    C: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
    D:录用遗嘱须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答案:B
    解析:

  • 第2题:

    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二回答7~10题。

    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儿子谢欢()。
    A:可以获得一套房屋
    B:可以获得15万元存款
    C:可以获得一套房屋与15万元存款
    D:什么也无法获得

    答案:D
    解析: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而且内容相互冲突的,推定遗嘱人修订、撤销了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不过,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应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本案中刘玉是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如果遗嘱人明确表示要对遗嘱进行修订、撤销,遗嘱需要具备法定形式,并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对公证的遗嘱进行修订或者撤销,即刘老太太的第一封自书遗嘱无效。


    如果遗嘱人明确表示要对遗嘱进行修订、撤销,遗嘱需要具备法定形式,并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对公证的遗嘱进行修订或者撤销。


    本案中,刘老太的遗嘱只有最后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有效,所以谢欢什么也无法获得。

  • 第3题:

    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二回答7~10题。

    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是()。
    A:刘玉
    B:谢欢
    C:谢欢、谢琴、谢雨
    D:刘玉、谢欢、谢琴、谢雨

    答案:A
    解析: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而且内容相互冲突的,推定遗嘱人修订、撤销了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不过,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应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本案中刘玉是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如果遗嘱人明确表示要对遗嘱进行修订、撤销,遗嘱需要具备法定形式,并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对公证的遗嘱进行修订或者撤销,即刘老太太的第一封自书遗嘱无效。


    如果遗嘱人明确表示要对遗嘱进行修订、撤销,遗嘱需要具备法定形式,并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对公证的遗嘱进行修订或者撤销。


    本案中,刘老太的遗嘱只有最后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有效,所以谢欢什么也无法获得。

  • 第4题: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

    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是( )。

    A.刘玉
    B.谢欢
    C.谢欢、谢琴、谢雨
    D.刘玉、谢欢、谢琴、谢雨

    答案:A
    解析: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而且内容相互冲突的,推定遗嘱人修订、撤销了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不过,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应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本案中刘玉是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

  • 第5题:

    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是()。
    A:刘玉
    B:谢欢
    C:谢欢、谢琴、谢雨
    D:刘玉、谢欢、谢琴、谢雨

    答案:A
    解析:

  • 第6题:

    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刘玉()。
    A:可以获得一套房屋
    B:可以获得15万元存款
    C:可以获得一套房屋与15万元存款
    D:什么也无法获得

    答案:C
    解析:

  • 第7题: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关于刘老太太的遗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按第二份自书遗嘱执行
    • B、第一份自书遗嘱无效
    • C、第二份自书遗嘱无效
    • D、三份遗嘱都有效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刘玉()

    • A、可以获得一套房屋
    • B、可以获得15万元存款
    • C、可以获得一套房屋与15万元存款
    • D、什么也无法获得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儿子谢欢()

    • A、可以获得一套房屋
    • B、可以获得15万元存款
    • C、可以获得一套房屋与15万元存款
    • D、什么也无法获得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不定项题
    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是()。
    A

    刘玉

    B

    谢欢

    C

    谢欢、谢琴、谢雨

    D

    刘玉、谢欢、谢琴、谢雨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儿子谢欢()。
    A

    可以获得一套房屋

    B

    可以获得15万元存款

    C

    可以获得一套房屋与15万元存款

    D

    什么也无法获得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不定项题
    本案中,周峰如果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当法定继承,则继承人为()。
    A

    刘玉

    B

    刘玉、周美

    C

    刘玉、周美、赵琳

    D

    周美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二回答7~10题。

    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刘玉()。
    A:可以获得一套房屋
    B:可以获得15万元存款
    C:可以获得一套房屋与15万元存款
    D:什么也无法获得

    答案:C
    解析: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而且内容相互冲突的,推定遗嘱人修订、撤销了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不过,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应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本案中刘玉是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如果遗嘱人明确表示要对遗嘱进行修订、撤销,遗嘱需要具备法定形式,并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对公证的遗嘱进行修订或者撤销,即刘老太太的第一封自书遗嘱无效。


    如果遗嘱人明确表示要对遗嘱进行修订、撤销,遗嘱需要具备法定形式,并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对公证的遗嘱进行修订或者撤销。


    本案中,刘老太的遗嘱只有最后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有效,所以谢欢什么也无法获得。

  • 第14题:

    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二回答7~10题。

    关于刘老太太的遗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按第二份自书遗嘱执行
    B:第一份自书遗嘱无效
    C:第二份自书遗嘱无效
    D:三份遗嘱都有效

    答案:B
    解析: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而且内容相互冲突的,推定遗嘱人修订、撤销了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不过,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应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本案中刘玉是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如果遗嘱人明确表示要对遗嘱进行修订、撤销,遗嘱需要具备法定形式,并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对公证的遗嘱进行修订或者撤销,即刘老太太的第一封自书遗嘱无效。


