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6.某日,李某乘坐出租车,匆忙中将价值一万元的手提电脑落在了出租车上,稍后李记起,遂立即根据司机的编号找到了该出租车的司机王某,李某找王某索要,但王某死活不承认并拒绝归还。二人起冲突,李某报案,派出所将王某抓获。对司机王某的行为,下列判断哪项正确?( )
A.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
B.已经构成抢劫罪
C.已经构成侵占罪
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只是返还电脑即可
【考点】刑法的调整范围
【解析】此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乘坐出租车将东西遗忘在出租车内然后向司机索要不果的情形,事实上,这种情况下司机拒不归还,失主向有关机关告诉,符合刑法上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侵占罪要求告诉的才处理,题中失主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机王某已经构成侵占罪。此题注意,刑法与民法的调整范围的区别,民法上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而获得利益,产生债的关系。但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构成《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故本题A项不正确。王某将乘客李某的遗忘物据为己有不是抢劫行为,不构成抢劫罪。1万元的手提电脑,按照常理来推算已经是“数额较大”,且王某拒不归还,已经构成侵占罪,所以不符合《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以下能够以盗窃罪论处的有()
第6题:
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第7题:
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第8题:
借款合同不成立
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9题:
盗窃罪
诈骗罪
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第10题:
张某因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其一间私房被其配偶李某继承.李某与王某再婚,并将该房出租.后张某回来,要求李某返还房屋,引发纠纷.经查,李某共收租金2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B.李某应返还房屋,但无需返还租金
C.李某和王某离婚后,与张某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D.李某应返还房屋和租金给张某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在北京打工的小红通过喵喵打车乘车回家,不慎将一笔记本电脑遗忘在出租车上,她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好心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花费汽油费200元。小红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司机一气之下,托朋友对该行李进行拍卖,小明花了700元将该电脑拍下。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第14题: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第15题:
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李某不慎将钱包遗失
第16题:
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给李某,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丁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房屋
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主卧内卫生间改为书房,丁某可以要求方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丁某与方某可以约定“由承租人方某在租赁期间履行对房屋的维修义务”
方某在租赁期间内死亡,方某的妻子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17题:
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分货物
刘某将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其借用方某的笔记本电脑
丁某将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拒绝支付寄存费,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
甲公司承揽加工乙公司的一批机器零件,由于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10万元,甲公司可留置部分机器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