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公司与甲国Rerp公司因一宗投资项目产生争议,Rerp公司向甲国法院起诉中国某公司并获得胜诉判决。中国某公司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Rerp公司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Rerp公司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中国法院对中国某公司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中国法院可以受理中国某公司的起诉 D.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题目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Rerp公司因一宗投资项目产生争议,Rerp公司向甲国法院起诉中国某公司并获得胜诉判决。中国某公司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Rerp公司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Rerp公司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中国法院对中国某公司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中国法院可以受理中国某公司的起诉
D.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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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某公司与甲国一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发生争议,向我国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适用的民事诉讼法是()

    A.甲国

    B.我国

    C.当事人选择

    D.我国或甲国


    参考答案:B

  • 第2题:

    下列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有( )。

    A.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

    B.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

    C.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

    D.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


    正确答案:AB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是在中国境内发生的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在境内使用”是非常关键的。 

  • 第3题:

    A公司是甲国的公司,B公司是中国广州的一家公司,B公司生产烟花爆竹。A公司向B公司购买烟花爆竹在国内销售。后来,甲国公民C在使用B公司生产的烟花时,由于烟花突然改变方向,致使C左眼被炸伤。C在甲国法院以B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要求B公司赔偿其损失若干元。甲国法院受理了该案件,最后判决B公司败诉,向C赔偿损失若干元。因为B公司在甲国既没有代理机构,也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以C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项判决,但甲国和中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存在。那么,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对甲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作程序上的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执行B.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当事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当事人可向中国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该法院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D.不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但重新受理案件,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正确答案:C
    根据《民诉意见》第318条规定,正确答案是C。 

  • 第4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杨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向在甲国的杨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围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 第5题:

    甲是西班牙公民,1998年甲在西班牙某法院向中国公民乙提起侵权之诉,2001年底西班牙法院作出终局判决。2002年西班牙法院依据我国和西班牙缔结的《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承认与执行该判决时、

    A、我国法院应当根据《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进行实质性审查
    B、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审查后,发现该判决具有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应当判决驳回申请
    C、我国法院采取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如果2001年乙在国内法院就相同争议已经提起诉讼,则我国法院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

    答案: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既不对其作实质性审查,也不需要当事人就原判决的执行重新提出一个诉讼,只要根据法定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认定符合执行要求的,即可作出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交付执行;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或请求进行审查之后,发现具有我国有关法律或条约中规定的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可裁定(而非判决)驳回申请,因此C项正确,A、B项错误。此外根据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的规定,外国法院裁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1)外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3)外国法院具有管辖权;(4)诉讼程序公正、合法;(5)不存在诉讼竞合;(6)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不违背我国公共秩序。本题D选项是“诉讼竞合”的情形,故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是正确选项。

  • 第6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经A国法院判决后,执行的标的位于我国国内,现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判决的执行可以由甲公司向执行标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由A国法院按照我国与A国间的互惠关系向执行标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若A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执行该判决,经查,我国与A国没有司法协助又无互惠关系,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C.在B项的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该法院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D.甲公司提出执行申请时,我国法院就甲乙公司间相同的合同纠纷正在审理,经查,国内法院的审理在甲公司向A国法院起诉前就开始了,则法院拒绝执行A国法院的判决


    答案:B,C,D
    解析:
    【 解析】BCD。《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执行外国判决的法院级别是中级人民法院,A选项错误。《民诉意见》第319条规定:“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又无互助关系的国家的法院,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依据法条的规定,B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318条规定:“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A国与我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甲公司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C选项正确。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相同当事人之间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正在审理且这一审理是在向作出需要予以承认的判决的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开始的,则可以拒绝执行。D选项正确。

  • 第7题:

    ★★ 约某与王某締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约某向甲国法院起诉王某并获得胜诉判决。王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约某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约某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
    C.中国法院可以受理王某的起诉
    D.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答案:B,C
    解析:
    。A错,《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締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我国法院的判决,BC正确。D错,当今国际社会中,没有一个国家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典型的例子是外交豁免;说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是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的。

