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1)清算组应该在公司解散后15天之内产生。(2)自愿解散的,清算组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产生。(3)强制解散的,清算组由作出强制解散决定的机关产生。(4)破产的,由法院指定。(5)股东会可以更换非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法院可以更换所有清算组成员。(6)清算组由这些职权接管公司财产、处理没有完成的业务、索要债权、清偿债务、申请破产。
更多“简述我国破产法对清算组的规定。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下列不能被法院指定为破产清算组成员的是()

    A、公司董事会成员

    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人员

    C、政府财政部门人员

    D、专业人员


    参考答案A

  • 第2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 )决定。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清算组

    D.债权人会议主席


    正确答案:A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 第3题:

    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采用法定主义。


    (一)债权申报,指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二)申报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但不超过3个月。 (三)申报方式 (四)调查、核查与确认

  • 第4题: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指定管理人的是()。

    A、债权人会议

    B、清算组

    C、人民法院

    D、股东会


    参考答案:C

  • 第5题:

    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有——,——,——。


    ①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③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④普通破产债权。 ⑤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