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开发商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预售),甲卖房与乙。办理了预告登记。房屋建成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天,甲将房屋卖与丙,因前述预告登记,无法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丙起诉,请求甲办理过户登记。诉讼中,甲未应诉。法院缺席判决,甲、丙合同有效,责令甲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办理过户登记。生效后,甲未予理会,丙持法院有效判决向登记机构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登记机构以该房屋存在预告登记为由拒绝。此时,乙也申请过户登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是 A.在判决生效之后,房屋所有权即归丙所有 B.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法院判决,将房屋过户登记给

题目
甲开发商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预售),甲卖房与乙。办理了预告登记。房屋建成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天,甲将房屋卖与丙,因前述预告登记,无法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丙起诉,请求甲办理过户登记。诉讼中,甲未应诉。法院缺席判决,甲、丙合同有效,责令甲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办理过户登记。生效后,甲未予理会,丙持法院有效判决向登记机构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登记机构以该房屋存在预告登记为由拒绝。此时,乙也申请过户登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是

A.在判决生效之后,房屋所有权即归丙所有
B.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法院判决,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丙
C.登记机构不应当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丙,因为在甲乙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办理了预告登记,此时预告登记尚在有效期限之内,故登记机关应当给乙办理过户登记
D.若房屋建成后,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但是由于乙去外地出差4个月,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4个月后甲再将房屋出卖的,办理过户登记后可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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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将自己的一套住宅出售予乙,并约定乙先支付房款的30%,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房款,待乙付清房款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在3月10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同年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房屋已经移转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同年7月1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丙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属于无权占有
    B.因房屋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丁无法办理过户
    C.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D.假设乙取得房屋所有权,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预告登记、多重买卖、返还原物请求权等问题。选项A,《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虽然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丙基于买卖合同占有房屋,属于有权占有,故A选项错误。选项B,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虽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失效的情形,其中包括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预告登记已经超过3个月,故预告登记失效,B选项错误。选项C,同样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D,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在乙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甲对丙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CD。

  • 第2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
    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
    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 第3题:

    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房屋应当归己所有,请求甲去办理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于是申请了异议登记。异议登记后,乙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争议房屋归乙所有,但判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个月后,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房屋应归乙所有,即使在异议登记后的第20天起诉的,法院也应当受理
    B.若甲书面同意更正的,可以直接申请更正登记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能设立
    D.如果判决生效后,甲将房屋以合理价格卖给不知情善意第三人丙,在过户登记后,丙可以善意取得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中的判决直接改变了物权关系,故此判决一旦生效,乙可基于法院判决获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据此,虽然在异议登记之后超过15天再起诉的,法院依然应当受理,对于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确认权利归属,故A正确。《物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据此,B正确。乙虽然通过法院判决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如果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乙将房屋抵押的行为,合同有效,但是抵押权不能设立,C正确。判决生效后,甲若再处分房屋,是无权处分,由于D项中丙是善意第三人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在办理过户登记后,丙可以善意取得,D正确。

  • 第4题:

    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入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丙的名下,随后丙要求乙腾出房屋。乙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甲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撤销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是否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 (4)丙是否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为什么? (5)甲应当对谁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答案:
    解析:
    (1) 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合同生效的全部要件,故该合同有效。

    (2) 因为甲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甲,甲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房屋。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故该合同有效。

    (3) 乙无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可撤销的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种,而且只有可撤销合同的缔约方才有权申请撤销合同,而该合同为合法有效的合同,且乙并非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而乙无权要求撤销甲和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4) 丙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因房屋已经登记在丙的名下,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丙基于其对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要求乙腾出房屋自然是正当合法的。

    (5) 甲乙之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有义务按照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甲并未履行该义务,构成对乙的违约,所以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 第5题:

    甲公司进行房屋预售, 3 月 1 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乙,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 5 月 1 日,甲公司又与丙签订了预售合同,将同一套房屋预售给丙;交房时间届至,乙、丙同时向甲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请求。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B.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C.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和丙,并将乙、丙登记为房屋共有人
    D.由甲公司自行选择向谁交付房屋,为谁办理房产登记

