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A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 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 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 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题目
单选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

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

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

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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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经济学因果关系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相关性就是因果关系
    • B、没有因果关系,就没有相关性
    • C、没有相关性,就没有因果关系
    • D、相关性总是意味着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C

  • 第2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A、过错
    • B、因果关系
    • C、损害结果

    正确答案:A

  • 第3题:

    单选题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

    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

    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

    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按照刑法因果关系相关理论,当介入异常因素时会导致因果关系中断。乞丐取走王某财物的行为,只是利用了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的客观后果,属于他人的异常行为,其介入已导致甲伤害王某的行为与王某财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被中断,甲无需对王某财产损失负责。
    B项,乙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跳江死亡,没有乙的行为,李某的死亡结果就不会发生,二者之间存在“没有A就没有B”的因果关系。
    C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已阻断丙不当停车行为与石某撞车身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死亡结果应归于警察。
    D项,丁的敲诈勒索行为导致陈某实施汇款行为,进而造成财产损失,若丁未敲诈勒索,陈某不会进行汇款,二者之间存在“没有A就没有B”的因果关系。

  • 第4题:

    单选题
    甲持刀将乙逼入山中,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5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非法拘禁罪

    B

    绑架罪

    C

    抢劫罪

    D

    诈骗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非法拘禁罪是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没有勒索钱财的目的,即便是为了索取债务而拘禁的,索取的是自己的钱,而不是本属于被害人的钱。本题中,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持刀将乙逼入山中,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BCD三项,抢劫罪是当场被害人索取财物,而不是向被害人外的第三人索取财物,这是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所在。本题中,甲持刀将乙控制并通知乙向其母亲索钱,构成绑架罪,不构成抢劫罪。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五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此并非是行为人甲的欺骗行为,而是受害人自己担心母亲身体而采用的策略,对行为人甲的犯罪行为构成并不影响,即甲不构成诈骗罪。

  • 第5题:

    单选题
    教育管理心理学研究中采用观察法,下列哪一选项描述是正确的()
    A

    所得结论真实可靠

    B

    易作数量分析

    C

    易确定因果关系

    D

    易精确地重复观察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新奥法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支护结构承受全部荷载

    B

    围岩只传递荷载

    C

    围岩不承受荷载

    D

    围岩与支护结构共同承受荷载


    正确答案: B
    解析:
    新奥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围岩本身具有的自承能力,即洞室开挖后,利用围岩的自稳能力及时进行以喷锚为主的初期支护,使之与围岩密贴,减小围岩松动范围,提高自承能力,使支护围岩联合受力共同作用。新奥法围岩不仅是载荷体,而且是承载结构;围岩承载圈和支护体组成巷道的统一体,是一个力学体系;巷道的开挖和支护都是为保持改善与提高围岩的自身支撑能力服务。

  • 第7题:

    单选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真题]
    A

    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

    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

    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

    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判断存在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时,应综合考虑以下三种因素:①先前的实行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作用大小,如果作用大,则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②介入因素的异常性大小,如果很异常,则先前的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③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的作用大小,如果作用大,则先前的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对上述三个因素应综合判断,根据多数意见得出最终结论。
    A项,①甲点燃被害人的衣服,而且达到被害人需跳河灭火的程度,表明对被害人的生命威胁很大,即甲的点火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②介入因素是被害人跳河,该举动是为了灭火救命并不异常,即介入因素并未切断甲的点火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③被害人跳河对被害人的死亡作用较大,即甲的点火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前两个因素均得出肯定结论,最终的结论便是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项,①乙放火烧他人住宅的行为对他人生命威胁很大,表明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②被害人为救婴儿冲进住宅的行为不异常,表明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③被害人冲进住宅救婴儿的行为对其生命威胁很大,表明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前两个因素均得出肯定结论,最终的结论便是乙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项,①丙在高速路上将被害人推下车对被害人的死亡作用很大,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②在高速路上被害人被推下车,被后面车辆轧死,这种车祸的发生并不异常,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③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到,对其死亡作用很大,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前两个因素均得出肯定结论,最终的结论便是丙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项,①丁的毁容行为不会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②被害人的自杀行为比较异常,表明丁的毁容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③被害人自杀直接导致其死亡,表明丁的毁容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丁的毁容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 第8题:

