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张三为专心养猪,将自己养的猪交于李四合养,已知张三、李四共养猪260头,其中张三养的猪有13%是黑毛猪,李四养的猪有12.5%是黑毛猪,问李四养了多少头非黑毛猪? A. 125头 B. 130头 C. 140头 D. 150头

题目
农民张三为专心养猪,将自己养的猪交于李四合养,已知张三、李四共养猪260头,其中张三养的猪有13%是黑毛猪,李四养的猪有12.5%是黑毛猪,问李四养了多少头非黑毛猪?


A. 125头
B. 130头
C. 140头
D. 150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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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2题:

    上市公司2009年7月20日公告某项信息,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张三18日买入获利,张三21目透露给李四,李四均买入获利,以下关于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三构成,李四不构成
    B.张三不构成,李四构成
    C.张三李四都构成
    D.张三李四都不构成
    E.董秘构成

    答案:A,E
    解析: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
    本题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构成内幕交易;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获利,构成内幕交易。李四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买入,不构成内幕交易。

  • 第3题:

    张三和李四是对门邻居。从4 月下旬开始,张三饲养的鹦鹉每天大喊“李四傻瓜”。李四多次找张三交涉无果,李四遂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令张三:

    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恢复原状
    D、恢复名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A项错误,排除妨碍是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题中未体现李四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或妨害。
    B项正确,停止侵害是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张三的鹦鹉每天对李四说侮辱性话语,对李四造成了伤害,故法院可以判决张三停止侵害。
    C项错误,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将损坏的财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与题意不符。
    D项错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题干中鹦鹉对李四的侵害影响有限,不适用“恢复名誉”。

  • 第4题:

      李四委托中天房地产经纪人事务所的经纪人刘军购买一套二手房,刘军介绍张三所有的一套房屋,李四看后同意购买。随后,李四与张三商谈《房屋买卖合同》事宜。
    在李四与张三就该房屋的转让合同进行洽谈过程当中,刘军不得(  )。

    A、将李四可承受的最高购买价告诉张三
    B、将房屋转让涉及的税费告诉李四和张三
    C、将张三的付款能力等个人信用情况告诉李四
    D、将张三的房屋存在租赁情况告诉李四

    答案:A
    解析:
    B项,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根据委托交易房屋的性质、种类和政府出台的关于房地产交易税费的现行规定,将房屋所涉及的税费种类、交费主体、收取标准告知委托人。CD两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委托人对交易方式的具体需求,将有关交易程序告知委托人。同时,对可能存在的由交易主体、标的物、不可抗力等导致的风险,如实向委托人告知。

  • 第5题:

    有一天,张三、李四、王五在一起,互相指责别人说谎话。张三指责李四说谎话,李四指责王五说谎话,王五指责张三和李四都说谎话(当然都是指他们现在所说的话)。从他们的指责中推论,()说的是真话

    • A、张三
    • B、李四
    • C、王五
    • D、都是真话

    正确答案:B

  • 第6题:

    张三扒窃得李四钱包,刚走出5米被李四发现后逃跑,李四紧追50米时,张三将钱包扔还给李四。张三的行为是盗窃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李四是一直从事贩卖大麻的生意,为了增加收益,计划自己制造毒品。遂到当地郊区,找到张三等农民商量,希望他们种植,并承诺高价收购毒品原材料。张三等农民见收益比种庄稼高得多,李四又承诺不会出事。2008年,李四在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其妻子王五得知李四被抓,便将藏匿在其家中的毒品转移他处。李四在看守所成功脱逃后,回到王五处,王五为李四联系接受李四的地方,并且准备足够财产,供李四逃亡所用。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张三得知李四出事后,在收获前便将全部植物铲除。试分析张三、李四和王五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


