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 )。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生子不回家,我就把房子租给你C.如果你能帮我搞到毒品,我就把工程承包给你D.如果天下雨,我送你一把雨伞

题目

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 )。

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

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生子不回家,我就把房子租给你

C.如果你能帮我搞到毒品,我就把工程承包给你

D.如果天下雨,我送你一把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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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向乙借钱,乙说,等到太平洋的水枯了,我就借钱给你。则( )

    A.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无效

    B.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有效

    C.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有效

    D.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D
    「考点」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解析」附条件的民事行为要求所附条件具有不确定性,而本题中的"太平洋的水枯了"显然属于不能成就的条件,因此所附条件无效。同时由于该条件的成就是民事行为生效的条件,因此说明当事人不打算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 第2题:

    老王在A市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闲置。老张是老王的朋友,一直居住在B市,现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A市长期租住。老张希望租老王闲置的那套房子,老王说:“我女儿两个月后大学毕业,如果她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我就把房子出租给你。” 下列选项中,哪些为真,可以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 (1)老王的女儿毕业后留在C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2)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把房子租给老张 (3)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A.(1) B.(1)(2) C.(2)(3) D.(1)(2)(3)


    正确答案:A
    题干中“老王的女儿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是“老王把房子出租给老张”的充分条件。要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就是要找题干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并且非Q,(1)正确。故答案选A。

  • 第3题: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以下条件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A.如果你在明年的收入达到20万元,我就把房子卖给你

    B.如果乙电视机厂承担产品责任,甲宾馆就购买乙电视机厂的产品

    C.如果你帮我把甲打了,我就把钱借给你

    D.如果我今年年底出国,我就把房屋卖给你


    正确答案:AD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要求是:未来性、或然性、意定性、合法性、特定的目的性。只有同时符合这五个要求的条件才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在本题中,B为法定条件,C为非法条件,都是错误的,只有AD是正确答案。

  • 第4题:

    离婚财产纠纷?

    我是农村人,我爸妈是2001年离得婚,当时我13周岁,当时按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双方共有财产是6万(房子和土地折合6万),给我妈妈3万但是没有给钱是用房子和土地抵押的,说一年以后付清,如果一年以后没有给的话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我妈妈有拍卖房子和土地的权利,但是2002年我爸爸并没有把那3万块钱给我妈妈,至今也没有给,还有每月200元的抚养费也没有给过,现在我妈妈改嫁了,我爸爸从外面回来说土地和房子是他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现在的疑问是我妈妈现在可以拍卖房子和土地给我吗?


    土地和房子确实还是他的,但你妈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再凭判决书进行强制拍卖。不能直接拍卖给你。至于你当时的抚养费,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已经得不到胜诉权了。
    土地和房子确实还是他的,但你妈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再凭判决书进行强制拍卖。不能直接拍卖给你。至于你当时的抚养费,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已经得不到胜诉权了。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5题:

    在新婚姻法中,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

    首付是我家出的,月供现在也是我家在交。买受人写的是我,还写了共有人 我老婆。

    请问如果我们真的离婚了,房子该怎么说??谢谢


    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拥有。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法院回根据原有的购房手续,进行房产分配。
    若夫妻平分或一方放弃,则不牵涉其他问题。
    若你想分配房产多些或全部,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
    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等)

    您好!
    既然房产证上要是是你们二人的名字,那属于共有的。证明是两个人。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
    进入到房子分配的官司问题,你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这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补充:新婚姻法没有说明你第2点中根据购房合同应属于甲方财产,我个人觉得应该根据房产证来说明的,毕竟婚后甲方同意乙方的名字加入,也相当于把它当做共同财产,而且法律上来说是承认乙方的名字的,也属于乙方的财产,不管是不是夫妻
    第4点应属于共同财产;第5点应属于共同财产


     

  • 第6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
    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答案:D
    解析:
    考查假言命题的负命题,当一个假言命题为真,它的负命题一定为假,想要说李四说谎了,其实就是找出原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且非q”。本题中的P是“李四找到更好的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q是“卖给张三房子”,这个假言命题负命题就是“李四找到更好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但是却没有将房子卖给张三”。故选D。

  • 第7题:

    刚出来工作一个月,我现在自己租房子住,据说成都租房子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我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吗?


    正确答案: 不可以,在成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之一是:要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 第8题: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这段议论中包含有一个演绎推理,其推理形式可用公式表示为()。


    正确答案:((p→q)∧~p)→~q 18)

  • 第9题:

    问答题
    刚出来工作一个月,我现在自己租房子住,据说成都租房子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我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吗?

