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乙构成受贿罪既遂B.乙构成受贿罪中止C.乙犯罪以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D.乙不构成犯罪

题目

2.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构成受贿罪既遂

B.乙构成受贿罪中止

C.乙犯罪以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D.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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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解析:
    甲将乙哥哥当作乙进行打击,甲的行为属于对象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甲基 于伤害乙的故意伤害了乙的哥哥,成立故意伤害罪;按照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故选ABCD。

  • 第2题: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答案:C,D
    解析:
    选项A.B错误,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打击错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行为人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损伤的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本案中,“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构成打击错误,而非对象错误。在打击错误时,法定符合说则认为只要意欲打击的对象和最终被打击的对象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则犯罪既遂。具体符合说认为只有行为人意欲打击的对象和最终被打击的对象完全一致时才成立该罪的既遂。根据具体符合说,甲想要打中丙,但是误击中了乙,甲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未遂,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选项C正确,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的情况,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本案中,“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此时对乙构成偶然防卫,对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
    选项D正确,“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可知乙是被害人,不可能自己对自己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 第3题:

    41、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ABC

  • 第4题:

    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 对象错误,即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在对象错误中,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结论一致,即该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认定,只成立故意犯罪一罪。换言之,无论按照哪种学说,犯罪行为都只符合一个犯罪构成,只成立一罪。
    本题中甲误将乙的哥哥当成乙来伤害,主观上产生了认识错误,所以是对象错误。同时,甲欲加害的乙和客观上受害的乙的哥哥都是人,其身体健康权利都应受到保护,所以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对象错误。对此问题的处理,按照法定符合说,客观上甲伤害人,主观上有伤人的故意,在故意伤害罪范围内主客观一致,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按照具体符合说,客观上甲针对眼前这个特定的人实施了伤害行为,主观上也有伤害眼前这个特定的人的故意,在伤害眼前这个特定的人的事实范围内,甲的行为主客观一致,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因此,无论按照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甲对乙哥哥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而对乙不成立犯罪,因为甲对乙不存在犯罪行为。因此,ABCD项错误,当选。

  • 第5题:

    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事实认识错误【详解】刑法理论上,将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虽然行为人认为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这“两个事实”都符合同一犯罪构成,即行为人在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对事实产生了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A对象当作B对象加以侵害的情形。而打击错误,也称方法错误,则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偏差,导致行为人想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侵害的对象不一致。本案中,由于甲误以为乙哥哥为乙而杀之,虽然存在着认识错误,但没有超出其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的范围,因此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而言,根据前述定义,甲误把乙哥哥当作乙加以侵害的情形属于对象认识错误,因此选项BD都是错误的。对于本案中的对象错误的处理,无论是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均认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只是这两种学说的理由不一样,因此选项AC都是错误的。法定符合说认为,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而不只是保护特定的乙或乙的哥哥;只要行为入主观上想杀人,客观上又杀了人,那么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具体符合说,对象错误并不重要;甲在行为当时想杀的是“那个人”,而事实上也杀了“那个人”,因而属于具体的符合,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选项ABCD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