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律师的下列行为中,哪些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A、当事人要求张律师协助其偷漏税,张律师向税务机关告发B、在法庭上指责对方律师道德败坏、作风不正,其指责确有事实根据C、给案源介绍人回扣D、在报纸上刊登介绍自己的广告

题目

在张律师的下列行为中,哪些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A、当事人要求张律师协助其偷漏税,张律师向税务机关告发

B、在法庭上指责对方律师道德败坏、作风不正,其指责确有事实根据

C、给案源介绍人回扣

D、在报纸上刊登介绍自己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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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下列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

    A.李律师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劳务费

    B.陈律师私自将当事人的财物转送给仲裁员

    C.张律师给介绍案源的人以回扣

    D.将因本案的出差费用要求被代理人予以报销


    参考答案:ABC

  • 第2题:

    共用题干

    年轻律师张彬原住在某市A区,2004年因购买商品房迁入B区的牡丹园住宅小区,在2005年选举时,张律师发现自己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小区公布的选民名单上,张律师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选举权,下列哪些说法或做法是正确的7
    A、按照《选举法》,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
    B、张律师就此事可以向当地的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C、张律师如果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D、对法院判决不服,张律师可以提出上诉

    答案:A,C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2条规定,C中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间接选举,ABD项是正确的答案。
    根据《选举法》第8条的规定,地级市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事先选出的选举委员会主持。同时,由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立常委会,所以乡级选举委员会受其上级人大常委会,即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因此,ACD选项正确。
    《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18周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A错误;B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其没有选举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D项中王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年算起,到2005年,故2004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
    A项根据《选举法》第43条第4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C和D也是正确的,C项中选民投票时是有选择自由的,《选举法》对D项的要求是“不少于1/3”,“不少于”即等于或多于,再次选举过程中有600人参加,那么得200票就可以了,因而,D选项是对的。
    《选举法》第26条第1款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因此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 第3题:

    王某因抢劫被一审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后提出上诉。王某父亲从报上看到张律师专打刑事诉讼官司的广告后,找到张律师。张律师称其有多年办理刑事上诉案件的经验,胜诉率在90%以上,而且二审法院的承办法官是他的同学,有把握争取改判。经张律师提议,王父同意聘请张律师为王某的二审辩护人,律师费为3万元,如果改判无罪则另付7万元,改判缓刑则另付5万元。在张律师暗示下,王父去做受害人杨某工作,希望杨某私了,如改变证词则付4万元。根据上述事实,张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A、明示与司法机关的特殊关系
    B、为承揽业务做虚假承诺,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C、对刑事案件根据诉讼结果协议收费
    D、怂恿委托人制造伪证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禁止律师做虚假承诺,因此B项当选。律师向委托人明示或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因此A当选。根据该规范第88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因此C当选。D项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显然属于违反执业规范的行为。

  • 第4题:

    王某因抢劫被一审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后提出上诉。王某父亲从报上看到张律师专打刑事诉讼官司的广告后,找到张律师。张律师称其有多年办理刑事上诉案件的经验,胜诉率在90%以上,而且二审法院的承办法官是他的同学,有把握争取改判。经张律师提议,王父同意聘请张律师为王某的二审辩护人,律师费为3万元,如果改判无罪则另付7万元,改判缓刑则另付5万元。在张律师暗示下,王父去做受害人杨某工作,希望杨某私了,如改变证词则付4万元。根据上述事实,张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A.明示与司法机关的特殊关系

    B.为承揽业务做虚假承诺,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C.对刑事案件根据诉讼结果协议收费

    D.怂恿委托人制造伪证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法官李某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A、庭审时,发现当事人高某聘请的律师赵某明显不负责任,提醒高某可另行委托律师钱某
    B、办案时,发现原告律师程某系自己高中同学,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C、庭审前,向所办案件当事人委托的张律师指出某一证据效力不足
    D、讲座时,提出司法腐败主要是当事人行贿所致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规范【详解】ACD项行为均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不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律师、不应当在庭外向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泄露办案信息,日常言行不当。B项符合回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