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14年高考前夕,某劳改队管教科干部严某为使其女儿能考上大学,乘考卷在该队印刷厂印刷之机,多次要求在押犯刘某为其窃取高考试卷。刘某迫于压力,通过另一犯人从封闭的印刷车间窃取出高考试卷及部分标准答案。由严某利用工作之便.进入保密区取出。随后,严某将高考试卷及答案泄露给其女儿,使其女儿高考名列本考区榜首。  问:对严某应如何定罪处罚?

题目
问答题
2014年高考前夕,某劳改队管教科干部严某为使其女儿能考上大学,乘考卷在该队印刷厂印刷之机,多次要求在押犯刘某为其窃取高考试卷。刘某迫于压力,通过另一犯人从封闭的印刷车间窃取出高考试卷及部分标准答案。由严某利用工作之便.进入保密区取出。随后,严某将高考试卷及答案泄露给其女儿,使其女儿高考名列本考区榜首。  问:对严某应如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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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被告人,王某,男28岁,工人。被告人王某因多次受到车间主任刘某的批评,对其怀恨在心,蓄意报复。一天夜里,刘某在单位值班,王某乘其熟睡之机,放火将值班室点燃,大火燃起后,王某又怕造成严重后果,难逃罪责,就用石头将值班室窗户玻璃砸碎,惊醒刘某后,王某逃走。刘某冲出屋子后,与起来的群众一起灭火,虽然及时将大火扑灭,但造成了部分财产的损失。

    试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在本案中
    (1)在客观方面,王某已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被告人明知点燃有人睡觉的房子会造成人亡财毁的严重后果,但出于报复动机,仍故意地实施放火行为。其行为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2)王某实施放火行为后,由于害怕罪行败露,被迫究责任,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刘某死亡的后果发生,这是符合刑法有关犯罪中止规定的。
    (3)王某虽然在主观上想以放火为手段,杀伤特定的人,但其放火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因而以放火罪论处。

  • 第2题:

    潘某系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国有)包装科业务员。某年某月,某印刷厂找潘某,要求调拨纸张给该厂。潘某提出白版纸、玻璃纸每令分别加收15元和25元“奖金”。印刷厂领导研究认为,即使付“奖金”也比买高价纸张便宜,便同意潘某的要求,印刷厂先后9次向潘某买纸,潘某本人从中获款1万多元。另外,潘某还违反规定,先后5次向另一印刷厂低价卖出30名吨白版纸。从中获取好处费1万多元。

    问:潘某前后两次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正确答案:
    潘某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潘某的职责就是管理纸张的销售,他在销售过程中巧立名目,从中索取“奖金”和接受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再者,《刑法》第93条规定,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潘某正好具备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特征。所以,被告人潘某构成了受贿罪。

  • 第3题:

    某县环保局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遂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印刷厂不服,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印刷厂对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被证明并未超标,判决撤销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某印刷厂据此要求行政赔偿。若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将对印刷厂的罚款变为3000元,则对加重的处罚应以( )为赔偿义务机关。
    A.县环保局 B.市环保局
    C.市人民政府 D.国家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了对印刷厂的损害,因此应由复议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即市环保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 第4题:

    刘某为无业游民。一日刘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进城务工的女子郑某骗至其住处,打算将其卖到山区。在郑某被其关押在其住处期间,刘某多次对其实施奸淫行为,并强迫其接待嫖客多人。最后刘某将其以5000元的价格卖到山区。关于刘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刘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
    B.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C.刘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
    D.对刘某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B,C,D
    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本题中,刘某对拐卖的妇女实施奸淫,并强迫其接待嫖客多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40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不再以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 第5题:

    某单位于近期选拔领导干部,刘某与王某同为热门人选,刘某为了自己能顺利当选,便指使他人在单位多次散布王某与某女性有不正当关系的谣言。对刘某应以侵犯他人隐私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某高中生成绩不错,他估计自己有80%的把握能考上大学,并且他也非常希望能考上大学,其渴望程度为100%,那么该高中生考上大学的激励水平为()。

    • A、100%
    • B、80%
    • C、50%
    • D、88%

    正确答案:B

  • 第7题:

    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印刷厂做临时工,得知厂长刘某夫妻未生育子女,便从农村拐骗一个4岁男孩,谎称是其哥哥的小孩,送给刘某。刘某为表感谢,把王某转为正式工。王某构成()

