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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特别行政区长官行使的主要职权有哪些?


    答案:(一)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二)负责执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三)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四)决定政府政策和发布行政命令;(五)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六)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七)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八)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九)代表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十)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动议;(十一)根据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考虑,决定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或其属下的委员会作证和提供证据;(十二)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十三)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 第2题:

    特别行政区长官行使的主要职权有那些?


    答案:特别行政区长官行使的主要职权有:(1)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2)负责执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3)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政府备案;(4)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5)提名并报请中央政府任命各司司长、各局局长、各处处长等主要官员;(6)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7)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8)执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9)代表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10)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动议;(11)根据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考虑,决定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作证或提供证据;(12)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13)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 第3题:

    特别行政区长官行使的主要职权有哪些?
    (1)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
    (2)负责执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
    (3)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政府备案
    (4)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
    (5)提名并报请中央政府任命各司司长、各局局长、各处处长等主要官员
    (6)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7)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
    (8)执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
    (9)代表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
    (10)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人或支出动议
    (11)根据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考虑、决定政府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作证或提供证据
    (12)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13)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 第4题:

    乡政府行使的职权有()。


    答案:行政执行权、行政管理权、行政保护权

  • 第5题:

    简述我国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


    答案:
    解析:
    根据我国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下列权利: (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2)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