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阿甘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阿甘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 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阿甘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题目
甲国人阿甘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阿甘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 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阿甘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____人格权。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权利人王某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 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故A正确。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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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1年5月1日,在中国居住的某明星赵某,在日本进行演出,日本公民甲某在其本国网络上发布了侮辱赵某的文章,并揭露赵某的隐私。日本公民乙某未经赵菜同意,将赵某的演出作品四处传播,侵犯赵某的知识产权。赵某在中国某法院分别起诉,甲某、乙某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对于甲某侵犯赵某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法律适用,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B.对于甲某侵犯赵某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法律适用,可以适用日本法律

    C.对于乙某侵犯赵某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D.该案如果赵某到日本某法院起诉乙某侵犯其知识产权,赵某可以和乙某协商适用日本法律


    正确答案:B
    37.【答案】B 【考点】 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解析】 根据2011年新增法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A正确,B错误;根据笫50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c、D正确。

  • 第2题:

    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答案】BCD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选项BCD说法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 第3题:

    中国人李某定居在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

    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

    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


    参考答案:B, D

  • 第4题:

    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予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囡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

    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

    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BD
    [考点]继承的法律适用
    [解析]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的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中被继承人李某移居乙国,后死于癌症,因此,被继承入死亡时的经能居所地是乙国。李某动产的继承适用乙国法,B项正确。李某所购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D项正确。

  • 第5题:

    ★★ 甲国人马克来北京后,委托中国人王某代理其办理在中国的广告业务,双方没有就委托选择适用的法律,业务收人归人马克在乙国的一信托基金,该信托当事人约定适用乙国法律。马克认为王某在办理某项广告中侵犯了其人格权,两人之间的争议在中国某法院审理,依中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
    A.马克人格权的内容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B.马克与王某之间的民事关系适用甲国法律.
    C.涉及马克信托基金的争议应适用乙国法律
    D.马克与王某之间的民事关系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B
    解析: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的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A正确。依第16条,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B错。D对,马克和王某之间的民事关系应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两者的代理关系发生在北京,因此,应适用中国法。依第17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意思自治是优先的,当事人没选择的,采取财产所在地法或信托关系发生地法的选择性冲突规范。本题的信托当事人适用乙国法,因此,C正确。本题为否定命题,B为答案。

  • 第6题:

    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入美国国籍,但没有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王某在中国境外,故须向在国外的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B、王某无需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C、王某具有双重国籍
    D、王某已自动退出了中国国籍

    答案:B,D
    解析:
    【考点】国籍【详解】《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所以A项错误,B、D项正确。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所以C项错误。

  • 第7题:

    甲国人阿甘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阿甘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阿甘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多选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改编]
    A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

    如中国法院管辖,结婚条件应适用甲国法律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C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或者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对该案都具有管辖权。若王某在我国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院应该受理。
    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 第10题:

    多选题
    中国公民王某(20岁)定居于丹麦,与国内彭某是大学同学。彭某与王某订立一份购买纸张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彭某多次催货,王某均未作答复。彭某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王某称丹麦法律规定25岁为成年,所以其设有民事行为能力,王某与彭某之间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如果合同是在中国境内订立则适用我国法律,认定王某有民事行为能力

    B

    认定王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适用我国法律

    C

    如果合同是在丹麦订立,可以适用丹麦法律,认定王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D

    认定王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适用丹麦法律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王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6年获甲国批准。2007年5月王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王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国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王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王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

    王某仍是中国人

    B

    王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

    王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

    王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在国内经常居住的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E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中国公民王某在甲国逗留裳间,被甲国公民乙驾驶的私家车撞翻,身受重伤.王某回国后,向中国某法院起诉,要求乙某赔偿其损失.关于该案的法律使用,哪一项是错误的?

    A.该案可以适用甲国法律

    B.如果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地,法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C.如果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地,法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甲国法律

    D.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甲、乙协商适用丙国法律,法院可以适用丙国法律


    正确答案:C
    36.【答案】C 【考点】 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解析】 根据20i1年新增法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所以.C错误.