    单选题
    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

    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

    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

    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是指由行为人意识和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举止。如果没有危害行为,行为人即使具有犯罪故意,由于犯罪构成要件不齐备,也不构成犯罪。
    ABC三项,甲送乙旱冰鞋,期望乙运动时摔伤,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其送鞋行为本身不属于危害行为,且与乙受伤的结果不构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D项,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由于过于自信或是疏忽大意导致他人的重伤。本题中,甲对乙受伤的主观心态是故意,然而由于不具有危害行为,客观上不具备犯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A

    过错

    B

    因果关系

    C

    损害结果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起诉便宜主义

    B

    起诉法定主义

    C

    公诉垄断主义

    D

    私人诉追主义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两项,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公诉案件是否必须向审判机关起诉,存在两种不同的原则:一是起诉法定主义或起诉合法主义,即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就必须起诉,不享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且不论情节;二是起诉便宜主义或起诉合理主义,即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本题中,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属于起诉法定主义。
    CD两项,公诉垄断主义,即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私人诉追主义则将刑事案件的起诉权归于私人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

    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逃窜。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

    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丙中弹身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

    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更加难受,自杀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行为人的行为介入了第三者或被害人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场合,要判断某种结果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时,应当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
    A项,警察将乙送医途中,因车辆故障致使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最终造成死亡结果,乙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警察的车辆出现故障致使其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这一异常因素的介入已经导致甲的伤害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因果关系中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项,甲的行为致使丙昏倒在路中央,昏倒在路中央的人被后面的来车压死并不异常,因此乙的行为不属于异常因素,不能中断甲行为与丙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C项,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不影响对因果关系的认定;因果关系又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客观联系,行为人是否认识到了特定条件,不能左右对因果关系的认定。甲开枪击中丙致丙死亡,此处并无介入因素,甲的打击错误并不影响其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D项,乙的自杀行为导致了其自身的死亡,人因为感觉到难受就自杀实属异常,因此乙的自杀行为中断了甲投毒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

    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C

    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D

    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


    正确答案: A
    解析:
    ACD三项,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股东不限于中国人,外国人,包括外国自然人和外国法人、非法人组织都可以作为我国公司的股东。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即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B项,《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 第13题:

    关于电影情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现代电影讲究情节的戏剧性
    • B、一个情节里可以没有故事
    • C、情节是严密的因果关系的链条
    • D、传统电影不讲究情节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教育管理心理学研究中采用观察法,下列哪一选项描述是正确的()

    • A、所得结论真实可靠
    • B、易作数量分析
    • C、易确定因果关系
    • D、易精确地重复观察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单选题
    关于唐律中五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

    B

    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

    C

    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D

    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


    正确答案: D
    解析:
    唐律承用隋《开皇律》中所确立的笞、杖、徒、流、死五刑,作为基本的法定刑,其具体规格稍有不同。①笞刑,即用法定规格的荆条责打犯人的臀或腿,自10至50分为5等,每等加10,是五刑中最轻的一等,用于惩罚轻微或过失的犯罪行为。②杖刑,即用法定规格的“常行杖”击打犯人的臀、腿或背,自50至100分为5等,每等加10,稍重于笞刑。③徒刑,即在一定时期内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并强迫其戴着钳或枷服劳役,自1年至3年分为5等,每等加半年,是一种兼具羞辱性和奴役性的惩罚劳动。④流刑,即将犯人遣送到指定的边远地区,强制其戴枷服劳役1年,且不准擅自迁回原籍的一种刑罚,自2000里至3000里分为三等,每等加500里,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较重的刑罚。妇女犯流罪的在原地服劳役3年。⑤死刑,即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是五刑中最重的一种,分为斩、绞两等,绞因得以保全遗体而稍轻于斩。

