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在某酒店就餐,与邻座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出面进行劝阻。乙稍后离去。十几分钟后,乙带领数人手持棍棒涌入,将甲一顿胖揍,酒店服务员见状,拨打电话报警。对于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A 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B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C 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D 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题目
单选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与邻座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出面进行劝阻。乙稍后离去。十几分钟后,乙带领数人手持棍棒涌入,将甲一顿胖揍,酒店服务员见状,拨打电话报警。对于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A

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

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

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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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在某酒店就餐,与邻座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出面进行劝阻。乙稍后离去。十几分钟后,乙带领数人手持棍”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

    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

    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考点】当事人的确定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本案中,甲被烫伤是由顾客乙造成的,但乙之所以致使甲被烫伤是由于丽都酒店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因此,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的丽都酒店实际上并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在顾客乙对甲承担侵权责任的同时,丽都酒店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由于丽都酒店是在乙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只有将两诉的审理合并进行,才能在二被告间合理地确定赔偿责任的分担问题,因此,本案为不可分之诉,丽都酒店和乙应为共同被告。选项D正确,选项ABC均为错误。

  • 第3题: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答案:C
    解析: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本题中,由于乙不知晓甲的身份和去向,如果不扣留甲的外衣,其无法追讨甲欠的餐费,因此属于自助行为。

  • 第4题:

    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间滑倒,摔碎了眼镜,经查:甲滑倒系因酒店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所致。甲的损失应由()。

    A.甲自己承担
    B.酒店承担全部责任
    C.酒店和乙承担按份责任
    D.酒店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本题中,乙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对于甲在酒店受到的损害,酒店应该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B项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和乙都在某酒店住宿,某日在酒店餐厅发生争执,进而动起手来,甲用水果刀将乙扎伤,乙当场死亡。酒店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将甲抓获。请回答下列问题:

    侦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如何处理?()
    A:应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B:应当对乙的尸体进行检查
    C:应当对勘验、检查情况制作笔录
    D:应扣押杀人用的水果刀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单位和个人保护现场的义务和侦查权的主体。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酒店有义务维护其范围内的顾客的生命安全和秩序,对于违法者可以抓获并及时送公安机关处理,但不能自行讯问和进行搜查。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考点】勘验、检查的程序和扣押的范围。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可见,A、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可见,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可见,D正确。本题应全选。


    【考点】拘留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自行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而无需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B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讯问犯罪嫌疑人,C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6题:

    甲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捕。在受审期间,甲交代出曾因生活琐事与邻居乙发生纠纷,继而双方进行殴打。甲打不过乙,被乙按在地上揍了一顿。甲对此事怀恨在心,暗下决心要杀死乙。一次和朋友彭某喝酒,甲对彭某说,准备下个月某个时候将乙杀死。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预备?


    答案:
    解析:
    本案中甲只是具有杀死乙的主观意图,他虽然将此意图予以表露,但没有实施任何实现意图的行为,因此,应认定为犯意表示而非犯罪预备。

  • 第7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抢座位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 )承担。

    A.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 第8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与邻座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出面进行劝阻。乙稍后离去。十几分钟后,乙带领数人手持棍棒涌入,将甲一顿胖揍,酒店服务员见状,拨打电话报警。对于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9题:

    甲到某地旅游,在该地某酒吧与一法国游客乙发生口角,继而打斗,甲用酒瓶将乙打伤,后经鉴定为轻伤。对本案的立案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 B、本案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C、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 D、如果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 C、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  )承担。
    A

    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

    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

    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张某投掷酒瓶将孙某砸伤属于作为的侵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而酒店负有保障客人在酒店内安全用餐的义务。其保安看见张某、孙某在打斗而不制止,结果出现了张某扔酒瓶伤人的情况。所以酒店应当负担不作为的责任。张某的行为造成王某损害的,由张某承担侵权责任;酒店作为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

    B

    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C

    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

    D

    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甲因顾客乙不慎滑倒从而将热汤洒到自己身上造成烫伤,乙是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顾客乙是由于丽都酒店地板湿滑不慎滑倒,丽都酒店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丽都酒店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成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

  • 第13题:

    甲经营宏达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顺风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乙指使数十人进入宏达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前来宏达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便就近转往顺风酒店。如此数日,顺风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 构成缔约过失

    B 构成欺诈

    C 构成不当得利

    D 构成不正当竞争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某日,在甲酒店就餐的乙丙丁三人因发生口角而相互斗殴。在斗殴过程中,乙丙丁打伤了酒店员工2名,酒店为此支付医药费和交通费若干;同时,乙丙丁损坏了酒店大量的基础设施,致使甲酒店在接下来的一周内无法正常承接高端宴会。在这一周内。共有2场高端宴会,都被其竞争对手乙酒店承办。经查实,如果甲的酒店正常营业,很有可能承办这两场宴会。如果甲酒店起诉乙丙丁三人,下列哪个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