    答案:A
    解析:
    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 第6题:

    2014年3月18日甲将房屋70万元卖给乙并签订了合同,但借故未办理过户登记。3月25日,乙取得房屋钥匙进行装修。丙得知此事后,向甲表示愿意加价10万元购买。4月1日,甲与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则()。

    A.乙自房屋交付时起取得房屋所有权
    B.由于甲乙未办理过户登记,故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由于甲丙已办理过户登记,故甲丙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D.甲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2019版教材P17页
    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让......最后一句是重点: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第7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20日前办理过户登记。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合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 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 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待定

    正确答案:A

  • 第8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20日前办理过户登记。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4年8月1日,乙将甲诉之法院。此时()

    •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 B、预告登记有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 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 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甲欲将一套商品房出售给乙并与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D

    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是否办理过户手续为标志,题中甲将房屋以高价卖给了丙,且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所以房屋归丙所有。由于事前甲将房屋出售给了乙,虽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与乙的合同是合法订立的,所以甲要对乙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将某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其后,甲见房价暴涨,为避免乙强制执行,甲与丙假装作成买卖,并将房屋登记于丙名下。下面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有权对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B

    丙有权对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C

    乙有权请求甲给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D

    乙有权请求丙给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20日前办理过户登记。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乙之间的合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B

    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C

    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

    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待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乙,约定6月1日之前办理完毕过户登记,若甲未于6月1日之前给乙办理完毕过户登记,甲向乙支付违约金30万元。甲在给乙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于5月20日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5月20日以后,6月1日之前,乙可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B

    6月1日以后,乙有权请求甲实际履行,给自己办理过户登记

    C

    5月20日以后,乙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支付30万元违约金

    D

    5月20日以后,乙有权解除合同,但无权在解除合同后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于3月10日将自己的1套商品房出售与 乙,双方约定,房屋总价100万元,乙在7月10日前分 4期付清,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保障乙的利 益,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 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 全部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5月10日,乙没有支 付当期房款。5月2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 给丁,丁交付了部分房款,且办理了过户手续。5月15 日,甲通知乙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乙未表示异议。6月 1日,丙通知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甲未表示异议。为 责任承担,各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 有:( )

    A.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乙有权主张丁的过户登记无效
    C.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D.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分期付款买卖、预告登记、多重 买卖等问题。本题中,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办理 了预告登记,未经乙的同意,甲无权将房屋的所有权转 让给丙,但其与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故A 选项正确。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分期付款合 同,《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 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 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 同。”因乙未支付当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1/4,故甲 有权解除合同。5月15日甲通知乙解除合同后,预告 登记所赖以存在的偾权归于消灭,故预告登记失效。 之后,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有效,且丁取得了房 屋的所有权。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物权 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 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 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 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 卖合同有效。在丁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甲对丙已 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丙 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 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14题:

    甲开发商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预售),甲卖房与乙。办理了预告登记,乙交付全部房款。房屋竣工后,甲公司正欲交房并办理过户登记时,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强制执行甲公司的财产,法院将前述房屋查封并拍卖。此时,乙以已经办理预告登记为由提出异议。关于甲、乙、丙三者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乙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所以应当优先保护乙
    B.乙应当优先获得保护,但与预告登记无关
    C.在房屋过户登记前,依然属于甲所有,因此甲的债权人丙可以申请执行该房屋
    D.因为乙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所以丙不能申请执行该房屋

    答案:B
    解析:
    此题貌似考查预告登记的效力,其实,本题涉及的情形与预告登记无关。因为,在消费者购房已经支付全部或大部分价款的情形下,对消费者保护问题有特别的规定。根据最高法《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据此,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而该优先权又不得对抗已经交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购房人。由此可见,已经交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消费者权利必然优先于其他抵押权人和其他债权人,因此,本题中乙的权利最优先获得保护,与是否办理预告登记无关,故B正确,ACD错误。

