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A 必须在合同中有此约定,才可作为结算依据B 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形 C 即使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此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D 此约定即使写入合同中,也属无效合同条款

题目
单选题
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必须在合同中有此约定,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B

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形 

C

即使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此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D

此约定即使写入合同中,也属无效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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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教材没有直接的描述.参见教材p293. 观点: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第二十条规定的认可结算文件的适用前提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发包人收到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才可以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33条关于结算的约定,不能推论出“视为认可结算文件”,若要适用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不能直接以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作为结算依据。
更多“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

    A.视为拒绝竣工结算文件
    B.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C.承包人重新提出竣工结算文件
    D.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结算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33 / 2019版教材P1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第2题: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 )。

    A、视为拒绝竣工结算文件
    B、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C、承包人重新提出竣工结算文件
    D、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结算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 第3题:

    依据《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不予答复”又当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意义,现在有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结算书后,过了28天发包人没有答复,便以《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起诉,要求法院按提交的结算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司法解释》第20条的立法用意是预防发包人迟迟拖延结算,为此提示双方去约定结算期限,并同时约定超过期限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这其中关键是“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的约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期作废”的默示推定条款。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过期作废的意思表示,仅仅约定了期限而没有约定逾期后的法律后果,自然视为没有《司法解释》第20条所要求的约定,也就不能适用这条规定。至于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处理是:如果双方对结算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提交鉴定单位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判案依据。关于"不予答复"的理解,我认为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结算价款的同意与否是否作了答复。而且,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结算,要注意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发包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同意承包人的结算,则不能当然视为“不予答复”。同时,要注意《司法解释》的本意是有答复,没有说认可,如果发包人复函指出所送结算中的高估高算等要求调整,则应认为发包人已作了答复。

  • 第4题:

    由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能推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间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

    • A、14天
    • B、20天
    • C、7天
    • D、28天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单选题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对此情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此约定写入合同,也属无效条款

    B

    合同中有此约定,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C

    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的情形

    D

    合同中有此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某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60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视为认可”。承包人6月1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8月5日,发包人回复说不予认可。承包人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则人民法院对承包人的请求应()。
    A

    予以支持 

    B

    不予支持 

    C

    征求发包人意见 

    D

    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必须在合同中有此约定,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B

    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形 

    C

    即使合同通用条款中由此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D

    此约定即使写入合同中,也属无效条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教材没有直接的描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同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考点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 第11题:

    判断题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60日内应予以答复”。承包人6月1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8月5日,发包人回复说不予认可。承包人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则人民法院对承包人的请求应()。
    A

    予以支持 

    B

    征求发包人意见 

    C

    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


    正确答案: A
    解析: 发包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指定时间60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做答复应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6月1日+两个月,时间节点应该是8月1日。8月5日才做出的回复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应该视作发包人认同了竣工结算文件,法院应该支持承包人的请求。

  • 第13题: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对此情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此约定写入合同,也属无效条款
    B.合同中有此约定,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C.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的情形
    D.合同中有此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323 / 2019版教材P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 第14题: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不予答复的含义是什么?是否发包人提出异议,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都视为已答复,还是一定要确认工程造价才算答复?


    正确答案:这个问题涉及对《司法解释》的条文的理解,《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的“不予答复”是指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后既不作肯定的答复也不作否定的答复。建设单位有权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也有权否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但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建设单位必须作出明确的答复。参考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3.2款的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如果建设单位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不予确认,建设单位应该对竣工结算报告修改意见,只要建设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都视为已答复,不一定要对工程造价进行确认才视为答复。

  • 第15题: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工程决算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 B、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 C、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 D、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的45日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竣工结算审核,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

    • A、工程接收证书
    • B、竣工决算证书
    • C、竣工结算证书
    • D、竣工付款证书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单选题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
    A

    14天

    B

    20天

    C

    7天

    D

    28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必须在合同中有此约定,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B

    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形

    C

    即使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此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D

    此约定即使写入合同中,也属无效合同条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当( )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A

    承包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结算文件

    B

    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限内的承包方提出

    C

    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答复

    D

    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E

    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依据《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不予答复”又当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意义,现在有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结算书后,过了28天发包人没有答复,便以《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起诉,要求法院按提交的结算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司法解释》第20条的立法用意是预防发包人迟迟拖延结算,为此提示双方去约定结算期限,并同时约定超过期限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这其中关键是“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的约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期作废”的默示推定条款。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过期作废的意思表示,仅仅约定了期限而没有约定逾期后的法律后果,自然视为没有《司法解释》第20条所要求的约定,也就不能适用这条规定。至于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处理是:如果双方对结算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提交鉴定单位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判案依据。关于"不予答复"的理解,我认为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结算价款的同意与否是否作了答复。而且,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结算,要注意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发包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同意承包人的结算,则不能当然视为“不予答复”。同时,要注意《司法解释》的本意是有答复,没有说认可,如果发包人复函指出所送结算中的高估高算等要求调整,则应认为发包人已作了答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
    A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

    B

    按照约定处理

    C

    不予支持

    D

    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由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能推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间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意思表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不予答复的含义是什么?是否发包人提出异议,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都视为已答复,还是一定要确认工程造价才算答复?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涉及对《司法解释》的条文的理解,《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的“不予答复”是指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后既不作肯定的答复也不作否定的答复。建设单位有权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也有权否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但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建设单位必须作出明确的答复。参考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3.2款的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如果建设单位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不予确认,建设单位应该对竣工结算报告修改意见,只要建设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都视为已答复,不一定要对工程造价进行确认才视为答复。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