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在刑法中,危害结果特指刑法规定作为犯罪构成的结果。”相关问题
  • 第1题: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


    参考答案:对

  • 第2题:

    所谓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其中,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属于

    A.犯罪主体

    B.犯罪客体

    C.犯罪的主观方面

    D.犯罪的客观方面


    正确答案:D
    解析: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素。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各种要件的总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主体,是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犯罪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过失、目的和动机等因素。

  • 第3题:

    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答案:
    解析:
    根据不同的标准,刑法中危害结果可分为:(1)以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分为构成要件的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的结果;(2)以危害结果的现象形态为标准,分为物质性结果和非物质性结果;(3)以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方式为标准,分为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4)以危害结果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分为实害结果和危险结果;(5)以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及其意义为标准,分为标准的犯罪构成结果和派生的犯罪构成结果。

  • 第4题:

    在刑法理论中,狭义刑法特指( )。

    A.附属刑法
    B.单行刑法
    C.刑法典
    D.刑法修正案

    答案:C
    解析:
    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谓广义刑法包含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而狭义的刑法特指刑法典,刑法典也被称为普通刑法,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被合称为特别刑法。

  • 第5题:

    ()是一切犯罪构成在客观上的必备要素。

    • A、危害行为
    • B、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
    • C、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 D、危害结果

    正确答案:A

  • 第6题:

    什么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如何认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刑法上和因果关系就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认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应当以辩证唯物主义因果关系理论为指导,注意掌握以下一些基本观点和基本问题: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主观是否认识为前提。
    (2)因果关系的相对性,各种客观现象是彼此相互制约的普通联系的“锁链”,原因与结果的区别在整个链条中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就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定性。
    (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所谓时间序列性,就是从发生时间上看,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因此,在刑事案件中,只能从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危害行为中去找原因。
    (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任何刑事案件的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一种行为能引起什么样的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因此,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危害行为实施时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考虑。
    (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具体表现为“一果多因”或“一因多果”。一果多因是指某一危害结果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必须分清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等情况,一因多果是指一个危害行为可以同时引起多种结果的情况,要分析主要结果和次要结果,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
    (6)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问题。因果关系一般表现为两种现象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这是因果关系基本的和主要的表现形式。但是,和社会现象是十分复杂的,因果的表现也不例外,除大量存在的必然联系的因果关系之外,在客观上还可能发生偶然联系的因果,(通常简称偶然因果关系),即某种行为本身不包含产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性(内在根据),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偶然又有其他原因加入其中,即偶然地同另一原因的展开过程相交替,由后来介入的这一原因合乎未规律的引起了这种危害结果,对些应当有一个准确认识。
    (7)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法律加强的。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的特殊性只在于,它要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不前提。
    (8)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和区别。解决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只是确立了行为人对特定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不等于解决了其刑事责任问题。要使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行为人还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 第7题:

    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对象,刑法上称其为()

    • A、犯罪客体
    • B、犯罪结果
    • C、犯罪对象
    • D、危害结果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现在的刑法理论一般肯定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判断题
    现在的刑法理论一般肯定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什么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如何认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刑法上和因果关系就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认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应当以辩证唯物主义因果关系理论为指导,注意掌握以下一些基本观点和基本问题: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主观是否认识为前提。
    (2)因果关系的相对性,各种客观现象是彼此相互制约的普通联系的“锁链”,原因与结果的区别在整个链条中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就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定性。
    (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所谓时间序列性,就是从发生时间上看,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因此,在刑事案件中,只能从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危害行为中去找原因。
    (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任何刑事案件的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一种行为能引起什么样的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因此,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危害行为实施时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考虑。
    (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具体表现为“一果多因”或“一因多果”。一果多因是指某一危害结果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必须分清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等情况,一因多果是指一个危害行为可以同时引起多种结果的情况,要分析主要结果和次要结果,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
    (6)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问题。因果关系一般表现为两种现象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这是因果关系基本的和主要的表现形式。但是,和社会现象是十分复杂的,因果的表现也不例外,除大量存在的必然联系的因果关系之外,在客观上还可能发生偶然联系的因果,(通常简称偶然因果关系),即某种行为本身不包含产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性(内在根据),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偶然又有其他原因加入其中,即偶然地同另一原因的展开过程相交替,由后来介入的这一原因合乎未规律的引起了这种危害结果,对些应当有一个准确认识。
    (7)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法律加强的。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的特殊性只在于,它要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不前提。
    (8)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和区别。解决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只是确立了行为人对特定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不等于解决了其刑事责任问题。要使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行为人还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填空题
    刑法意义上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的结果。它是()的重要根据之一。

