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已经抚养继子女多年。而继父母与挂子女的亲生父母离婚时主张返还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对这种诉讼请求应支持吗?

题目

继父母已经抚养继子女多年。而继父母与挂子女的亲生父母离婚时主张返还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对这种诉讼请求应支持吗?


相似考题
更多“继父母已经抚养继子女多年。而继父母与挂子女的亲生父母离婚时主张返还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对这种诉 ”相关问题
  • 第1题:

    双方在法院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到女儿大学毕业时为止。但在女儿上大学后,男方无故不再支付抚养费,女儿遂起诉要求其父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因《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已将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限定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已经就读大学的女儿还能再主张抚养费吗?


    参考答案:

    《婚姻法》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女。”制定该条司法解释的初衷是考虑大学教育并非义务教育,进入大学学习的成年子女是为自己以后更好地就业创造条件,负担大学费用不应成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这样可以鼓励成年子女勤工俭学,凭自己的劳动收入完成大学教育。但从该司法解释施行后的情况看,有不少学者和法官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该条规定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现在大学学费日益高涨,靠成年子女自己勤工俭学很难完成学业。一般家庭的父母当然会尽自己所能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而对于一些离异的家庭,情况就不容乐观了。有的继父或继母不愿支付继子女的大学学费,从而引发纠纷。
    在父母对子女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还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目前的司法解释执行,但法院应尽量多做调解工作,尽量保证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完成学业;如果父母离婚时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大学毕业时,就应按照约定履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的“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是对父母的最低要求,父母自愿负担女儿上大学的费用,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子女有权主张父母按约支付抚养费。
    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


  • 第2题:

    父母离婚后,对已经成年但尚在学校就读的成年子女()。

    A.有继续抚养的义务

    B.没有抚养义务

    C.经校方证明子女确无生活来源的才抚养

    D.父母与子女协商一致才抚养


    参考答案:A

  • 第3题:

    关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无赡养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未形成教育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B.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C.即使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继了女对继父母也没有赡养义务

    D.不管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教育抚养关系,继了女对继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B

  • 第4题:

    继父母离婚后,是否应继续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


    参考答案: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随着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解除,婚姻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也就是说,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可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同时意味着继父或继母放弃将来可能需要继子女赡养的权利,因为义务不能放弃,但权利可以自愿放弃。如果离婚后继父母愿意负担继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应当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定义务,继父母可以随时终止给付。


  • 第5题:

    离婚后子女跟一方生活的,()。

    A.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

    B.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

    C.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行为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D.另一方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E.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不得变更


    参考答案:B, C,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