  • 第8题:

    我国某公司与甲国一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发生争议,向我国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适用的民事诉讼法是()

    • A、甲国
    • B、我国
    • C、当事人选择
    • D、我国或甲国

    正确答案:B

  • 第9题:

    A公司是甲国的公司,B公司是中国广州的一家公司,B公司生产烟花爆竹。A公司向B公司购买烟花爆竹在国内销售。后来,甲国公民C在使用B公司生产的烟花时,由于烟花突然改变方向,致使C左眼被炸伤。C在甲国法院以B公司为被告提出侵权之诉,要求B公司赔偿其损失若干元。甲国法院受理了该案件,最后判决B公司败诉,向C赔偿损失若干元。因为B公司在甲国既没有代理机构,也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以C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项判决,但由于甲国和中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存在。那么,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对甲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作程序上的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执行
    • B、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当事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C、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当事人可向中国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该法院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 D、不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但重新受理案件,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多选题
    约某与王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约某向甲国法院起诉王某并获得胜诉判决。王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约某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约某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

    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

    C

    中国法院可以受理王某的起诉

    D

    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BC三项,《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我国法院的判决。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3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要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约束。选项中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的表述,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

  • 第11题:

    单选题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

    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

    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D

    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AD两项,对于我国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外国法院受理并作出裁决,并不能排除我国法院的管辖权。因此,朗文的主张不能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项,《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该合同的履行地为甲国和中国,因此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3条的规定,我国法院对于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要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约束

  • 第12题:

    单选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李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

    向在甲国的李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

    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

    不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D

    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
    B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
    C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D项,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据此,中国法院可邮寄送达

  • 第13题:

    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该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该判决可以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对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承认,我国采取裁定方式

    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均应予以执行

      


    诉意见318、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
    319、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 第14题:

    甲国的货轮“天马号”驶人我国领海时与另一艘甲国货轮“流星号”相撞,造成“流星号”货轮严重受损。于是,“流星号”向我国法院起诉要求“天马号”承担侵权责任。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天马号”与“流星号”同属于甲国,因此法院审理该案时应适用甲国法

    B.因为在我国领海上碰撞,根据“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故该案应根据中国法律裁判

    C.“流星号”所有人在起诉“天马号”所有人之前,可以向我国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D.我国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并生效后,“流星号”所有人可以直接向甲国法院申请执行,也可由我国法院依照与甲国的条约约定依职权委托甲国法院执行该判决


    正确答案:AD
    [考点]侵权(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答案及解析] AD。根据《海商法》相关规定可知,船舶碰撞的适用法律问题可总结为:(1)同一国籍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2)不同国籍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3)其他情形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因此本题中碰撞的两艘船只均为甲国船舶,所以应当适用甲国法处理碰撞问题。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此涉外民事诉讼的诉前保全,提起诉讼的期限是30日而非15 日,据此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据此D项正确。

  • 第15题:

    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

    A.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B.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
    C.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管辖和侵权的法律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财产权益纠纷中,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处的,可以由包括合同履行地等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A项,本题中,被告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中国法院可以管辖,A项正确。BC项,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的,中国法院可予受理。因此,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他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即便他国已经受理,我国仍可受理,BC项正确。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D项错误。

  • 第16题:

    甲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的争议在国际商会进行了仲裁,为了使该裁决能在中国执行,甲国某公司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该国际商会的裁决。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对于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只有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予以审查
    B.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商事仲裁。A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的规定,对于仲裁程序不符合仲裁协议的,需要由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予以审查,法院不主动进行审查。B正确,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5条的规定,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是穷尽性的。C错误,依该公约第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的事项,法院应拒绝执行该裁决,但是,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内的事项的决定,如果可以和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事项的决定分开,那么,这一部分的决定仍然可予以承认和执行。D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我国加入该公约时所作的商事保留声明,我国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因此,对于该侵权性质的裁决法院也应当执行。

  • 第17题:

