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名副局长,今年初,其儿子结婚。考虑到自己快退休了,想趁儿子结婚之际风光一下。于是广发请帖大摆筵席50 桌,邀请亲朋、下属干部职工来参加其子的婚礼,婚宴酒店外停满了张某单位的执法用车,被网友拍照并在微博上广泛传播。婚礼罢,经清点,共收取财礼10 万余元。请对李某的行为进行正确与否的判断,再分析。

题目

李某是一名副局长,今年初,其儿子结婚。考虑到自己快退休了,想趁儿子结婚之际风光一下。于是广发请帖大摆筵席50 桌,邀请亲朋、下属干部职工来参加其子的婚礼,婚宴酒店外停满了张某单位的执法用车,被网友拍照并在微博上广泛传播。婚礼罢,经清点,共收取财礼10 万余元。请对李某的行为进行正确与否的判断,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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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刚和王某结婚没几年,王某就出车祸去世了,从此李某既照顾儿子小海又照顾公婆,辛苦操劳,邻居们都夸她品质好有孝心。可是儿子小海不争气,每天在外面吃喝嫖赌。这两年李某的公婆先后得重病去世。当讨论起老人的遗产时,儿子小海认为母亲李某没有继承权,想独自占有。小海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

    A:人格权
    B:社会保障权利
    C:财产继承权
    D:人身权利

    答案:C
    解析:
    考点:妇女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财产继承。

  • 第2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亲外的所有血亲。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的甲和乙可以结婚的是:

    A. 张某是甲(女)的姨夫,乙系张某的儿子
    B. 李某是乙(女)的姑父,甲系李某的儿子
    C. 甲是林某与前夫的儿子,乙是林某与后夫的女儿
    D. 王某是张某的舅舅,甲系王某的儿子,乙系张某的女儿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社会学类

    AB两项的姨夫、姑父明显是不符合,C甲和乙共同的妈妈是林某,也是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D项张某和甲是同一祖母,但张某的的女儿乙是另外一辈,不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当选。

  • 第3题:

    1、蒂姆是某国来中国工作的专家,来中国之前已在本国娶有妻子。在中国工作2年后,蒂姆认识了某公司女职员中国公民李某,双方交往频繁且产生了感情,于是提出结婚。因蒂姆已在本国娶有妻子,李某所在的单位的同事及亲朋好友强烈反对李某同蒂姆结婚。李某却愿意同蒂姆结婚,于是蒂姆即以其本国法允许一夫多妻且李某自愿同其结婚为由,向李某户籍所在市民政局提出与李某结婚的申请,请求发给双方结婚证。 问:蒂姆以其本国法为住所要求在中国申请结婚登记的理由是否成立?本案应如何处理?


    ABD

  • 第4题:

    老张与李某结婚时,老张的儿子小张20岁,李某的儿子小李10岁。小张在老张与李某结婚后就外出打工,靠工资养活自己,小张没有把自己的收入分给家里,而小李则依靠老张与李某的收入上学读书,且到年满21岁才出去工作。刚工作不久的小李突然死亡,关于小李的继承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老张是小李的继承人
    B.李某是小李的继承人
    C.小张是小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D.老张和李某均是小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小张和小李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因此小张不是小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 第5题:

    李某在离婚后,带着幼女李甲生活,后李某娶陈某,陈某本有一个儿子陈乙,甲乙成年以后,自愿提出结婚,则:()

    A:可以结婚,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
    B:不可以结婚
    C:由婚姻登记部门决定
    D: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可以结婚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甲乙不属任何一种情形,可以结婚,选D项。A项错在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