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的裁判,当事人针对下列哪些选项不可以提起上诉:A、王小毛起诉小明返还借款300元,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作出的判决 B、王某向A县法院起诉赵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发现赵某已死亡,遂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C、甲县法院在判决书中把11.1万写成111万,后法院以裁定的方式补正判决 D、杨某诉王某买卖纠纷一案,王某对法院的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

题目
对于法院的裁判,当事人针对下列哪些选项不可以提起上诉:

A、王小毛起诉小明返还借款300元,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作出的判决
B、王某向A县法院起诉赵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发现赵某已死亡,遂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C、甲县法院在判决书中把11.1万写成111万,后法院以裁定的方式补正判决
D、杨某诉王某买卖纠纷一案,王某对法院的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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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王某就一起合同纠纷起诉赵某,起诉地点是合同履行地,也是王某所在的A地法院,A地法院受理以后,赵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由赵某所在的B地法院审理。结果A地法院驳回了赵某的管辖权异议。对于此案,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A地法院有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无误
    B:A地法院无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有误
    C:对于法院的裁定,赵某有权提出上诉
    D:对于赵某的上诉,二审法院有权径行判决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一般地域管辖原则适用时,被告所在地不明确的情况。关于特殊情况的具体适用,考生应当注意区分户籍迁出或注销后的不同情况,即《民诉意见》第5~7条。
    根据《民诉意见》第29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从本案来看,A区只是原告住所地,所以A区法院没有管辖权。B区是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也是结果发生地),C区是产品销售地也是被告之一大兴商场所在地,D区是产品制造地也是被告之一五星电子公司的所在地,因此BCD为正确,应选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1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2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7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因此,B项正确。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这不包括强制只能适用中国法的情形,故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中方当事人与外国合资股东之间的合同纠纷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该合同在我国履行,故属于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不可以选择仲裁。故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上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5条规定,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因此D项错误。M省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所以本案根本不属于移送管辖,AC错误。本题的情形不属于合法指定管辖,B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甲市A区既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也是侵权结果发生地,A区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而甲市B区是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也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综上,甲市A、B区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选项A、B都是正确的。由于甲市B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因此,其将案件移送管辖的做法是错误的。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移送法院不能再自行将案件移送。因此,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选项D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正确,B错误。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有权上诉,C正确。《民诉意见》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l)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因此D项正确。

  • 第2题:

    下列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A.许某在A区法院起诉赵某归还借款时,利害关系人陈某向B区法院申请认定赵某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区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许某向B区法院起诉
    B.王某和刘某因发生合同纠纷诉至C区法院,诉讼过程中,刘某死亡,C区法院应当裁定 终结诉讼
    C.王某诉陈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陈某起晚了没能到庭诉讼, 法院应当延期审理
    D.刘某与李某发生纠纷,刘某向法院起诉,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刘某无故未到 庭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A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不是终结诉讼,A选项错误。B选项中合同糾纷 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应当裁定诉讼中止,B选项错误。C选项陈某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不得延期审理,C选项错误。D选项刘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 庭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D选项正确。

  • 第3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答案:B
    解析:
    【考点】法院的裁判形式;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详解】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而裁定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因此,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而判决解决的则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本案中,法院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应当采用判决的形式,而不能采用裁定,故选项B正确。不告不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为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这一原则,案件在审理中,法院只能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事实和主张进行审理,对超过当事人诉讼主张的部分不得主动审理。本题中,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后,并没有对超过王某的诉讼主张的部分进行主动审理,因此法院并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A选项错误。辩论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有权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有争议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本题中,法院并没有限制当事人辩论的权利,因此不违反辩论原则,C选项错误。处分原则也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权处置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本题中,法院并没有限制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因此并不违反处分原则,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4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遂向王某作出说明: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的是买卖关系而非借贷关系。但王某仍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违反了自愿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应该用“判决”的形式,不能用“裁定”。因此,法院适用裁定形式错误。本题中,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吴某之间的借款关系并不存在,不能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所以选项B正确。

  • 第5题:

    某县监察局扣押某企业的产品。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某县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该企业不服上诉。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企业的起诉符合受理条件。该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判决撤销县法院裁定
    B:裁定维持县法院裁定
    C:指令县法院立案受理
    D:指令县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C
    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本案是对某县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上诉案件,市中级法院必须以裁定处理,故A项错误。根据题干信息,市中级法院应当受理,而县法院不予受理,故B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某县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既然案子还没有受理,故当然没法进行继续审理,故排除D项,C项正确。

  • 第6题:

    ★★ 约某与王某締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约某向甲国法院起诉王某并获得胜诉判决。王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约某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约某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
    C.中国法院可以受理王某的起诉
    D.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答案:B,C
    解析:
    。A错,《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締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我国法院的判决,BC正确。D错,当今国际社会中,没有一个国家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典型的例子是外交豁免;说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是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的。

  • 第7题: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二审法院发现错误后,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正确答案: 二审法院应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第8题:

