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D: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题目
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D: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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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模式的描述不正确?()

    A.绝对保障模式

    B.直接保障模式

    C.相对保障模式

    D.折中保障模式


    参考答案:B

  • 第2题:

    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侦查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C.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非律师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D.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有效辩护原则。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具体来说,有效辩护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2)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3)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人权保障的理念,还有助于强化辩方成为影响诉讼进程的重要力量,维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方居中“兼听则明”的刑事诉讼构造。因此本题选AD。

  • 第3题:

    共用题干
    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请回答第92~94题。

    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
    B: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
    C: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
    D: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答案:A,C,D
    解析:
    【考点】讯问犯罪嫌疑人【详解】本题直接考查法条。《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故选项A、B、D正确。第116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故C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考点】询问被害人【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故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规定。第122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故选项A、C正确,选项B错误。第124条规定:“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第120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依照第125条的规定,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询问被害人,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考点】查封、扣押【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第141条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据此,在侦查活动均可视情形实施查封、扣押,而不仅限于勘验、搜查中,A选项错误;侦查人员须经批准方可扣押邮件、电报,C选项错误。第14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故选项B中“扣押”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财产表述错误,应为“查询、冻结”。第143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 第4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下列关于该条文的理解,说法正确的是

    A.保障人权,仅指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B、保障人权,也需要保障侦查人员王警官的诉讼权利
    C.刑事诉讼既要注重实体正义,也要注意程序正义
    D.保障人权也不能脱离惩罚犯罪。如果不去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不仅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也易受侵犯

    答案:D
    解析:
    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鼻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地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具体包括?无辜的人不受追究固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选项A,保障人权,不仅仅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也包括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权。选项A错误选项B,保障人权,是指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权,而侦查人员并不属于诉讼参与人。选项B错误。选项C、说法并没有错误,但是与题干无关,选项C错误选项D,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既统一又对立。如果在刑事诉讼中违反宪法、刑事诉讼法有关权利保障的规范,滥用司法权力,苌至刑讯逼供、诱供等,往往造成冤假错案,因此,惩罚犯罪不能忽视保障人权,同时,保障人权也不能脱离惩罚犯罪,如果不去查明案件」1实、惩罚犯罪,不仅被害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体权利易受侵犯,而且诉讼参与人的程序性权利保障也失去了原本的含义,因此,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具有密切联系、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选项D正确

  • 第5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程序正义错误的表述是()。

    • A、程序正义可以有力地保障人权
    • B、程序正义可以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 C、程序正义是法治国家的标志
    • D、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没有必然联系

    正确答案:D

  • 第6题:

    按照《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听证实行告知、回避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

    • A、申请权
    • B、辩护权
    • C、申辩权
    • D、陈述权

    正确答案:C,D

  • 第7题:

    关于开标的程序和内容中,下列选项顺序正确的一项是()。

    • A、密封情况检查-公证-拆封-唱标
    • B、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公证-唱标
    • C、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唱标-记录并存档
    • D、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公证-记录并存档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辩护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3年真题]
    A

    甲、乙二人可自行行使辩护权

    B

    甲、乙二人可聘请自己的亲友作辩护人

    C

    辩护人只能以甲、乙二人的名义进行辩护

    D

    辩护人在辩护活动中知悉的甲、乙二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一律应当保密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律师有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的权利,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程序正义错误的表述是()。
    A

    程序正义可以有力地保障人权

    B

    程序正义可以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C

    程序正义是法治国家的标志

    D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没有必然联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侦查过程中,乌日以自己不会说汉语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辩护,同时也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侦查机关有义务为乌日请一位汉语翻译,以保障侦查的进行

    B

    乌日不能拒绝律师的辩护,从而放弃行使辩护权

    C

    本案的侦查人员应当采用蒙古族语言进行讯问

    D

    乌日有“如实供述”的义务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C两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由此可知,由于本案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故本案应适用蒙古族语言文字,而无需为乌日聘请汉语翻译。
    B项,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等基本原则可知,辩护权是乌日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法由其行使,其当然也可以选择放弃
    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