  • 第14题:

    王某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入美国国籍,但没有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王某在中国境外,故须向在国外的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B.王某无需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C.王某具有双重国籍

    D.王某已自动退出了中国国籍


    参考答案:B, D

  • 第15题:

    中国籍公民王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9年后王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王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王某已定居国外9年,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正确答案:C
    《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王某在我国法院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王某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有权管辖,c是正确选项。

  • 第16题:

    甲国人克鲁斯与日本人美子在中国有生意关系,克鲁斯久居埃及,美子居中国,夏子因克鲁斯在互联网上发布对其不利的消息,在克鲁斯来华期间,将其诉诸中国某法院,诉其侵犯美子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美子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日本法律,凶为美子是日本人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日本法律,因为美子是日本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埃及法律,因为侵权人克鲁斯的经常居所地在埃及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美子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人格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权利人美子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应当适用中国法律。A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D正确。

  • 第17题:

    甲国人玛丽来成都后,委托中国人王某代理其办理在中国的广告业务,双方没有就委托选择适用的法律,业务收入归入玛丽在乙国的一信托基金,该信托当事人约定适用乙国法律。玛丽认为,王某在办理某项广告中侵犯了其人格权,两人之间的争议在中国某法院审理,依中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玛丽人格权的内容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B.玛丽与王某之间的民事关系适用甲国法律

    C.涉及玛丽信托基金的争议应适用乙国法律

    D.玛丽与王某之间的民事关系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____自然人____人格权和代理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A正确。依第16条,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B错。D对,玛丽和王某之间的民事关系应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两者的代理关系发生在成都,因此,应适用中国法。依第17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意思自治是优先的,当事人没选择的,采取财产所在地法或信托关系发生地法的选择性冲突规范。本题的信托当事人适用乙国法,因此,C 正确。

  • 第18题:

    ★ 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人美国国籍,但没有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王某在中国境外,故须向在国外的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B.王某无须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C.王某具有双重国籍
    D.王某仍具有中国国籍


    答案:B
    解析:
    。依《国藉法》第9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藉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王某是定居美国多年的中国人,其自愿加入美国国藉,因此即自动丧失中国国藉,无须办理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藉的手续,A错,B对。王某加入美国国藉,自动丧失中国国藉,当前国藉为美国国藉,D错,不具有双重国籍,C错。

  • 第19题:

    王某赴美国留学毕业后在美定居并工作,在美国有房产、现金、股票等,王某之父为王某对其扶养的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也属于扶养关系
    • B、如美国法对王某之父更有利,则适用美国法律
    • C、只能适用王某之父经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 D、只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律

    正确答案:A,B

  • 第20题:

    中国籍未成年人王丽随父赴甲国读书。其父在甲国为王丽购买住房后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王某监护王丽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王丽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王丽在甲国有经常居所
    • B、只能适用中国法律,因王丽为中国籍
    •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王某为乙国籍
    • D、应适用甲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王丽权益的法律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多选题
    王某赴美国留学毕业后在美定居并工作,在美国有房产、现金、股票等,王某之父为王某对其扶养的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也属于扶养关系

    B

    如美国法对王某之父更有利,则适用美国法律

    C

    只能适用王某之父经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D

    只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律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扶养。依《民通意见》第189条的规定,扶养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扶养关系、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该解释表明扶养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A对。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B正确,CD都限定"只能"适用某法律不正确。

  • 第22题:

    单选题
    中国籍未成年人王丽随父赴甲国读书。其父在甲国为王丽购买住房后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王某监护王丽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王丽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王丽在甲国有经常居所

    B

    只能适用中国法律,因王丽为中国籍

    C

    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王某为乙国籍

    D

    应适用甲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王丽权益的法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监护。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AB不正确,都说"只能"适用。C没有依据。D符合第30条的规定,是正确答案。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国的李某和乙国的金某于2013年结婚,婚后定居于中国。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起诉至中国某法院离婚。关于李某和金某夫妻关系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正确?(  )
    A

    夫妻人身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甲国法律、乙国法律或者中国法律

    B

    夫妻人身关系,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C

    夫妻财产关系,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D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甲国法律、乙国法律或者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李某和金某的共同经常居所地为中国,夫妻人身关系应适用中国法律。
    CD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因此,在本题中,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甲国法律、乙国法律或者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