    多选题
    王某就一起合同纠纷起诉赵某,起诉地是合同履行地,也是王某所在的A地法院,A地法院受理以后,赵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由赵某所在的B地法院审理。结果A地法院驳回了赵某的管辖权异议。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A地法院有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无误

    B

    A地法院无权管辖,驳回异议的裁定有误

    C

    对于法院的裁定,赵某有权提出上诉

    D

    对于赵某的上诉,二审法院有权径行判决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B两项,《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地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驳回异议的裁定无误。
    CD两项,《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诉解释》第333条第1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有权上诉。《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二审法院有权对该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迳行判决。

  • 第9题:

    问答题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王润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期限应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提出答辩状期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二审法院发现错误后,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正确答案: 二审法院应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若王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那么一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追加王莉为原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连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  (1)王润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期限应如何计算?  (2)若一审法院追加王莉参加诉讼,王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那么一审法院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王蓉得知此案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则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二审法院发现错误后,应当如何处理本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对于法院的裁判,当事人针对下列哪些选项不可以提起上诉:

    A.王小毛起诉小明返还借款300元,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作出的判决
    B.王某向A县法院起诉赵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发现赵某已死亡,遂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C.甲县法院在判决书中把11.1万写成111万,后法院以裁定的方式补正判决
    D.杨某诉王某买卖纠纷一案,王某对法院的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

    答案:A,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2条之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判决不得上诉。A选项应选。《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可见,B、D可以上诉,C项不得上诉。

  • 第14题:

    下列案件中,法院对案件处理方式,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2016 年1 月,张三以违约为由将李四诉至某法院,因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张三于2016 年9 月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B.甲公司以违约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前,乙公司已经注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C.王五的丈夫吴六下落不明数年,王五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D.李某诉谭某侵权纠纷一案,A 区法院立案受理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A 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B
    解析:
    ①A 错,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已经过实体处理,再次起诉不予受理。②B 正确,C 错,下落不明不等于被告不明确,法院应当受理。③D 错,A 区法院应裁定移送管辖。

  • 第15题:

    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可以提起上诉的是:( )

    A.甲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B.乙因哄闹冲击法庭,法院对乙予以罚款
    C.丙对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
    D.丁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戊,法院审理后认为起诉条件不满足,遂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可以上诉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2款的规定,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与驳回起诉三类裁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因此,ACD不符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罚款应当适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而不是上诉,因此B项正确。

  • 第16题:

    下列哪些判决、裁定,是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的:( )

    A.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任何判决、裁定
    B.小额诉讼程序中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C.某基层法院作出的宣告失踪判决
    D.某基层法院作出的不允许撤诉的裁定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因此选项A、B、D正确。C选项中的宣告死亡案件属于非讼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实行一审终审,不准上诉,故选项C正确。

  • 第17题:

    大陆的陈某与香港的王某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陈某败诉。现王某向陈某住所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涉港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王、陈之间不具有书面管辖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可不予受理王某的申请
    B.王某应在判决生效后2 年内向大陆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可以同时申请认可和执行,也可以分开申请认可或执行,并且可以同时向香港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该申请,王某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D.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王某可以在裁定作出后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A,B,C,D
    解析:
    涉港判决认可和执行的对象仅限于具有书面管辖协议的民商事判决。A 正确;港判能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向内地提出执行申请时,可以同时申请认可和执行,也可以分开提。B 正确;内地法院作出认可与否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C 正确;对内地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按照民诉规定,可以上诉。D 正确。

  • 第18题:

    下列案件中,法院对案件处理方式,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2016年1月,张三以违约为由将李四诉至某法院,因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张三于2016年9月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 B、甲公司以违约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前,乙公司已经注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 C、王五的丈夫吴六下落不明数年,王五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 D、李某诉谭某侵权纠纷一案,A区法院立案受理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A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王蓉得知此案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则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将王蓉作为案外人对待。

  • 第20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1)王润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期限应如何计算?(2)若一审法院追加王莉参加诉讼,王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那么一审法院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3)王蓉得知此案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则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4)二审法院发现错误后,应当如何处理本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已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

    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

    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

    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不告不理原则是一项审判原则,其主要含义是指对于未经起诉的案件,法院不能受理和审判。王某已经起诉,法院并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
    B项,裁定驳回起诉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时适用的,而驳回诉讼请求是用判决形式作出的,是对原告实体权利的判决,原告不得对驳回的诉讼请求再起诉。本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吴某之间的借款关系并不存在,不能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即法院已对原告的实体权利不存在作出确认,故法院仅能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C项,辩论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辩论的行为准则。本案中,王某就案件事实和争议坚持认为其与吴某之间存在借用关系,即依法行使了辩论权,法院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辩论原则。
    D项,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依法予以支配,决定是否行使或如何行使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准则。尽管法院已向王某说明其交付给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但王某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即依法行使了处分权。法院并没有限制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因此不违反处分原则。

  • 第22题:

    问答题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王蓉得知此案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则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将王蓉作为案外人对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诉刘某借款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刘某归还王某借款10万元,刘某不服欲提起上诉。对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刘某应在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0曰内提起上诉

    B

    王某可以对二审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C

    若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

    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刘某若依然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和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