    正确答案: 犯罪构成要件,定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中的危害结果?

    正确答案:
    (1)刑法意义上的危害结果,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就是指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狭义的危害结果是定罪的主要根据之一。
    (2)从司法实践定罪的实际需要出发,可以将狭义的危害结果分为两类,即有形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和无形的、不能具体测量确定的非物质性危害结果。非物质性危害结果并非无迹可寻、不可估算,只是同物质性危害结果相比,认定方式更为复杂、更为困难而已。
    (3)法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的有无和轻重,是决定并反映行为危害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刑法关于物质性危害结果的规定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以对直接客体造成损害的物质性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
    ②以发生严重的物质性危害结果作为罪与非罪区分的标准。
    ③以发生某种特定的物质性严重后果的危险性作为犯罪既遂或者构成犯罪的标准。
    ④以物质性危害结果的轻重作为适用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的标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犯罪构成表述正确的是( )。

    A.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B.犯罪客体是指客观上必须具备危害社会的行为

    C.犯罪客体是指客观上必须具备危害社会的结果

    D.犯罪客体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  )之间的关系。
    A.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
    B.行为与结果
    C.客观行为与主观心理
    D.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


    答案:A
    解析:
    刑法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A正确。

  • 第15题:

    简述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答案:
    解析:
    (1)危害结果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要求发生法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另外也有一些故意犯罪把发生法定结果规定为构成要素。 (2)危害结果作为某些犯罪既遂的条件,这通常存在于故意犯罪且惩罚该未完成罪的场合。 (3)出现某种危害结果作为对犯罪加重法定刑的条件。 (4)发生某种实际损害的可能性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或某些犯罪既遂的条件。

  • 第16题:

    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就是对()所造成的损害。


    正确答案:直接客体

  • 第17题:

    刑法分则中,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结果加重犯是根据()来进行划分。

    • A、犯罪动机的不同
    • B、危害程度的不同
    • C、犯罪结果的意义不同
    • D、犯罪主体的不同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刑法意义上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的结果。它是()的重要根据之一。


    正确答案:犯罪构成要件;定罪

  • 第19题:

    按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行为在何种情况下,构成过失犯罪:()

    • A、造成危害结果的
    • B、造成轻微危害结果的
    • C、造成一般危害结果的
    • D、造成严重后果的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根据条件说,凡是引起危害结果的条件,都与危害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B、根据原因说,只有引起危害结果的原因,才与危害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引起危害结果的条件,与危害结果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C、在刑法的因果关系问题上,无论是原因说、相当因果关系说,还是现在的客观归责理论,都是以条件说为基础的
    • D、现在,在刑法理论上,人们基本上都承认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和自然界的因果关系并不完全相同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根据条件说,凡是引起危害结果的条件,都与危害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B

    根据原因说,只有引起危害结果的原因,才与危害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引起危害结果的条件,与危害结果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

    在刑法的因果关系问题上,无论是原因说、相当因果关系说,还是现在的客观归责理论,都是以条件说为基础的

    D

    现在,在刑法理论上,人们基本上都承认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和自然界的因果关系并不完全相同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的因果关系问题。以上四个选项的说法,按照现在的刑法学理论,都是正确的。

  • 第22题:

    单选题
    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各种要件的总称。其中任何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客观要件是()
    A

    危害行为

    B

    危害结果

    C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

    D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填空题
    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就是对()所造成的损害。

    正确答案: 直接客体
    解析: 危害结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被告人的危害行为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 损害事实,它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狭义的危害结果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它是定罪的主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