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夫妻因婚后数年未生育,并于1982年由他人介绍,从方某夫妻处收养方晓(3周岁)为养子,并于1984年生育一女张楠。2006年张楠大学毕业任职于某事业单位,张某夫妻亦先后从工作单位退休。方晓成年后不务正业,打架斗殴,长期因生活琐事无端打骂张某夫妻。迫于无奈,张某夫妻于2008年7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方晓的收养关系。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张某夫妻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方晓与张楠的兄妹关系即行消除B.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张某夫妻的父母子女关系即行消除

题目

张某夫妻因婚后数年未生育,并于1982年由他人介绍,从方某夫妻处收养方晓(3周岁)为养子,并于1984年生育一女张楠。2006年张楠大学毕业任职于某事业单位,张某夫妻亦先后从工作单位退休。方晓成年后不务正业,打架斗殴,长期因生活琐事无端打骂张某夫妻。迫于无奈,张某夫妻于2008年7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方晓的收养关系。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张某夫妻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方晓与张楠的兄妹关系即行消除

B.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张某夫妻的父母子女关系即行消除。因张楠已成年,方晓与张楠的兄妹关系是否消除,由方晓与张楠协商确定

C.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D.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由双方协商确定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D
更多“张某夫妻因婚后数年未生育,并于1982年由他人介绍,从方某夫妻处收养方晓(3周岁)为养子,并于1984年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收养法》,以下属于收养无效的情形是()

    A.甲为招募童工而收养子女

    B.被收养人乙为5周岁的孤儿

    C.收养人丙夫妻年龄均为35周岁

    D.丁夫妻因生活困难将无力抚养的6周岁儿子送给他人收养


    参考答案:A

  • 第2题:

    根据我国《收养法》,导致收养无效的情形是( )

    A、甲为招募童工而收养子女

    B、被收养人乙为5周岁的孤儿

    C、收养人丙夫妻年龄均为35周岁

    D、丁夫妻因生活困难将无力抚养的6周岁儿子送给他人收养


    参考答案:A

  • 第3题:

    根据我国《收养法》,以下属于收养无效的情形是(  )。

    A.甲为招募童工而收养子女
    B.被收养人乙为5周岁的孤儿
    C.收养人丙夫妻年龄均为35周岁
    D.丁夫妻因生活困难将无力抚养的6周岁儿子送给他人收养

    答案:A
    解析:
    A项,《收养法》第2条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甲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德,不利于其收养的子女成长,属于无效收养。
    BD两项,《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因此,5周岁的孤儿和丁夫妻因生活困难将无力抚养的6周岁儿子可以被有效收养。
    C项,《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年满三十五周岁。”因此可知,丙夫妻的收养若不存在其他无效事由也是有效的。

  • 第4题:

    收养人一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无子女

    B.年满30周岁

    C.夫妻一方无生育能力

    D.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参考答案:A, B, D

  • 第5题:

    下列情况符合收养条件的是()。

    A:小莉有一个女儿,想收养个儿子
    B:袁某,女,35周岁,无子女
    C:小胡夫妻,因小胡喜欢男孩,单独一方想收养
    D:无配偶的杜某,男性,44岁,想收养5岁的女童

    答案:B
    解析: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年满30周岁。除上述规定外,《收养法》还对收养人的条件作了其他规定:①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②为有利于夫妻和睦和对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及收养关系的稳定,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③为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并保障收养人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精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