    正确答案: (1)张三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虽然张三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51条,但是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李四构成制造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和脱逃罪,应当数罪并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量刑。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所以李四构成贩卖毒品罪。其次,李四为了制造毒品创造条件,符合制造毒品罪的预备犯。最后,我国《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构成脱逃罪。由于罪名之间没有牵连竞合关系,所以应当按照《刑法》第69条处理。
    (3)王五构成窝藏毒品罪和窝藏罪,应当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349条和第310条规定,王五构成窝藏毒品罪和窝藏罪。而且两罪间没有牵连竞合关系,所以应当数罪并罚。

  • 第8题:

    猪的白毛对黑毛为显性,因此,任何白毛猪与黑毛猪交配,后代应全为白毛。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问答题
    张三将1000公斤苹果卖给李四,因担心李四不付货款,张三要求李四找保证人。李四便请王五作保证人。王五即与张三达成协议:“张三卖苹果给李四,共计价款2000元。我保证李四有钱,能按期付款。”后李四下落不明,张三收不回苹果款,便找到王五,要他偿还货款,王五拒绝。张三能否要求王五偿还货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因为保证合同没有成立,王五不是保证人。
    保证的成立,保证人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王五并没有明确表示担保李四的债务,只是保证李四的信用,即向张三说李四有钱,并未表明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没有成立,因而保证责任也就没有发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张三和李四合作创作《民族音乐赏》一书,下列主体中属于著作权人的是()
    A

    张三

    B

    李四

    C

    张三健在时,张三的女儿

    D

    李四去世后,李四的儿子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张三和妻子李四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儿子张小五的抚养权归张三,则可以代张小五处分其名下房产的是()
    A

    张三

    B

    李四

    C

    张三或李四

    D

    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A

    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B

    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C

    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D

    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假言命题的负矛盾,当一个假言命题为真,它的负命题一定为假,想要说李四说谎了,其实就是找出原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且非q"。本题中的p是"李四找到更好的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q是"卖给张三房",这个假言命题负命题就是"李四找到更好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但是却没有将房子卖给张三"。故选D。

  • 第13题:

    李四委托中天房地产经纪人事务所的经纪人刘军购买一套二手房,刘军介绍张三所有的一套房屋,李四看后同意购买。随后,李四与张三商谈《房屋买卖合同》事宜。

    在李四与张三就该房屋的转让合同进行洽谈过程当中,刘军不得(  )。

    A.将李四可承受的最高购买价告诉张三
    B.将房屋转让涉及的税费告诉李四和张三
    C.将张三的付款能力等个人信用情况告诉李四
    D.将张三的房屋存在租赁情况告诉李四

    答案:A
    解析:
    B项,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根据委托交易房屋的性质、种类和政府出台的关于房地产交易税费的现行规定,将房屋所涉及的税费种类、交费主体、收取标准告知委托人。CD两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委托人对交易方式的具体需求,将有关交易程序告知委托人。同时,对可能存在的由交易主体、标的物、不可抗力等导致的风险,如实向委托人告知。

  • 第14题:

    在某单位招聘会上,张三、李四入围面试,甲、乙、丙三位面试官对于录取的意见:
    甲:如果不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乙:如果不录取李四,那么录取张三
    丙:如果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应该选择何种录取方案,使甲乙丙三位面试官的要求都得到满足?( )

    A、只录取张三
    B、只录取李四
    C、张三、李四都录取
    D、张三、李四都不录取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翻译题干。
    ①-张三→-李四
    ②-李四→张三
    ③张三→-李四 第二步:根据题干进行推理。
    将条件①进行逆否,得到“李四→张三”。已知条件②,-李四→张三。根据推理规则,如果 A→B,-A→B, 那么 B 一定为真(即无论 A 是否成立,B 一定成立),故张三一定录取。根据条件③,张三→-李四,说明李四 一定不录取。

  • 第15题: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诉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血功能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时间。

    问题:
    依据本案的证据,对李四能否作出有罪的判决?


