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再审审理的管辖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商标权一案经湖北省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后甲公司申请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该案中,审判员赵某收受乙公司一350克纯金小雕像,遂裁定再审,基于原审法院了解案件事实,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B:李某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终结,判决生效后,王某发现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指令由有管辖权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再审 C:工商银行某分行诉佳宇公司

题目
下列关于再审审理的管辖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商标权一案经湖北省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后甲公司申请再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该案中,审判员赵某收受乙公司一350克纯金小雕像,遂裁定再审,基于原审法院了解案件事实,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B:李某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终结,判决生效后,王某发现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指令由有管辖权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再审
C:工商银行某分行诉佳宇公司贷款纠纷一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判决生效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判决认定主要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D:贾某诉秦某侵权纠纷一案经甲市A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当事人都没有上诉,判决生效。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指令A区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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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再审裁判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B.乙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持

    C.丙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欲撤回再审申请,法院经审查准许,并终结再审程序

    D.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


    正确答案:ABD
    ABD。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不能申请再审,A错误。再审发现原判决结果正确,但理由有瑕疵的,应当在纠正该瑕疵后维持原判,B错误;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撤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对此加以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准许,C正确;再审审理范围限于当事人申请或检察院抗诉范围,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法院均不得对此进行审理,D错误。

  • 第2题:

    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

    B.原审法院自行发起再审的案件,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C.再审法院应当对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全面的审查

    D.再审案件的审结期限为6个月


    正确答案:D

  • 第3题:

    下列情形中,上级法院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是()。

    A、原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C、原判决、裁定是经过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

    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行为


    参考答案:B

  • 第4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审判监督程序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B:若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可判决停止执行
    C:法院院长有权提起再审程序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院院长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所以只有选项D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M省人民法院将应由自己管辖的经济要案指定给本省甲市人民法院管辖,以确保自己有权对此案进行二审。对于这种做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这种做法是移送管辖,与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管辖权下放没有问题,因此是正确的
    B:这种做法是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所属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并无任何问题
    C:移送管辖的前提是本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D:M省人民法院可以把此案件交给甲市人民法院审理,只要甲市人民法院向其报请即可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一般地域管辖原则适用时,被告所在地不明确的情况。关于特殊情况的具体适用,考生应当注意区分户籍迁出或注销后的不同情况,即《民诉意见》第5~7条。
    根据《民诉意见》第29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从本案来看,A区只是原告住所地,所以A区法院没有管辖权。B区是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也是结果发生地),C区是产品销售地也是被告之一大兴商场所在地,D区是产品制造地也是被告之一五星电子公司的所在地,因此BCD为正确,应选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1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2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7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因此,B项正确。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这不包括强制只能适用中国法的情形,故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中方当事人与外国合资股东之间的合同纠纷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该合同在我国履行,故属于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不可以选择仲裁。故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上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5条规定,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因此D项错误。M省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所以本案根本不属于移送管辖,AC错误。本题的情形不属于合法指定管辖,B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甲市A区既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也是侵权结果发生地,A区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而甲市B区是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也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综上,甲市A、B区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选项A、B都是正确的。由于甲市B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因此,其将案件移送管辖的做法是错误的。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移送法院不能再自行将案件移送。因此,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选项D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正确,B错误。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有权上诉,C正确。《民诉意见》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l)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因此D项正确。

  • 第6题:

    关于级别管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由自己审理更为合适时,有权决定把案件调上来自己审理
    B:下级法院认为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时,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C:上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直接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D: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C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5条规定,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

  • 第7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决定
    D: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B
    解析:
    【考点】审判监督程序【详解】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选项A中“应当”错误。第24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故选项B正确。第246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故选项C、D错误。综上,本选题正确答案为B。

  • 第8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按第二审普通程序审理
    • B、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
    • C、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二审程序审理
    • D、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第二审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关于再审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 B、乙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持
    • C、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丙自行和解,欲撤回再审申请,法院经审查准许,并终结再审程序
    • D、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B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C

    裁定诉讼中止

    D

    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据此,本案再审应适用二审程序。
    A项,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再审时,原告可以撤回起诉;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再审时,原告不得撤回起诉
    B项,撤回再审申请的主体只能是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不可撤回再审申请
    C项,《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4项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本题中,万某未出庭并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不应裁定诉讼中止
    D项,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庭审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依法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本题中的万某是再审程序中的被申请人,地位相当于普通程序中的被告。普通程序具有普适性,其他审判程序中未作出特别规定的,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关于缺席判决的规定。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审判监督程序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B

    若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可判决停止执行

    C

    法院院长有权提起再审程序

    D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B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C

    裁定诉讼中止 

    D

    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决定 D.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正确答案:B
    答案暂无

  • 第14题:

    下列关于选民资格案件审判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独任法官主持审理

    B、选民资格案件应当以起诉方式向法院提起

    C、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

    D、选民资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关于裁定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应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B: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由其上级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另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C:下级人民法院对其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D: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直接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D
    解析:
    D项,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第16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D
    解析:
    【考点】移送管辖;管辖权争议【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3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题中,乙市B区法院正确的做法是先同甲市A区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协商不成的,报请二者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即该省高院指定管辖。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A、B、C三选项皆不正确。

  • 第17题:

    李某诉谭某返还借款一案,M市N区法院按照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判决谭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后,谭某认为借款数额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小额案件的数额,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再审。关于该案再审程序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谭某应当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B、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对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D、作出的再审判决仍实行一审终审

    答案:B,C
    解析:
    《民诉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选项A错误,谭某应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即向M市N区法院申请再审,而不是应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选项B正确,法院裁定再审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以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的,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而非实行一审终审。

  • 第18题:

    田某认为有管辖权的甲县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决定自己审理
    B.指定本辖区乙县法院管辖
    C.书面告知田某向甲县法院起诉
    D.报请省高级法院确定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裁定管辖。参见《行诉解释》第6条。

  • 第19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上级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B.不同地区的法院发生管辖争议时,应当报最高院指定管辖
    C.均有管辖权的两个法院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由最先立案的法院进行管辖
    D.下级法院可以将自己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有关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由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因管辖权发生争议,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所以选项B、C错误。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所以选项D正确。

  • 第20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 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 C、裁定诉讼中止 
    • D、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田某认为有管辖权的甲县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市中级法院起诉。市中级法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决定自己审理
    • B、指定本辖区乙县法院管辖
    • C、书面告知田某向甲县法院起诉
    • D、报请省高级法院确定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多选题
    田某认为有管辖权的甲县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市中级法院起诉。市中级法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

    决定自己审理

    B

    指定本辖区乙县法院管辖

    C

    书面告知田某向甲县法院起诉

    D

    报请省高级法院确定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裁定管辖。参见《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海事索赔限制公约的规定,对于有关的案件一般几个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则下列对有管辖权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一法院对案件审理后,另一法院还可对案件进行审理

    B

    租所船有人有管辖权的法院必须联合审理

    C

    两个及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必须联合审理

    D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