    正确答案: 不可以,在成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之一是:要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女:我现在租的这个房子有点儿吵,我想重新找个房子。男:我有个邻居正好要出租房子,我们那儿还挺安静的。问:女的现在租的房子怎么样?
    A

    太暗

    B

    没家具

    C

    不好收拾

    D

    有点儿吵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填空题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这段议论中包含有一个演绎推理,其推理形式可用公式表示为()。

    正确答案: ((p→q)∧~p)→~q 18)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男:你不是有房子吗?怎么又贷款买了一套?女:以前的那套是我男朋友的,不是我的。男:分那么清楚干吗?一结婚,男朋友的房子不就是你的房子了。女:才不是呢!他的是他的,我的是我的,男女平等,经济独立。问:女的为什么要自己买房子?
    A

    可以贷款

    B

    追求独立

    C

    男朋友没有房子

    D

    想和男朋友分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集体土地地基问题

    2008年村委会分地基,我家分的一位地基,由于当时没有资金,就把这个地基让给我表哥盖了(他不是本村委会的,属于外地人),他没有给我家任何现金,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这些都有人证和物证。

    他在这个地基上盖了2栋楼房,并卖给了别人一栋。现在我想咨询一下:

    1、 我是否能要回这个地基,现在对方说可以给我地基,但盖房子的钱要给他,而且对方狮子大开口(本来是用了50W盖房子,现在要100W),这个地基是属于我的,我是否有权利让他搬,或者拆?

    2、 如果这2栋楼房拆迁的话,房屋的赔偿我可以不要,但地基的赔偿我是否可以拿到?


    注意方式方法,最好协商解决,情况对您不利。
    地基只要是能证明是你的你就可以拥有 至于建筑物 需要你们商量解决
    有风险建议聘请律师帮助

  • 第14题:

    下列所附条件有效的是( )。

    A.如果一年前我的旧房子没有拆,我现在就把房子租给你

    B.如果今年冬天我独生子不回家,我就把房子租给你

    C.如果你能帮我搞到毒品,我就把工程承包给你

    D.如果天下雨,我送你一把雨伞


    正确答案:B
    [答案] B
    [评析] 考查要点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未来性”,而A项表述却属于以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因此,排除A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属于合法条件,而C项表述违法,因此,排除C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或然性,即该条件的发生与不发生是不能确定的,而D项表述的情形是必然发生的,这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排除 D项。只有B项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所有特征,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

  • 第15题:

    关于新婚姻法的房子问题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先生婚前贷款购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婚后共同按揭。按新婚姻法来说,那岂不是那房子没有我份,那如果我现在自己贷款购买一套房子的话,那算是二套房贷还是一套房贷?


    你现在贷款购买房屋,属于一套房贷!是的,如果你们离婚,哪房子没有你的份!
    首套房贷: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二套房贷: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根据这个条款,看来你在婚后要买的话就属于二套房贷了,呵呵。如果你离婚后再买就属于一套房贷。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龋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16题:

    新婚姻法到底保护了谁?

    如果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没买房子,结婚两年后想要买房,我老公父母出钱买的话,这套房子会是我和我老公共同的财产吗?要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利益呢?


    您好!最主要的是要看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新法的规定最主要是这个,就是要明确是谁的财产。看证上的名字。

    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该规定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最高院所做出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并不是新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只是对于某些问题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如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于此项也有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司法解释三于司法解释儿的差别在于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财产权归属问题。司法解释二,既是要求明示赠予一方,才能确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司法解释三,既是要求只要没有明示赠予夫妻双方的,则推定为赠予购买方子女,不过,司法解释三要求达到的条件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予。
    如果非要说,解释三保护了谁,只能说,法律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婚姻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三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17题:

    下列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是( )

    A.甲对乙说,如果我的房子卖给丙,就租给你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大学,我就支付你四年的学费

    C.父母对儿子说,如果我死了,你就继承我的财产

    D.甲对乙说,如果你把这辆自行车偷来,我会以两倍的价格购买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本人无房,现父母房子装修,能否提取我的公积金?如果可以,需提供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根据惠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基本消费支出,而装修为享受性住房支出,因此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 第19题:

    房子是我租的,物业管理费应该由谁交纳?


    正确答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费由业主交纳,业主出租房屋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未按约定缴纳的,业主有连带缴纳责任。

  • 第20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 A、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B、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 C、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 D、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问答题
    本人无房,现父母房子装修,能否提取我的公积金?如果可以,需提供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根据惠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基本消费支出,而装修为享受性住房支出,因此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张三得知李四想卖掉隔壁现住的房子,遂找李四表示有意购买。李四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卖掉这套房子,如果我找到更好的房子,你出钱比王五多,我就卖给你。”以下哪项发生了,表示李四说谎了?()
    A

    张三出钱没有王五多,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B

    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尽管张三比王五出钱多,李四还是没有把房子卖给张三

    C

    李四没有找到更好的房子,李四把房子卖给了张三

    D

    李四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并且张三出钱比王五多,最终房子没有卖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假言命题的负矛盾,当一个假言命题为真,它的负命题一定为假,想要说李四说谎了,其实就是找出原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且非q"。本题中的p是"李四找到更好的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q是"卖给张三房",这个假言命题负命题就是"李四找到更好房子且张三比王五出钱多,但是却没有将房子卖给张三"。故选D。

  • 第23题:

    单选题
    女:你刚找到工作,工资也不多,干吗急着买房子?男:我买房子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租房子不合算,二是我对我的工作很有信心。问:下面哪项是男的买房子的原因?
    A

    租的房子不好

    B

    工资很多

    C

    父母急着买房子

    D

    对未来有信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房子是我租的,物业管理费应该由谁交纳?

    正确答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费由业主交纳,业主出租房屋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未按约定缴纳的,业主有连带缴纳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