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A公司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至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A.甲地人民法院B.乙地人民法院C.丙地人民法院D.丁地人民法院

题目

甲地A公司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至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购销合同采用送货方式履行,因此应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被告住所地即甲地法院和货物送达地丁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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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木材公司与某家县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约定由木材公司送货的合同生效后,双方又约定该批木材由木材公司送交木器厂,后来家具公司发现木材公司提供的木材不符合约定,发生纠纷。对此纠纷的解决方法,下述正确的是()

    A.木器厂可以要求木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木材公司应向木器厂承担违约责任

    C.木材公司应向家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木材公司和家具公司应向木器厂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 第2题:

    四、(本题22分)

    案情:乙服装公司加工的服装款式新颖,做工考究,因此在业内小有名气。甲演出公司慕名而来,与乙服装公司订立服装加工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所有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加工完成之后,由乙公司负责送货上门。乙公司如期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丙公司派出两辆金杯面包车送货。在送货途中,车辆遭受雷击。其中一辆面包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辆和所载服装皆被烧毁,幸好没有人员伤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并且,甲公司发现乙加工的服装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经查此车服装系乙公司委托丁公司完成的。据此,请回答下列

    问题:

    1.定作服装的布料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2.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

    4.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5.甲对于送达的服装有权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四、【答案要点】
    1.布料损失由甲演出公司承担,因为布料是因不可抗力而灭失的,应由所有权人承担损失。
    2.甲演出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为不能履
    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为乙服装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3.丙运输公司不能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运费。《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
    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所以,丙不能请求已灭失的服装的运费。
    4.丙运输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汽车损失。因为汽车的所有权是丙的,乙对汽车的毁损不存在
    任何过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
    定作人同意的,定作入也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本案中,乙将其承揽的服装交由第三人丁完成,应当就丁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甲负责,印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于未经甲同意,故甲有权解除合同。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成立为丁公司。该合同应当( )。

    A.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B.由丙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C.由丁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D.按法定程序解除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 第4题:

    甲地A公司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到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D
    AD【解析】本题考查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民法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购销合同采用送货方式履行,因此应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被告住所地即甲地法院和货物送达地丁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法诉讼意见》第19条规定:

  • 第5题:

    A、B公司签订一项粮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将货物运到B公司仓库所在地甲地,因A公司无法组织车辆,B公司遂派车到A公司仓库所在地乙地将粮食拉回。就运输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发生争执,B公司诉至法院。现知A、B公司住所地分别为丙地、丁地,合同签订地为戊地。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丙地或下列哪些法院?()

    A:甲地法院或乙地法院
    B:乙地法院或戊地法院
    C:戊地法院或丁地法院
    D:丁地法院或甲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因运输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地是运输目的地,乙地是运输始发地,故本题选项为A项。

  • 第6题:

    甲地的建筑公司和乙地的设备公司订立了一份模板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为:“可以到甲地或乙地仲裁,也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诉讼”。模板到货后建筑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付款,设备公司应当采用()项方式解决。

    A.到甲地申请仲裁
    B.到乙地申请仲裁
    C.到甲地诉讼
    D.到乙地诉讼

    答案:C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31页
    当事人在合同当中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无效,只能按照约定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则C选项正确。

  • 第7题:

    甲地A公司向乙地B公司购买位于丙地的办公楼一座,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地点未约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A公司履行地点为甲地
    • B、A公司履行地点为乙地
    • C、B公司履行地点为甲地
    • D、B公司履行地点为丙地
    • E、A公司和B公司履行地点既可为甲地,也可为乙地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司,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遭风暴全部损毁。双方当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行约定,故发生纠纷。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批货物风险损失应()

    • A、由卖方甲公司承担
    • B、由买方乙公司承担
    • C、由甲、乙公司分担
    • D、按公平原则处理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分两期履行。双方在按约履行了第一期合同后,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关于尚未履行的第二期合同,下列各项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

    应继续履行合同

    B

    应解除合同

    C

    由甲公司的管理人与乙公司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D

    由甲公司的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  )起诉。
    A

    甲地法院

    B

    乙地法院

    C

    丙地法院

    D

    丁地法院

    E

    戊地法院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地A公司和乙地B公司在丙地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B公司在丁地向A公司交货。后B公司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A公司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该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

    甲地人民法院

    B

    乙地人民法院

    C

    丙地人民法院

    D

    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份服装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后履行抗辩权

    D

    撤销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方未履行的,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的合同因约定货到后再付款,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方B未履行的,后履行-方A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 第13题:

    甲地A公司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至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D
    14.AD[解析]本题考查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购销合同采用送货方式履行,因此应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被告住所地即甲地法院和货物送达地丁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成立为丁公司。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应当( )。

    A.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B.由丙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C.由丁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D.按法定程序解除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 第15题: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另一辆卡车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1.请列举出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

    4.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正确答案:
    [考点]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风险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及解析] 1.本案当事人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1)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问的加工承揽关系;(2)甲演出公司对用于加工的布料的所有权关系;(3)甲演出公司对服装享有的所有权关系:(4)乙服装公司与丙运输公司间的运输合同关系;(5)丙运输公司对运输汽车的所有权关系;(6)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间对加工服装灭失损失的分担关系。
    2.甲演出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乙服装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3.乙服装公司元权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因乙服装公司已不能向甲演出公司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不能请求加工费。
    4.丙运输公司不能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运费,也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汽车损失。依我国《合同法》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所以,丙不能请求已灭失的服装的运费。因为汽车的所有权是丙的,乙对汽车的毁损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 第16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起诉。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E:戊地法院

    答案: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1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与丁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原合同因一方当事人消灭而效力自然中止
    B:乙公司因甲公司分立,履行发生困难的,可中止履行
    C:若非另有约定,就合同权利,丙、丁公司享有连带债权
    D:除非另有约定,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对合同义务承担连带债务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第18题:

    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家具一批,双方约定由甲的关联企业丙公司负责交货。后丙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则乙应向谁请求给付?()

    • A、丙
    • B、甲
    • C、甲或丙
    • D、丙或甲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地
    • B、乙地
    • C、丙地
    • D、丁地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成立为丁公司。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应当()。

    • A、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 B、由丙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 C、由丁公司与乙公司继续履行
    • D、按法定程序解除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地的A公司与乙地的B公司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载明其签订地点为丙地,但房屋位于丁地,后来A公司与B公司因履行地点的确认产生纠纷。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此合同的履行地应为(  )。[2008年真题]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合同履行地点不能明确的,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此题合同中只载明了合同的签订地,未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房屋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地A公司向乙地B公司购买位于丙地的办公楼一座,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地点未约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A公司履行地点为甲地

    B

    A公司履行地点为乙地

    C

    B公司履行地点为甲地

    D

    B公司履行地点为丙地

    E

    A公司和B公司履行地点既可为甲地,也可为乙地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地A公司向乙地B公司购买座落于丙地的一栋楼房,双方对履行地没有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成立,A公司履行地为丙地

    B

    合同成立,A公司履行地为乙地

    C

    合同成立,B公司履行地为甲地

    D

    合同成立,B公司履行地为丙地

    E

    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 C,E
    解析: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乙地为履行地,合同对标的物的价格约定不明确的应如何处理?()
    A

    应按照合同订立时,甲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

    应按照合同订立时,乙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

    应按照合同履行时,甲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

    应按照合同履行时,乙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价格约定不明确的处理。类似的题目还有履行地点不明确等,一般应该首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且按照交易习惯也无法解决,则适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
    这些规定考生一定要掌握,属于重点。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