  • 第16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四乙死亡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2013年真题]
    A

    甲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

    丙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

    处置现场的警察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

    乙自身的过失行为与本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甲丙二人无共同故意,分别实施的行为导致无法查清是谁导致行为人的死亡,此时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两人都不对死亡结果负责。
    C项,本案中警察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并不存在违法失职情形。
    D项,尽管乙没有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但是甲逆行这一介入因素中断了乙自身的过失行为对本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 第17题:

    单选题
    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

    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

    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

    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高法解释》第27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283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C项,《高法解释》第288条第1款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②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③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1条第1、2项的规定。
    D项,《高法解释》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第18题:

    单选题
    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B

    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C

    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D

    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


    正确答案: B
    解析: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
    AD两项,宪法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宪法的执行。通常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要求这些机构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也要求这些机构在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建立各种制度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宪法的规定。②宪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宪法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表明,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③宪法的遵守。通常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宪法的遵守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根据宪法享有并行使权力和权利;二是根据宪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C项,宪法解释是指特定主体依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是宪法适用的必然环节和内在因素,因为有权机关必须先解释宪法规范的意义才能将之适用于具体事件,因此,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B项,制度保障是为宪法实施提供保障,而不是宪法实施的方式。

  • 第19题:

    多选题
    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Y省A县法院

    B

    Y省B县法院

    C

    Y省C县法院

    D

    W省D县法院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该案属于追索赡养费案件,三名被告王甲、王乙、王丙的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可以由原告王某住所地YA法院管辖。
    BCD三项,《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案中,由于被告王甲、王乙、王丙的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因此,YB法院、YC法院、WD法院都有管辖权。

  • 第20题:

    多选题
    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乙公司

    B

    张某

    C

    刘某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作为汽车所有人,将汽车赠与刘某,刘某是善意第三人,因此该项抵押不得对抗刘某,即在张某完成交付后,刘某取得汽车所有权。后来刘某将汽车作为出资设立丁公司,汽车成为丁公司的法人财产,刘某由此取得丁公司的股权,丁公司取得汽车所有权。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这部宪法只有正文

    B

    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

    C

    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

    D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


    正确答案: C
    解析:
    我国1982年《宪法》分为序言正文两部分,没有附则。正文部分包括:第1章总纲,第2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3章国家机构,第4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 第22题:

    单选题
    刘月购买甲公司的化肥,使用后农作物生长异常。刘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退款并赔偿损失。诉讼中甲公司否认刘月的损失是因其出售的化肥质量问题造成的,刘月向法院提供了本村吴某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以证明甲公司出售的化肥有质量问题且与其所受损害有因果关系。关于本案刘月所受损害与使用甲公司化肥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应由刘月负担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B

    应由甲公司负担无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C

    应由法院依职权裁量分配证明责任

    D

    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担证明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侵权案件中,加害方就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受害方需要承担的证明责任包括:加害方的侵权行为,该行为给受害方带来的损害后果,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加害方主观上的过错(对于无过错责任案件,则不需要证明)。本案属于产品责任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6项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甲公司的化肥与刘月的损害之间无因果关系属于免责事由,甲公司应承担无因果关系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是由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预先确定的,不允许由法院裁量或当事人协商确定。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

    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

    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

    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证据的关联性也称为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对证明刑事案件事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反之,与本案无关的事实或者材料,都不能成为刑事证据。故不仅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项,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但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未必都具有可采性,仍有可能出于利益考虑,或者由于某种特殊规则,而不具有可采性
    C项,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证明力的原因。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证据对案件事实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一般来说,如果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紧密,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较强,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大。
    D项,一般而言,英美证据法认为下列几种证据不具有关联性,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①品格证据;②类似行为;③特定的诉讼行为;④特定的事实行为;⑤被害人过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