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何××,男,43岁,某建筑工程队队长。某市镇一家饭馆突然失火,火焰顿时随风烧向邻屋。当消防车赶来抢救时,火舌已伸向第三家邻居。此时,正在附近建筑工地施工的队长何××,带领十多个工人奔到现场后并未参加救火,却命令工人们迅速拆毁近邻第四家房屋。何本人则与另外两个工人跑回工地,驾驶着吊车和推土机赶到现场也投入拆房行动。他一面组织部分工人协助抢出房内物品,一面指挥工人们赶快用斧头、锯子截断房屋的横梁和柱脚,开动推土机冲撞墙壁。何本人随即开动吊车,把屋顶梁架吊离原地,再叫工人们用铲车铲出一条隔离空道。当火焰蔓延到第三家邻居房屋尾部时,才被消防队员们奋力扑灭。请分析:何××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何××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
从本案来看,何××指挥工人拆除着火现场的第四家房屋后,形成了隔离空道,使大火蔓延至第三家邻居房屋尾部时,被消防队员们奋力扑灭,未造成更大的损失。可以肯定牺牲了较小的合法利益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再从避险的目的、起因及对象等条件看也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因此,何××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第1题:
某气象局在机关院内铺设管道,由甲工程队负责施工,在马路边上违规码放管线,当某乙(7岁)经过此地时,管线塌落,造成某乙当场死亡。对某乙的死亡,责任者是( )。
A.某气象局
B.甲工程队
C.某气象局和甲工程队
D.某气象局、甲工程队和乙的监护人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2004年2月,冯某在一家饭馆吃饭时,因与服务员发生口角,被饭馆保安钱某打伤,后钱某逃跑,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10月,钱某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公安机关对钱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应再给予处罚。( )
A.正确
B.错误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