    如果遗嘱人明确表示要对遗嘱进行修订、撤销,遗嘱需要具备法定形式,并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对公证的遗嘱进行修订或者撤销。


    本案中,刘老太的遗嘱只有最后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有效,所以谢欢什么也无法获得。

  • 第15题:

    村民刘男因病于2004年6月7日死亡。死亡时,留有个人遗产:存款2万元人民币;房屋六间。刘男死亡前有自书遗嘱一份,遗嘱中指定遗产“房屋六间”由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女刘女获得。刘男并将遗嘱的副本一份交给了侄女。刘男死亡时,有父母、两个成年未婚子女刘小男和刘小女。2004年8月10日,刘男的哥哥将刘男的父母、儿子刘小男和女儿刘小女、侄女刘女召集在一起商量遗产分割的事情。在商讨过程中,刘男的父母自愿明确表示放弃对刘男遗产的继承权,刘小男和刘小女、侄女刘女则没有作出任何表示。根据案情,案中哪些人对刘男的遗产有继承权?

    A:刘男的父母
    B:刘小男
    C:刘小女
    D:刘女

    答案:B,C
    解析:
    被继承人刘男的法定继承人有刘男的父母、儿子刘小男和女儿刘小女,而且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刘女是刘男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只是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于刘男的父母明确表示放弃对刘男遗产的继承权,因此,刘男的父母对刘男的遗产就不享有继承权了。而刘小男、刘小女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则依法应视为接受继承。刘女作为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其应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如果接受遗产必须积极地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由于刘女没有作任何表示,依法应视为放弃。因此,刘男的遗产“存款2万元人民币;房屋六间”应由刘小男和刘小女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依法继承。

  • 第16题:

    刘天顺与王凡系夫妻,膝下一儿一女,儿子为刘二,女儿为刘兰。刘天顺早年立下亲笔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在死后由儿女平分。1996年,刘天顺患肝癌后。刘二很少来照顾刘天顺,倒是刘兰一直关心他的生活,为他洗衣做饭。刘天顺觉得女儿刘兰为他付出那么多,应当多分些财产。于是亲自到公证机关立下公证遗嘱,其财产均由刘兰继承。刘二得知后,从此再不回来,见到刘天顺也不理睬,见到刘兰更是怒目而视。刘天顺病危住院,刘二也未曾探望过,弥留之际,刘天顺当着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的面,表示他的遗产全部由其妻王凡和刘兰平分。刘二得知此事,不屑一顾,反而领着妻子儿女到外地游玩。刘天顺死后,继承人因继承权发生纠纷。问:
    如何确认本案中遗嘱的效力?应当按照哪个遗嘱执行?为什么?


    答案:
    解析:
    本案中一共有三份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本案应当按照公证遗嘱执行分配刘天顺的遗产,因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的,其他遗嘱形式都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即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是《继承法》第20条。本案例主要围绕遗嘱的效力展开,故较为容易作答。

  • 第17题:

    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刘老太太的遗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按第二份自书遗嘱执行
    B:第一份自书遗嘱无效
    C:第二份自书遗嘱无效
    D:三份遗嘱都有效

    答案:B
    解析:

  • 第18题:

    共用题干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儿子谢欢()。
    A:可以获得一套房屋
    B:可以获得15万元存款
    C:可以获得一套房屋与15万元存款
    D:什么也无法获得

    答案:D
    解析:

  • 第19题:

    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本案中,周峰如果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当法定继承,则继承人为()

    • A、刘玉
    • B、刘玉、周美
    • C、刘玉、周美、赵琳
    • D、周美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是()

    • A、刘玉
    • B、谢欢
    • C、谢欢、谢琴、谢雨
    • D、刘玉、谢欢、谢琴、谢雨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问答题
    刘大明有一子一女,子刘卫国,女刘红。刘卫国有妻夏桂兰,子刘川。刘红于1999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大明于1998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1间,现金1万;女刘红生活困难,可分得房屋3间,现金3万。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现金3万。刘大明于2001年5月病故,留有房屋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年1月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海。刘大明的遗嘱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本案中刘红依遗嘱本来可分得房屋3间和现金3万,但她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遗嘱中为其指定的遗产转为法定继承,由刘大明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赵大伯作为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依继承法规定,赵大伯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人的遗产。因此根据刘大明的遗嘱,张大叔可分得房屋1间,现金1万,遗嘱中的其他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不定项题
    关于刘老太太的遗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应按第二份自书遗嘱执行

    B

    第一份自书遗嘱无效

    C

    第二份自书遗嘱无效

    D

    三份遗嘱都有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本案中,周峰如果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当法定继承,则继承人为()
    A

    刘玉

    B

    刘玉、周美

    C

    刘玉、周美、赵琳

    D

    周美


    正确答案: D
    解析: 继承开始后,应由第一顺序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 第24题:

    不定项题
    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刘玉()。
    A

    可以获得一套房屋

    B

    可以获得15万元存款

    C

    可以获得一套房屋与15万元存款

    D

    什么也无法获得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