    答案:
    解析:
    1. 本案的证据有:李四庭前的口供、王大的口供、赵二的证言、饭店监控录像、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鉴定意见、医院送诊记录、李四在法庭上的翻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非法证据应当直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李四在庭前的供述。 2.根据本案的证据,对李四不能作出有罪的认定。理由是,作出有罪认定的证明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中,由于李四没有参与殴打张三,因此判断能否对李四作出有罪认定,关键是看李四在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是否已经死亡。也就是说,判断对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还没有死亡的证据能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本案中,由于李四的庭前供述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王大的口供、赵二的证言、饭店监控录像、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鉴定意见、医院送诊记录、李四在法庭上的翻供。根据这些证据,张三在被送往医院停车场前是否死亡不能确定,存在疑问,不排除其在被送往医院停车场前就死亡的可能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3项的规定,在待证事实的证明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度的情况下,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 第16题:

    在标准的收入-闲暇图中,张三的无差异曲线比李四更陡直,这可能表明()

    • A、张三喜欢闲暇而不喜欢收入而李四两者都喜欢
    • B、张三喜欢收入而不喜欢闲暇而李四两者都喜欢
    • C、张三比李四更看重闲暇
    • D、李四比张三更看重闲暇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张三和李四合作创作《民族音乐赏》一书,下列主体中属于著作权人的是()

    • A、张三
    • B、李四
    • C、张三健在时,张三的女儿
    • D、李四去世后,李四的儿子

    正确答案:A,B,D

  • 第19题:

    张三和妻子李四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儿子张小五的抚养权归张三,则可以代张小五处分其名下房产的是()

    • A、张三
    • B、李四
    • C、张三或李四
    • D、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张三、李四系夫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张三因车祸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四长期对张三实施虐待,张三的父母可依法将自己变更为张三的法定代理人后,代理张三起诉离婚

    B

    张三、李四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张三名下,张三未经李四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王五,并给王五办理过户登记。李四无须起诉离婚,可仅仅就张三出卖房屋的行为起诉张三,请求张三对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张三的父亲生病无钱医治,张三的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张三出1万元,但张三的妻子李四(夫妻财产由李四掌管)坚决不同意。张三无需起诉离婚,可仅起诉请求分割张三、李四的夫妻共同财产

    D

    张三、李四系表兄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张三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宣告张三、李四婚姻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农民张三为专心养猪,将自己养的猪交于李四合养,已知张三、李四共养猪260头,其中张三养的猪有13%是黑毛猪,李四养的猪有12.5%是黑毛猪,问李四养了多少头非黑毛猪?(  )
    A

    125头

    B

    130头

    C

    140头

    D

    150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题意,张三养的猪有13%是黑毛猪,因为猪必须是整数头,所以张三只能养100头或200头,这样李四只能养160头或60头;又因为李四养的猪有12.5%是黑毛猪,所以李四只能养160头,其中黑毛猪是160×12.5%=20头,非黑毛猪有160-20=140头。

  • 第22题:

    判断题
    猪的白毛对黑毛为显性,因此,任何白毛猪与黑毛猪交配,后代应全为白毛。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三有古董花瓶一个。李四甚为喜欢,要求张三转卖给他,张三应允。李四因一时缺乏现金,便将三千元现金和三张彩票交给张三。后有一张彩票中奖,奖金为1000元。该。1000元应归()所有。
    A

    张三所有

    B

    李四所有

    C

    李四所有,张三应返还不当得利

    D

    国家所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有较大难度。解题时,直接对题目中的关键点彩票进行分析,运用动产以交付为转移所有权的理论,可以得出彩票的所有权人为张三,而奖金为孳息,也应归张三。
    考生做题时,应注意所学理论的运用。此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张三从李四处获得彩票的所有权,李四就不再享有所有权。
    法律规定,彩票所中奖金属于法定孳息,财产在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新所有人,李四已不是所有人,当然不享有所有权,故奖金应归新所有人张三所有。本题中不存在共有关系或重大误解,张三取得奖金有法律根据,也不构成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