  • 第15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
    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
    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 第16题: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并支付了价款,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丙得知后向甲出更高的价购买该房屋,甲同意并和丙一起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则(  )。

    A.丙最终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B.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C.乙有权要求丙退出房屋
    D.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

    答案:A,D
    解析:
    B项和c项错在:甲的行为为有权处分,因为甲在没有将房屋办理登记过户之前仍然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乙也无权要求丙退出房屋。

  • 第17题:

    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同年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同年8月1日,乙将甲诉至法院,此时( )。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预告登记有效,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第18题:

    甲将某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其后,甲见房价暴涨,为避免乙强制执行,甲与丙假装作成买卖,并将房屋登记于丙名下。下面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对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 B、丙有权对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 C、乙有权请求甲给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 D、乙有权请求丙给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于3月10日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出售与乙,双方约定,房屋总价100万元,乙在7月10日前分四期付清,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5月10日,乙没有支付当期房款。5月2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丁交付了部分房款,且办理了过户手续。5月15日,甲通知乙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乙未表示异议。6月1日,丙通知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甲未表示异议。为责任承担,各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 B、乙有权主张丁的过户登记无效
    • C、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 D、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C,D

  • 第20题:

    甲将自家的一套住房卖与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乙应于2011年4月7日交纳房款80万元,甲应当最迟在6月7日和乙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乙依照合同约定向甲交纳了80万元购房款。在2011年5月,丙向甲提出购买该房屋的要约,价款为l20万元,甲欣然接受,并马上和丙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乙再三催促甲办理过户手续未果,多方打听才知道甲已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丙,遂向法院起诉甲。则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甲将房屋卖与丙的行为为无权处分,甲和乙的合同签订后,因为乙已经交纳房款,所以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只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 B、甲将房屋卖与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登记手续,所有权仍属于甲
    • C、乙应当向丙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 D、丙虽然签约在后,但是仍然取得所有权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于3月10日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出售与乙,双方约定,房屋总价100万元,乙在7月10日前分四期付清,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5月10日,乙没有支付当期房款。5月2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丁交付了部分房款,且办理了过户手续。5月15日,甲通知乙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乙未表示异议。6月1日,丙通知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甲未表示异议。为责任承担,各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

    乙有权主张丁的过户登记无效

    C

    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D

    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本题涉及分期付款买卖、预告登记、多重买卖等问题。本题中,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办理了预告登记,未经乙的同意,甲无权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丙,但其与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故A选项正确。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分期付款合同,《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因乙未支付当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1/4,故甲有权解除合同。5月15日甲通知乙解除合同后,预告登记所赖以存在的债权归于消灭,故预告登记失效。之后,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有效,且丁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在丁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甲对丙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开发商开发一处商品房,在建期间甲取得了预售许可。2011年2月2日,乙与甲签订了期房买卖合同,支付了50万元购房款。为防止开发商再转卖该房屋,同日,双方办理了房屋的预告登记。2012年4月4日,房屋建成可以办理房产证,但乙由于忙于考试复习一直无暇去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8月8日,甲开发商将该房屋出售与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在有效的预告登记期间,甲开发商虽然对于已经预告登记房屋无处分权,但由于负担行为无须行为人有处分权,故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

    基于预告登记这一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在有效的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乙同意,甲开发商处分房屋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C

    由于乙没有自房屋竣工后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的3个月内主张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丙可以主张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D

    乙可以要求甲开发商返还50万元购房款及利息,并可以请求甲开发商承担50万元的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B
    解析: 预告登记期间开发商对该房屋仍有处分权,因此,A选项错误。预告登记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权,而并非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因此,B选项错误。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案中,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已过4个月,预告登记已失效,丙可以主张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故C选项正确。开发商甲一房二卖,对买受人乙构成欺诈,买受人乙有权要求双倍返还,故D选项正确。

  • 第23题:

    单选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20日前办理过户登记。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4年8月1日,乙将甲诉之法院。此时()
    A

    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

    预告登记有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C

    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D

    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