    • A、拐卖儿童罪
    • B、行贿
    • C、拐骗儿童罪
    • D、诈骗罪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刘某明知王某在高考中组织作弊,仍为其提供作弊器材。刘某的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张某承包了一校办印刷厂,为能联系到足够的业务,暗地以5%的回扣率将一些单位在县印刷厂的业务拉到他承包的印刷厂。而收受回扣的人大多将回扣揣入了自己的腰包,或由管后勤的几个人私分了。虽然张某的印刷质量不及县印刷厂的质量好,但由于回扣的作用,张某的印刷厂自此生产可谓欣欣向荣。而县印刷厂因联系不到业务生产却每况愈下。但这是公平竞争,是优胜劣汰。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陈某是兴旺印刷厂的一名流水线工人,平时经常抱怨工资太低,于是利用晚上时间又在一家网吧当管理员,网吧生意很好,陈某常常到凌晨3点多才能休息,由于长期疲劳作业,在印刷厂上班时,因操作失误,造成印刷厂经济损失10万元。请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未到期,只能继续聘用陈某
    • B、陈某同时与网吧建立劳动关系,对正常完成印刷厂的工作任务已造成严重影响,印刷厂可以解除陈某劳动合同
    • C、对于印刷厂的损失网吧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D、陈某如果辞掉网吧的工作可以继续在印刷厂工作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判断题
    张某承包了一校办印刷厂,为能联系到足够的业务,暗地以5%的回扣率将一些单位在县印刷厂的业务拉到他承包的印刷厂。而收受回扣的人大多将回扣揣入了自己的腰包,或由管后勤的几个人私分了。虽然张某的印刷质量不及县印刷厂的质量好,但由于回扣的作用,张某的印刷厂自此生产可谓欣欣向荣。而县印刷厂因联系不到业务生产却每况愈下。但这是公平竞争,是优胜劣汰。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的女儿考上大学,就把自己的电脑赠给李某的女儿。该约定为(  )。[2003年真题]
    A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C

    诺成合同

    D

    实践合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取决于未来某一特定事实的成就与否,该特定事实即条件;B项,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所订立的合同。C项,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D项,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 第13题:

    贺某夫妻带着儿子贺加其到华美照相馆照周岁纪念相。摄影师于某见贺加其活泼可爱,便私自多放大了几张,在征得贺某同意后将其中一张摆放在自己的橱窗内,以招揽顾客。其余的几张保留了下来。后来,于某的朋友洪某见到该照片,称其所在的印刷厂正在制作儿童挂历,就要求于某给他一张。印刷厂以700元价格从洪某处买到照片并制作投产。贺某在买挂历的过程中,发现儿子的大头像也在其中,非常气愤,找到印刷厂问明来源后,即以于某和印刷厂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于某要求追加洪某为被告。法院经调查,认定上述事实属实。问:

    (1)本案中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2)法院应怎样判决?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1)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虽然于某在自己的橱窗内使用贺加其的照片经过了贺某夫妇的同意,但其将照片赠给洪某供在挂历上使用却没有征得权利人的同意,而且其蹭与行为并无合法理由。所以,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2)法院应当判决:于某向原告赔礼道歉;洪某和印刷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收缴洪某和印刷厂的非法所得。
    [解题指导] (1)本小题考查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进行了界定。
    (2)本小题考查侵犯肖像权的救济问题。《民法通则》第120条对侵害公民肖像权的救济作厂规定。

  • 第14题:

    2015年6月,张某出资100万元设昌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017年1月,张某又投资设立“皋治印刷厂”(个人独资企业)。2018年3月,昌治有限责任公司欠刘某货款80万元,但公司账上已无现金。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

    A.在设置昌治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张某不得再投资设立印刷厂
    B.刘某可以张某为昌治公司唯一股东为由,请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C.昌治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张某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D.昌治有限责任公司与皋治印刷厂可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一人公司和独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A项:《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条规定仅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家一人公司,并未禁止一个自然人同时设立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因此,A项错误。
    B项:《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照这一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并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本条规定,只有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时,才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因此,B项错误。
    C项:《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入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按照这一规定,对股东的担保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且相关股东不能参与表决,由于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而该股东又不能参与表决,因此,一人公司不能为股东债务提供担保,C项错误。
    D项:《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禁止自然人一人公司设立新的一人公司,并未禁止该一人公司与其他主体共同设立新的公司的行为,D项正确。

  • 第15题:

