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2011年3月1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11年10月31日付款。2011年6月4日,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货款出售给中国银行,价款为263 250;在应收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中国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23 400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 400元,成本为13 0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甲公司承担。2011年8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商品,价款为23 4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与应收债权出售有关的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如下:
(1)2011年6月4日出售应收债权:
借:银行存款 263 250
营业外支出 64 350
其他应收账款 23 400
贷:应收和账款 351 000
(2)2011年8月3日收到退回的商品: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贷:其他应收款 23 400
借:库存商品 13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3 000
第2题:
汇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7年1~3月发生如下业务:
(1)1月8日,汇丰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210 000元。
(2)2月12日,汇丰公司向明远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8 000元;汇丰公司已收到明远公司支付的货款468 000元,并将提货单送交明远公司;该批商品成本为180 000元。
(3)3月6日,汇丰公司向环宇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500 000元,增值税额为85 000元;汇丰公司收到环宇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585 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汇丰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60 000元。
要求:
作出汇丰公司的账务处理。
(1)①
借:应收账款 35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000
②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 000
贷:库存商品 210 000
(2)①
借:银行存款46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 000
②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000
贷:库存商品 180 000
(3)①
借:应收票据 585 000
应收账款 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000
银行存款 2 000
②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0 000
贷:库存商品 360 000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公允价值基础上给予3%的销售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乙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万元。
第6题:
20
100
110
117
第7题:
117000
100000
75000
92000
第8题:
甲公司冲减2017年8月的销售收入50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
甲公司冲减2016年12月的销售收入50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
甲公司不做处理
甲公司冲减2017年年初留存收益500万元
第9题:
第10题:
35
101.5
31.5
0
第11题:
第12题:
200000
180000
204000
184000
第13题:
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业务
(1)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属应税消费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成本60000元,已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乙公司。
(2)向丙公司销售B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000元,增值税率17%,成本350000元,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8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00元。
(3)与丁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委托丁公司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丁公司应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
(4)销售原材料一批,价款为700000元,该材料发出成本为5000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
(5)乙公司要求退回部分本年购买的A产品。退回的产品售价为20000元,销售成本为12000元,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退货,并办理退货手续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
(6)收到丁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当日甲企业向丁公司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收到先征后返退回的增值税20000元。
(8)甲企业收到丁公司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
要求:
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3月份发生下列销售业务:(1)3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10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80元。为了鼓励多购商品,甲公司同意给予A公司10%的商业折扣。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72000元,增值税额为12240元。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存银行。(2)5日,向B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60000元,增值税额为10200元。甲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3)13日,收到B公司的扣除享受现金折扣后的全部款项,并存入银行。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4)15日,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90000元,增值税额为15300元。货款尚未收到。(5)20开,C公司发现15日所购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6%的销售折让。甲公司经查明后,同意给予折让并取得了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要求:编制甲公司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本题不要求编制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第17题:
第18题:
194
200
226.98
234
第19题:
第20题:
20
100
110
116
第21题:
第22题:
14040
12840
12636
12000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