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我国以CFR条件出口某商品,合同中规定的装运港为“中国港口”,这样的规定是否可以?为什么?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我国的出口业务中,最常见的就是以()为支付方式、以()为运输方式的CIF与CFR合同。


    不可撤销信用证

  • 第2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条件向英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并规定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然后去中国银行议付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出口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出口公司退回全部货款。 问:英国客户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CIC的F.P.A.

  • 第3题:

    2、我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条件向英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并规定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然后去中国银行议付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出口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出口公司退回全部货款。 问:英国客户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对于买方提出的要求,卖方应予以拒绝。理由如下:采用 CIF 贸易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风险转移界限为装运港船舷,即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本题中,卖方已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对于货物装运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损失不予以负责。本题中,作为买方,可以拿保险单及相关单据向保险公司予以索赔,而不是要求卖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更没有权利要求卖方退回买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货款。

  • 第4题:

    根据Incoterms的规定,在FAS、FOB、CFR和CIF之后加注的港口名称有的是装运港,有的是目的港,但其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


    交货地点;运输方式;风险划分基本点

  • 第5题:

    CFR术语中的港口名称可写装运港也可写目的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