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整体巡视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题目

简述整体巡视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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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规划中编制体现巡视工作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A.巡视工作方案
    B.巡视频率
    C.巡视检查要点
    D.巡视措施

    答案:A
    解析:
    考核巡视。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规划的相关章节中编制体现巡视工作的方案、计划、制度等相关内容,以及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巡视要点、巡视频率和措施,并明确巡视检查记录表。参见教材P145。

  • 第2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在申请与受理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相关规定。(14分)




    答案:
    解析:

    答:(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申请仲裁,应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诉书。申诉书应当载明:员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及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住址。(2分)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审批应在填表7日内做出决定。(2分)


    (3)决定立案的,应在决定立案的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申诉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2分)


    (4)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在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送达申诉人。(2分)


    (5)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自行和解后。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诉申请。


    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认为成立的,应在7日内制发仲裁决定书,准予撤诉。(2分)


    (6)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诉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职工与单位;(1分)


    ②有明确的被诉人、具体要求和理由;(1分)


    ③属于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1分)


    ④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管辖,并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1分)


  • 第3题:

    简述工作分析应用阶段的主要工作。
    (1)培训相关部门的人员;
    (2)制定各种具体的应用文件;
    (3)健全工作说明的管理机制;
    (4)工作分析的评估与反馈

  • 第4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在申请与受理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相关规定。


    答案:
    解析: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申请仲裁,应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诉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5)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③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④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和受理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⑤申请时间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 第5题:

    请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在申请与受理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相关规定。


    答案:
    解析: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申请仲裁,应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诉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5)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③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④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和受理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⑤申请时间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