    共用题干

    1998年7月中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2005年9月中国公司就该合同争议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英国公司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中国法院在判断该合同诉讼时效时应当根据()确定。
    A、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B、法院地国的法律
    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D、该合同关系的准据法

    答案:D
    解析:
    《票据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李某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行为地法即丙国法,A为当选项。
    根据《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船旗国为马来西亚,因此适用马来西亚的法律,因此C项当选。
    《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因此在该涉外合同案件中,合同关系的诉讼时效就依合同关系的准据法确定,D为当选项。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当时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只有B正确,符合第2条的规定。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船舶发生碰撞,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由于“海浪号”属于法国,“大和号”属于日本,而侵权损害行为发生在韩国,因此应该适用韩国法律,D项正确,故选A、B、C项。

  • 第18题:

    甲闰某公司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公司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B.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
    C.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甲国某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甲国公司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依《民事诉讼法》第283条,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A错。《民诉解释》第545条规定,对临时仲裁庭在中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我国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83条的规定处理,B错。依《民诉解释》第544条,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C正确。依《民诉解释》第546条,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我国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D正确,,

  • 第19题:

    意大利某公司以担保纠纷为由在意大利米兰民事法院起诉我国某公司,诉讼标的为3400万美元。该法院缺席判决我国某公司败诉。意大利公司向英国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并请求英国法院强制执行我国某公司伦敦代表处的财产。在意大利法院的诉讼程序中,意大利法院是以传真的方式对我国当事人送达了有关诉讼的文件,其所声称的采取此种送达方式的理由是:第一,中意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关于司法协助的公约;第二,外交送达耗时费力。而事实上中国与意大利均是1965年海牙《关于向域外送达民事或商事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当事人可以什么理由请求英国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意大利法院的判决?


    正确答案: 中方当事人可以未按照《关于向域外送达民事或商事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公约》的规定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我国虽然是该公约的成员国,但在加入该《公约》的时候作了保留,我国通常只接受正式送达和特定送达方式,而不接受非正式送达。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送达方式,排除以传真的方式送达的。因此,意大利法院以传真方式向我国境内的诉讼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违背了《公约》特别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是无效的送达。因此而作出的缺席判决,因为没有赋予败诉当事人以合理的机会和充分的时间进行辩解,而违反程序公正原则,因此,英国法院理应不承认意大利法院的判决。
    司法协助请求的执行。主要有三种方式:
    (1)正式送达,即被请求国中央机关按照其国内法规定的在国内诉讼中对在其境内的人员送达文书的方法自行送达该文书,或安排经由一适当机构使之得以送达。(2)特定方式送达,即文书可按请求方要求采用的特定方式送达,但不得与被请求国的法律抵触。(3)非正式递交,即在被送达人自愿接收时向其送达而不必严格遵守公约规定的有关译文等形式上的要求。在被送达人拒绝时再改用正式送达。中国只规定有正式送达和特定送达,未规定非正式送达。有双边条约的则按双边条约的规定办理。

  • 第20题: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 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 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 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甲国某航空公司的一民航飞机从中国出发,经停甲国后,在乙国上空发生空难,该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有代表机构。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如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则中国法院不应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 B、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 C、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 D、如中国法院受理此案,应适用乙国法确定该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国某航空公司的一民航飞机从中国出发,经停甲国后,在乙国上空发生空难,该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有代表机构。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如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则中国法院不应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B

    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C

    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D

    如中国法院受理此案,应适用乙国法确定该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侵权。A项错误,司法权属于国家主权,只要中国法院有权管辖该案件,就不得应外国法院已经管辖就排除我国法院的管辖。B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65条:……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被告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所以中国法院可以受理该侵权纠纷。C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而不是受害人本国法。D正确,乙国法是侵权行为地法。

  • 第23题:

    单选题
    一中国法院在审理一涉外商事案件时需向位于甲国的某公司送达。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B

    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D

    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项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不能是驻在国或第三国的国民,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B错误,依第6条,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