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去”是中国传统法律所规定的离婚条件,下列不属于“三不去”的是()A.有子成年B.有所取无所归C.与更三年丧D.先贫贱后富贵

题目
“三不去”是中国传统法律所规定的离婚条件,下列不属于“三不去”的是()

A.有子成年

B.有所取无所归

C.与更三年丧

D.先贫贱后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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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离婚,唐律所规定的“三不去”原则包括________。

    A、恶疾

    B、有所受而无所归

    C、娶时贱而后贵

    D、经持舅姑之丧


    参考答案:B,C,D

  • 第2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何休注:“妇人有……三不去。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的婚姻解除限制制度——“三不去”。所谓“三不去”就是限制“七出”的三种法定情形。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妻子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遭被休弃的命运:若妻子被休弃后无家可归的不能休弃;与丈夫一同为公婆服过三年大丧的不能休弃;娶妻时贫贱而经夫妻同甘共苦后来变得富贵的,不能休弃。何休对此解释道:妻子有三种不被休弃的情形,与丈夫一同为公婆守孝三年,由于不忘记恩情不能休弃;娶妻时贫贱而后变得富贵,为了不违背伦常德教不能休弃;若妻子被休弃而无家可归,由于会断绝生路,不能休弃。
    (3)“三不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丈夫的婚姻解除权,这对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礼制具有积极意义。“三不去”虽然构成对“七出”的限制,但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男方手中:只要丈夫想抛弃妻子,就可以随意找到借口。所以,“三不去”不能改变丈夫单方面的利益,亦不意味着对妻子权利的真正保护。“三不去”的最终目的在于维护夫权统治和“礼仪”制度。
    (4)“三不去”制度不仅在西周时期得以贯彻,而且影响到后世的立法,后世对婚姻解除限制的规定,大体没有超出“三不去”的范围。

  • 第3题:

    8、西周的“三不去”指()。

    A.有所娶无所归,不去

    B.与更三年丧,不去

    C.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D.生子传宗接代,不去


    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 第4题:

    “三不去”的离婚限制确立于( )

    A.夏
    B.商
    C.西周
    D.汉朝

    答案:C
    解析:
    西周时期关于婚姻解除制度的规定有若干条,被称作“七出三不去”。“三不去是指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 第5题:

    中国古代为了防止丈夫滥用休妻权和一定程度上保护妻子的权益,法律规定了“三不去”制度,其包括()

    A.“有所娶,无所归,不去”

    B.“与更三年丧,不去”

    C.“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D.“有恶疾,不去”


    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