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约定租赁期届满时一次支付租金,2006年8月31日,甲明确告知乙,其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到期租金。那么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自2006年8月31日起2年。( )
1.甲与乙约定,乙承租甲的房屋两年。但是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租赁合同为定期合同B.甲应承担对房屋的维修义务C.甲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该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乙D.乙在合同期间应当按时交付租金
2.甲写字楼业主将部分房屋租赁给乙单位,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单位没有按约定到期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房屋期间损坏了部分租赁物品。乙单位的主要义务有()。A、按约定支付租金 B、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 C、对损坏的租赁物品要按约定赔偿 D、对租赁物品的维修 E、可随意对租赁物品转租
3.甲公司将一闲置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给乙公司使用。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017年7月1日,租赁期4年,年租金为120万元,租金每年7月1日支付。租赁期开始日起的前3个月免收租金。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扣除免租期后的租金9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7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是( )万元。A.56.25 B.60.00 C.90.00 D.120.00
4.甲与乙两人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乙仍然使用该房并按照原合同如数交纳租金,出租人甲照收不误。在原租赁合同期满后( )。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