    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

    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

    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我国不论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是在职权主义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自诉案件不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项,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中,控辩双方可能对罪名和量刑有异议,仍然存在控辩双方的对抗。
    C项,我国侦查阶段只有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两方参与,并无控辩审三方的构造。
    D项,我国审查起诉阶段只有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这两方参与,只存在控辩关系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
    A

    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

    B

    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

    C

    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D

    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C两项,《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只有在立案之后的侦查阶段,才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这一秘密侦查手段
    B项,《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本题中,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须经批准,整个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D项,《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 第13题:

    关于侦查的特征,以下选项中错误的是()

    A.侦查可以由法定的侦查机关进行,也可以由民间的调查机构进行

    B.侦查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具有专门性

    C.侦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D.侦查是起诉和审判的基础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张某涉嫌诈骗罪被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在3日内讯问了张某两次,但只在第二次讯问时才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亲友等人担任辩护人。张某遂委托了王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王律师向甲县公安局提出了会见张某以及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公安局在第二次讯问张某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B.对于王律师的会见请求,甲县公安局批准其会见张某并派员在场,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表现

    C.甲县公安局告知张某有权委托亲友担任辩护人,充分保障了张某的辩护权

    D.若甲县公安局以妨碍侦查为由拒绝告知王律师本案的有关情况,则侵犯了王律师的诉讼权利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辩护的内容。A、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据此,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时就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而且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而不得委托非律师的人员担任辩护人,故A、C选项错误。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3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本案只是普通的诈骗案,辩护律师仅凭三证即可要求会见,无须批准。此外,《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不被监听"包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据此,B选项错误。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因此,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是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侦查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案件有关情况,故D选项正确。

  • 第15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刑事诉讼法》经历了1996年和2012年两次大修,诉讼模式在由传统的职权模式向当事人主义模式的控辩式庭审方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并非完全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法官在庭审中仍发挥重大作用。
    选项B错误。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可知,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仍然存在控辩对抗。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程序和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双方的参加,并无审判方的介入。

  • 第16题:

    关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是对《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化
    B、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核心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C、要求诉讼参与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D、保障受犯罪侵害的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是这一原则的重要内容

    答案: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该原则要求:(1)诉讼权利是诉讼参与人享有的法定权利,法律予以保护,公安司法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剥夺;(2)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对于刑事诉讼中妨碍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各种行为,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采取措施制止;
    (3)诉讼权利人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选项A.B正确,在刑事诉讼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具体化为对各种诉讼权利的保护。只有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才能使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才能使诉讼参与人积极参加诉讼,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证刑事诉讼的任务和目的得以实现。
    选项C正确,权利和义务同存是无比正确的废话。 选项D错误,公诉案件中的诉权由检察院享有,被害人是不享有起诉权和上诉权的。

  • 第17题:

    按照《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听证实行告知、回避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

    • A、申请权
    • B、辩护权
    • C、申辩权
    • D、辩论权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不享有下列哪一项权利()

    • A、独立辩护权
    • B、会见权
    • C、阅卷权
    • D、提出意见权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关于刑事侦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公诉案件必经程序
    • B、自诉案件必经程序
    • C、公安机关、检察院都有权进行
    • D、包括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单选题
    关于刑事侦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公诉案件必经程序

    B

    自诉案件必经程序

    C

    公安机关、检察院都有权进行

    D

    包括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开标的程序和内容中,下列选项顺序正确的一项是()。
    A

    密封情况检查-公证-拆封-唱标

    B

    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公证-唱标

    C

    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唱标-记录并存档

    D

    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公证-记录并存档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

    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

    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

    D

    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
    B项,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本案是盗窃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C项,第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①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②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③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④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⑤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⑥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⑦其他方式。
    D项,第12条规定,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由此可见,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检察官就可以决定,无须检察长批准。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不享有下列哪一项权利()
    A

    独立辩护权

    B

    会见权

    C

    阅卷权

    D

    提出意见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B

    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C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D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CD两项,《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