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长沙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有哪些要求?

题目

2012湖南长沙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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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2湖南长沙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方式?


    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为了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2]24号)的精神和部署,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1.2月10-18日,分市州报名。

      2.2月28日,各市州将报考人数、报名信息数据、试卷需求数量、试卷袋袋数统计表、考场安排情况、评卷人员登记表(每市州5人,教育学心理学各2-3人)、外派巡视员登记表(每市州1人)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相关表格均可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下载,网址:www.hnteacher.net)。

      3.3月9日上午10点召开全省考务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各市州主管本次考试的负责人一名,外派巡视员一名。地点:开福区华夏路119号秦和大酒店五楼大会议室, 相对远道的人员可于3月8日入住秦和大酒店)。各市州须按要求缴纳有关款项,试卷费与评卷费按每人每科次12元交我中心,领卷时一次性交清。下午1点,领取试卷。试卷领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3月10日,考试。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派人到各市州考场巡考。

      5.3月11日上午各市州派人送试卷到评卷点;评卷人员到评卷地点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3月11日—18日评卷。

      7.3月21日全省统一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发布考试成绩,将考试成绩的电子文档下发到各市州。

      8.3月22日—3月24日,考生查分。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到市州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考生查分申请表》),由各市州汇总(交查分汇总表一份,《考生查分申请表》须加盖公章后统一装订)后,统一交到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办理查分事务,省中心不接受考生个人查分申请。

      9.4月5日—6日,各市州派人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10.4月10日前,各市州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下发到考生手中。

      二、注意事项

      (一)有关要求

      1.在组考工作的过程中,各市州涉及试卷保密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与我中心签订关于保密工作的协议书。

      2.各市州应注意报考人员数据库软盘中有无错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缴款方式:转帐或现款

      户 名: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帐 号:076201040004742

      开户行:农行长沙市开福支行

      (三)联系人: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科研部 张丽萍

      联系电话:0731-84391236 18273151639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 第2题:

    2012湖南长沙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申领要求?


    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

      教师资格认证一般需要在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和 教育教学技能后就可以申报。笔试、普通话、试讲都顺利通过,则由该教育局颁发对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此证全国通用,无时效限制。

      申请流程: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 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申请程序(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师范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的由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式两份)体格检查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普通话水平测试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
    师范类往届
    非师范类往届

      注:

      1.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2.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3. 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 通知认定结果。

      (二)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相关部门受理,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和初级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省级教育部门受理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 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 第3题:

    湖南长沙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名称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附件1)。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 第4题:

    2012湖南长沙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 第5题:

    2012湖南长沙教师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


    一门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