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关于12间房屋的继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唐朝的继承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分为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
    B.宗祧继承更为重要,采取嫡长子继承制
    C.财产继承实行诸子均分制
    D.女子出嫁后不享有本家财产的继承权,在室女也不例外

    答案:D
    解析:
    关于唐朝的继承制度,分为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前者是对祖宗血脉的延续,因而更为重要,采取嫡长子继承的方式。财产继承实行诸子均分制,兄弟中先亡者,其子继父份,即代位继承。但生前立有遗嘱者,则不按法定顺序继承,采用遗嘱优先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女子出嫁后不享有本家财产的继承权,但在室女可分得相当于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之财.作为置办嫁妆之用、但在户绝之家,女儿的继承权则很大。

  • 第2题:

    王某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父母健在。2016年5月19日,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仅有房屋一套,系其婚前个人购买。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该房屋是王某妻子的唯一住所,则不能被继承
    B.若王某生前将该房屋赠予其情人,则不能被继承
    C.王某的女儿王二无权继承该房屋
    D.王某的父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

    答案:B
    解析:
    A项,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等财产。本题中,房屋系王某婚前个人购买,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B项,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继承的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本案中,如果王某将其房屋赠予情人,则不再发生法定继承。CD两项,《继承法》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王某的妻子、儿女、父母均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

  • 第3题: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C: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D:儿媳、女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D
    解析: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是姻亲关系,不存在继承关系。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继承法》的特色规定。

  • 第4题:

    王某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父母健在。2016年5月19日,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仅有房屋一套,系其婚前个人购买。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该房屋是王某妻子的唯一住所,则不能被继承
    B、若王某生前将该房屋赠予其情人,则不能被继承
    C、王某的女儿王二无权继承该房屋
    D、王某的父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

    答案:B
    解析:
    A项,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等财产。本题中,房屋系王某婚前个人购买,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B项,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继承的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本案中,如果王某将其房屋赠予情人,则不再发生法定继承。CD两项,《继承法》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王某的妻子、儿女、父母均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

  • 第5题:

    下列关于契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翻建新房,不征收契税
    B、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C、房屋交换,免征契税
    D、房屋的附属设施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答案:B
    解析:
    选项A,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选项C,房屋交换,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的,由支付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选项D,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