    刘某因与丈夫黄某不合,离家不归。一天,其女(12周岁)来到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用家中的毒药毒杀黄某。其女回家后,即将鼠药拌入黄某的饭中,黄某食用后中毒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女儿杀人,应当从重处罚
    B.刘某教唆其女儿杀人,属于共同犯罪
    C.对于刘某,应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其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D.对于刘某,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其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关于AB选项。教唆犯的教唆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是指教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或是巳满 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8种承担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从重处罚。教唆不满14周岁或是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8种犯罪行为之外的犯罪的,是间接正犯,应该按照间接正犯处理,不构成教唆犯。刘某指使其12岁的女儿毒死黄某,刘某不是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不适用关于教唆犯从重处罚的规定。因此,AB选项的说法错误。
    关于C选项。根据《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刘某指使其12岁的女儿毒死黄某,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而非传授犯罪方法罪。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关于D选项。刘某指使其12岁的女儿毒死黄某,刘某是间接正犯,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其女才12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 第16题:

    某高中生成绩不错,他估计自己有80%的把握能考上大,并且他也希望考上,其渴望程度为100%,那么高中生考上的大学的激励水平为()

    • A、100%
    • B、80%
    • C、50%
    • D、88%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下列属于承揽合同的有?()

    • A、甲公司为乙公司进行珠宝鉴定
    • B、某印刷厂为某法学院制作院庆精美画册
    • C、清华大学90年校庆,从北京外国语大学聘请了50名口译人员
    • D、某建筑公司为人民大学承建多功能体育馆

    正确答案:A,B,D

  • 第18题:

    2014年朱某在某市合法开设了一家印刷厂,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一家企业委托朱某的印刷厂为其印刷注册商标标识,这家企业称其为该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并向朱某提供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注册商标的图样。朱某看后接受了委托开始为这家企业印刷商标标识5000元。2015年这家企业因冒充注册商标被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获,在调查中发现是朱某的印刷厂为其提供的商标印刷,该局认为朱某的印刷企业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收了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朱某认为有那家企业提供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注册商标图样,自己并没有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某印刷厂处罚不正确是()

    • A、没收违法所得
    • B、罚款1万以上、5万以下
    • C、罚款5万以上、10万以下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某夜,刘某入室盗窃时,失主胡某(女)发现后欲抓刘某,刘某为逃脱,即持匕首猛戳胡某。正当胡某奋力反抗时,其丈夫王某下夜班归来,随手操起一把钳子猛击刘某脑后,致使其当场死亡。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沈某(15周岁),智力超常。老吉为让儿子小吉(17周岁)考上重点大学找到沈某,请求指点其儿子。沈某便与小吉商议代替其参加高考。小吉为沈某办好准考证,沈某代其参加了考试。小吉拿到某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被好友罗某(22岁)请去代替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后沈某、小吉被人举报。应当以代替考试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A、沈某
    • B、老吉
    • C、小吉
    • D、罗某

    正确答案:C,D

  • 第21题:

    蒋某为儿子蒋小某投保了丁保险公司推出的少儿教育保险。合同约定如果蒋小某在18岁前死亡则保险公司给付所交保费3倍的保险金。如果蒋小某考上大学,保险公司将每年支付蒋小某一万元的教育金。假设2010年蒋小某参加高考后被某民办大学录取,丁保险公司认为蒋小某不能算是“考上”大学,而是没考上正规大学落榜才上的民办大学,拒绝给付教育金。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丁保险公司的拒赔,蒋某可以采取的解决途径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是()。①和解;②调解;③诉讼;④仲裁。

    • A、①②④
    • B、①②
    • C、③④
    • D、①②③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承揽合同的有?()
    A

    甲公司为乙公司进行珠宝鉴定

    B

    某印刷厂为某法学院制作院庆精美画册

    C

    清华大学90年校庆,从北京外国语大学聘请了50名口译人员

    D

    某建筑公司为人民大学承建多功能体育馆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刘某,男,28 岁,矿山工人。刘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谈恋爱。后来,李某认为刘某不求进取。提出中止关系。刘某见恋爱不成,遂蓄意报复李某。刘某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仓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日,刘某乘李某在电影院看电影之机,将自制炸弹放置在李某的座位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 对于刘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刘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
    (2)刘某在公共场合以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因而其行为属于爆炸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3)刘某盗窃爆炸物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与其爆炸罪之间属于牵连关系,应依从一重处断原则以爆炸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