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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精神病院住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 )。

    A.精神病院、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B.精神病院

    C.精神病人本人

    D.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要点是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而不能由精神病人本人承担责任。因此,排除C项。根据《民通意见》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于赔偿。理解该规定时,应当注意三点:第一,该条规定仅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适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换句话说,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单位不负赔偿责任。第二,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其范围也仅限于幼儿园、学校(一般指小学)、精神病院三类,其他单位不适用该条规定。第三,即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单位必须“有过错”。如果没有过错,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单位有过错,也是“适当赔偿”。本题题干提到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见,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监护人。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和B项。

  • 第2题:

    以下关于监护权和监护人的理解错误的是( )

    A.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
    B.监护权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的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D.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E.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是其配偶

    答案:A
    解析:

  • 第3题: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担任其监护人的包括

    A.配偶、父母、子女
    B.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C.民政部门
    D.该精神病人的朋友自愿担任,并经该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同意者

    答案:A,B,C
    解析: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 第4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职责包含( )。

    A.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B.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监督

    C.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代理被监护人参加民事诉讼以及对被监护人的不法行为承担财产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职责包括:(1)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2)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监督;(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代理被监护人参加民事诉讼以及对被监护人的不法行为承担财产赔偿责任。故选ABCD。

  • 第5题:

    在精神病院住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人身擅害,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  )。
    A.精神病院、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B.精神病院
    C.精神病人本人
    D.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答案:D
    解析:
    【精解】首先,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而不能由精神病人本人承担责任,故排除c项。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理解该规定时,应当注意三点:第一,该条规定仅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适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单位不负赔偿责任。第二,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其范围也仅限于幼儿园、学校(一般指小学)、精神病院三类,其他单位不适用该条规定。第三,即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单位必须“有过错”,如果没有过错,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单位有过错,也是“适当赔偿”。本题题干已说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院不承担责任,故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