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施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挖断了黑土造纸厂的排污管,造成青青养殖场所养鳜鱼全部死亡,造成经济损失近200万元,青青养殖场要求白云公司和黑土造纸厂承担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青青养殖场可要求白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青青养殖场可要求黑土造纸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黑土造纸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可向白云公司追偿 D.青青养殖场可要求白云公司和黑土造纸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题目
白云施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挖断了黑土造纸厂的排污管,造成青青养殖场所养鳜鱼全部死亡,造成经济损失近200万元,青青养殖场要求白云公司和黑土造纸厂承担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青青养殖场可要求白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青青养殖场可要求黑土造纸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黑土造纸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可向白云公司追偿
D.青青养殖场可要求白云公司和黑土造纸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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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临河养殖场是某市最大的淡水鱼供应基地,杭后造纸厂与其毗邻。5月,有一定数量的污水沿河道流入养殖场,造成鱼类大幅度减产。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如果杭后造纸厂排放污水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已交排污费,则可以免责

    B.如果污水是由于某村村农民李某私挖灌溉河道引起的,杭后造纸厂可以免责

    C.杭后造纸厂应当对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D.临河养殖场应当对由于污水所造成的死亡的鱼的数量和价值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A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因此,东方造纸厂排放污水即使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已交排污费,仍然要对因其排污而造成的他人损失负赔偿责任,故A错误。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认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免责条件有:(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91起的;(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因此,选项B中的情形可以免责正确。《民诉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举证责任的倒置规则,但这并不排除受害方仍负有的证明其受损数额的责任,故CD正确。

  • 第2题:

    黑土公司获得一种新型药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后,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白云公司制造的该种新型药品出售,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依据新修改《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所有基层法院均无该案管辖权

    B.黑土公司不应当承担被告的药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的证明责任

    C.白云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应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D.如侵犯专利权成立,即使没有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黑土公司仍可获得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


    正确答案:B
    [考点]专利侵权案件的级别管辖、举证责任、现有技术抗辩及赔偿规则
    [解析]首先,选项A涉及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考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专利规定》)第2条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知,专利纠纷第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选项A正确。
    其次,选项B涉及对专利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考查。根据《专利法》第61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予专利方法的证明。”可知,专利侵权纠纷为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纠纷的,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由被告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原告专利方法.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据此,选项B正确。
    再次,选项C涉及对现有技术抗辩的认定。根据《专利法》第62条的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可知,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如被告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可直接认定其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而无需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这样做简化了程序,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国家司法行政资源。据此,选项C错误。
    最后,选项D涉及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考查。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可知,在专利纠纷中,根据损失、获利等原则仍无法准确计算赔偿数额时,人民法院可根据客观情况在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据此,选项D正确。
    综上,题目要求选出错误选项,所以应选B。[陷阱点拔]本题具有迷惑性的是选项A,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是司法考试的热点。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专利权纠纷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最高人民法院就著作权纠纷和商标权纠纷出台两个司法解释分别作出了例外规定,即《:著作权解释》第2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可见,并非所有基层人民法院对著作权纠纷或商标权纠纷都没有管辖权。但是,专利权纠纷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出台任何司法解释作出例外规定,所以所有基层人民法院都无权管辖第一审专利权纠纷案件。在司法考试中,考生要注意区分其间的不同。

  • 第3题:

    蓝天公司和白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因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下列关于仲裁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 A.仲裁过程中即使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仲裁庭也应当等全部事实查清后一起裁决 B.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对蓝天公司和自云公司进行调解 C.仲裁过程中,蓝天公司和白云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此后白云公司反悔,欲再次提起仲裁,则应和蓝天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D.申请仲裁后,两公司自行和解


    正确答案:D
    《仲裁法》第51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该及时作出裁决。”B错误;49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做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反悔,所以D正确;50条“3_3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C错误;55条“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A错误。

  • 第4题:

    农民工王某将造纸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家的农田灌溉,造成农作物死亡,王某要求造纸厂承担赔偿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视其行为违法与否,来承担民事责任

    B.王某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C.造纸厂否认其侵权必须负举证责任

    D.造纸厂如能证明其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可免于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于问题的意见》第74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就此做出了规定,即“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因此造纸厂有举证责任,故C项正确。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环境污染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污染者是否存在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A项错误。王某要求造纸厂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明农作物死亡,遭受损失的责任,故B项错误。《民诉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造纸厂要举证的是未对王某的农作物造成损害,才能免除责任,“证明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不能使其免除责任。故D项错误。

  • 第5题:

    白云公司因年年亏损,资不抵债,被债权人黑土公司申请破产,但白云公司的控股股东蓝天公司认为公司很有潜力,反对破产。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白云公司住所地法院
    B.黑土公司住所地法院
    C.白云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蓝天公司住所地法院
    D.黑土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蓝天公司住所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6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谁有权起诉?()
    A:县环保局
    B:某造纸厂
    C:李某等养殖户
    D:无人有权起诉

    答案: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 第7题:

    某造纸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河流后,造成了大量鱼类死亡。当地养殖户将该造纸厂起诉至人民法院,造纸厂的下列答辩理由不成立的有( )。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河中鱼类死亡
    C.该造纸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该污染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
    E.该造纸厂的排污行为与鱼类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环境污染侵权。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环境污染采取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所以选项 A、C说法错误。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E说法正确。

  • 第8题:

