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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答案:
    解析:
    (1)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2)遗赠是单务、无偿的法律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3)遗赠是死因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的结合;(4)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不受此限;(5)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接受遗赠的明确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权,而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无需在遗赠人死亡后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即可以直接依协议取得遗产。

  • 第2题:

    遗赠的特征有哪些?

    A.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赠人在遗嘱中将自己赠与财产的意思表示出来,遗赠就成立,自遗嘱生效时起遗赠生效

    B.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是一种于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死后民事法律行为

    D.可以由受遗赠人以外的人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ABC

  • 第3题:

    1、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2、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3、简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由法律直接规定,其确定的依据是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既存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家庭关系。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 第一,配偶,是指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作为法定继承人的配偶,专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生存的与被继承人保持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第二,子女,是父母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卑血亲,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养子女同养父母的关系确立后,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第三,父母,是子女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尊血亲。对子女的遗产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其中,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对生子女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四,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五,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较为亲近的直系尊血亲。 第六,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尽主要赡养义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照料、帮助,必须是在生活上经常照料、经济上长期供养,否则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的先后次序,又称法定继承人的顺位。继承开始时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同时开始继承的,只有在没有前位顺序继承人,或者前位继承人都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后位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第4题:

    简述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解析:
    遗赠是遗赠人用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无偿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的特征有:
    (1)遗赠是遗赠人生前所为的无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遗赠是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给予财产利益的行为,即受遗赠人限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否则就属于遗嘱继承。
    (3)遗赠的标的限于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
    (4)遗赠是在遗赠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死因行为。
    (5)遗赠属于无偿赠与行为,即使遗赠附有负担,因所附负担并非受遗赠人的对价,遗赠也并不因此成为有偿行为。

  • 第5题:

    5、遗赠的特征有哪些?

    A.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赠人在遗嘱中将自己赠与财产的意思表示出来,遗赠就成立,自遗嘱生效时起遗赠生效

    B.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是一种于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死后民事法律行为

    D.可以由受遗赠人以外的人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赠人在遗嘱中将自己赠与财产的意思表示出来,遗赠就成立,自遗嘱生效时起遗赠生效;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于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死后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