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应()。A.罚款B.追究法律责任C.吊销资质证书D.追究刑事责任

题目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应()。

A.罚款

B.追究法律责任

C.吊销资质证书

D.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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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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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反《建筑法》规定进行(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者,吊销资质证书。

    A.分包

    B.发包

    C.转包

    D.承包


    正确答案:A

  • 第2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按规定对监理单位的处理是( )。

    A.责令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B.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
    C.责令改正,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

    答案:D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 第3题: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情节严重的,应( )。

    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B、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C、吊销资质证书
    D、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1条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第4题:

    根据《建筑法》,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其监理业务,情节严重的,( )。
    A、吊销资质证书
    B、责令改正
    C、责令停业整顿
    D、降低资质等级


    答案:A
    解析: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参见教材P5。

  • 第5题:

    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可以给予的处罚是()。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B.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C.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01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 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以上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