    某县工商局以黑土地贸易公司倒卖农用薄膜为由,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对公司赵经理罚款5000元。黑土地公司和赵经理对该处罚决定都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由黑土地公司和赵经理协商确定谁当原告。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白云施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挖断了黑土造纸厂的排污管,造成青青养殖场所养鳜鱼全部死亡,造成经济损失近两百万元,青青养殖场要求白云公司和黑土造纸厂承担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青青养殖场可要求白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B、青青养殖场可要求黑土造纸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C、青青养殖场可要求白云公司和黑土造纸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黑土造纸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可向白云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不定项题
    甲县造纸厂因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先后造成8户养殖专业户所养鱼苗大面积死亡,损失12万元。甲县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造纸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赔偿受损害的8户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8万元;(2)罚款2万元;(3)立即对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造纸厂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作出如下复议决定:(1)撤销县环保局处罚决定中的第一项和第三项,维持第二项;(2)责令县造纸厂赔偿8户养殖专业户的经济损失12万元。结合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有关甲县环保局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要求造纸厂赔偿8户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8万元为行政处罚

    B

    要求立即对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不是行政处罚

    C

    罚款2万元为行政处罚

    D

    三项内容均为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造纸厂因排放污水致使附近数十农户近1000亩的庄稼死亡,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哪个是正确的()。
    A

    若该造纸厂能证明其污水排放标准是符合有关排污标准规定的,则该造纸厂不承担民事责任

    B

    若该造纸厂能证明自己主观上确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C

    若造成的财产损失重大,可以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D

    若数十农户共同起诉该造纸厂,则应举证证明其庄稼死亡是因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委托,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甲对乙的授权不明确,给丙公司造成了10万元的经济损失,那么丙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B

    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C

    丙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D

    由于甲、乙公司有平摊损失的约定,丙公司只能要求甲乙各赔偿5万元。 

    E

    丙公司可以要求甲赔偿7万元损失,乙赔偿3万元损失。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公司技能要求甲公司,也能要求乙公司赔偿,A错误,既可要求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也可要求乙方公司承担全部责任,D错误。

  • 第13题: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甲的继承人为丁。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 B.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 C.丁有权直接要求红星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D.丁有权直接要求白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正确答案:AB

  • 第14题:

    甲是黑土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甲的妻子投资设立的白云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 7%的股东乙认为黑土公司应该起诉白云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乙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白云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 )选项是正确的。

    A.乙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乙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乙应以黑土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须黑土公司盖章或甲签字

    D.乙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黑土公司


    正确答案:BD
    BD。解析:《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拒绝提起诉讼、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5题:

    红旗厂与白云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由白云公司从蓝天厂购买3台AAA型机床直接出租给红旗厂使用,租期20年。合同签订后,白云公司即向蓝天厂购买了3台机床并交付给红旗厂使用。红旗厂在安装这3台机床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下列有关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在该租赁关系中,白云公司、红旗厂、蓝天厂均为当事人

    B.租赁期满,该3台机床的所有权属于白云公司

    C.红旗厂有权要求蓝天厂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D.红旗厂有权要求白云公司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ABC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问题。依据《合同法》第237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据《合同法》第240条的规定,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依据《合同法》第250条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16题:

    乙公司对外负债200余万元,且无力偿还。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此项债务是在甲公司决策、指示下以乙公司的名义进行贸易造成的,甲公司对此债务的责任应如何判定?( )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C.甲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


    正确答案:A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公司是甲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公司不承担责任。故选A。

  • 第17题:

    红旗机械厂与白云金融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由白云公司从现代制造公司购买3台AAA型机床直接出租给红旗厂使用,租期10年。白云公司即向现代公司购买3台机床并交付给红旗厂使用。红旗厂安装这3台机床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下列有关表述正确的有?
    A.在该合同关系中,三方均是当事人,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红旗厂承担
    B.租赁期满,该3台机床的所有权属于白云公司
    C.红旗厂有权要求现代公司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D.红旗厂有权要求白云公司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
    解析:

  • 第18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造纸厂未获排污许可,若其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单独起诉县环保局
    B:可以单独起诉市环保局
    C:可以一并起诉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
    D:应当单独起诉县环保局

    答案:A,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 第19题:

    A为白云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B经营的大海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白云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白云公司损失100万元。白云公司小股东C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C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董事会对A提起诉讼
    • B、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白云公司有关部门对A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某县工商局以黑土地贸易公司倒卖农用薄膜为由,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对公司赵经理罚款5000元。黑土地公司和赵经理对该处罚决定都不服而向法院起诉,黑土地公司为原告,赵经理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单选题
    A为白云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B经营的大海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白云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白云公司损失100万元。白云公司小股东C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C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董事会对A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白云公司有关部门对A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案中,A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错误。C想请求甲公司的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可以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也可以与其他小股东合计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而非必须是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 第22题:

    多选题
    白云施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挖断了黑土造纸厂的排污管,造成青青养殖场所养鳜鱼全部死亡,造成经济损失近两百万元,青青养殖场要求白云公司和黑土造纸厂承担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青青养殖场可要求白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

    青青养殖场可要求黑土造纸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青青养殖场可要求白云公司和黑土造纸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黑土造纸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可向白云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 A,C
    解析: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68条的规定,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环境损害的,被侵权人可要求污染者赔偿损失,也可要求第三人赔偿损失,污染者赔偿损失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 第23题:

    多选题
    黑土公司获得一种新型药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后,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白云公司制造的该种新型药品出售,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依据新修改《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09年真题]
    A

    所有基层法院均无该案管辖权

    B

    黑土公司不应当承担被告的药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的证明责任

    C

    白云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应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D

    如侵犯专利权成立,即使没有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黑土公司仍可获得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项,《专利法》第61条第1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即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
    C项,《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即法律并未规定法院应告知被控侵权人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义务,被控侵权人亦并非必须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D项,《专利法》第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说明】本题原为单选题,答案为C,现改为多选题。依照2014年《民诉解释》的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有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