    A.设备损失费
    B.医药费
    C.交通费
    D.承办两场宴会的收益

    答案:D
    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甲酒店可能承办2场宴会的收益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15题:

    甲创作歌曲《法考之路》,乙在某商业场合对其进行了演唱,丙公司将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丁酒店把该唱片买回后在酒店大厅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戊广播电台在《法考倒计时》栏目中进行了播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B.丙公司把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C.丁酒店在酒店大厅将该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D.戊广播电台的播放行为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表演权、表演者权、播放者的义务。 根据《著作权法》第 37?条第 1?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可知, A?选项正确。 根据 《著作权法》第 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著作权法》第 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利用他人的表演制成唱片,需要经过词曲作者和表演者的同意并向其付费, 故 B?选项说法错误。 表演权,指的是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根据《著作权法》第 37 条规定,需要经过词曲作者许可和付费,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机械表演权。故 C 选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 44 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电台播放唱片,只需要向词曲作者付费,不需要许可。故 D 选项说法错误。

  • 第16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则(  )。
    A.对于甲的损害,乙和酒店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甲的医药费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甲的医药费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甲的医药费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C
    解析:
    【精解】解答本题的关键是要区分共同侵权和各自过错,在共同侵权的情形下,行为人的主体具有复合性,行为具有共同性,结果具有单一性。单从行为判断,酒店和乙没有共同行为,故不能认定为共同侵权,只能认定为各自过错,因此,酒店和乙也没有连带责任关系,故排除B项和D项。注意:在各自过错的情形下,要区分主要责任和补充责任。本题中,乙承担主要责任是显而易见的。

  • 第17题:

    共用题干
    甲和乙都在某酒店住宿,某日在酒店餐厅发生争执,进而动起手来,甲用水果刀将乙扎伤,乙当场死亡。酒店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将甲抓获。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侦查人员到达酒店以前,该酒店应当:()
    A:酒店保安应将甲先行抓获等待侦查人员的处理
    B:保护好犯罪现场
    C:先行对甲进行讯问
    D:对甲的房间进行搜查

    答案:A,B
    解析:
    【考点】单位和个人保护现场的义务和侦查权的主体。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酒店有义务维护其范围内的顾客的生命安全和秩序,对于违法者可以抓获并及时送公安机关处理,但不能自行讯问和进行搜查。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考点】勘验、检查的程序和扣押的范围。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可见,A、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可见,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可见,D正确。本题应全选。


    【考点】拘留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自行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而无需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B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讯问犯罪嫌疑人,C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18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承担。

    A.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店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19题:

    材料①:花果山大学法学院的孙某在学校西门外的甲酒店吃“毕业散伙饭”时,私自带走甲酒店的精美菜单作纪念。十年后,良心不安,孙某回校参加“正部级毕业生高峰论坛”时,将该菜单带回,秘密置于甲酒店的餐桌上(因十年来甲酒店的菜单样式维持原有风格,甲酒店不知其事)。 材料②:当晚,初次到甲酒店吃饭的乙,见该菜单,惊喜于菜美价廉,遂点了一份 “龙虾、鲍鱼、海参三结义”的高级套餐。结账时,甲、乙为就餐费发生争议(按甲所见的旧菜单,该套餐的价格为200元;按甲酒店当下的新菜单,该套餐的价格为800元)。 问题:就甲、乙间的餐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间成立价款为200元的餐饮合同
    • B、甲、乙间成立价款为800元的餐饮合同
    • C、甲酒店有权撤销该餐饮合同
    • D、乙有权撤销该餐饮合同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甲某因被害人乙某曾与其妻子吵架,而带领二人到乙某家中,质问乙几句之后,便当胸一刀,刺破心脏。然后又将乙某拖出房屋外,乙某倒地。甲某等人见状未予理会,径自离去。()

    • A、甲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 B、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 C、甲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D、甲某等人构成聚众斗殴罪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甲、乙二人是邻居,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甲将乙打成轻伤,乙将甲诉至法院,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甲服判,不愿意提出上诉。乙不服,欲提出上诉。在上诉期内,乙父死亡,乙为父奔丧而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乙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必须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提出申请
    • B、提出该申请需要经其辩护人同意
    • C、乙无权提出该申请
    • D、期间是否恢复,由人民法院决定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甲支付费用,乙为甲的A、B、C、D等30名大区经理提供‘克隆岛10日文化游’。”合同签订后,乙电话告知长期合作单位“克隆岛马杀鸡大酒店”(简称‘丙酒店’):“甲系乙重要客户,希望乙重视食品安全,一定尽力避免此前多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好本团的接待。”后因丙酒店提供的食品缺陷,A、B、C、D等30人发生食物中毒,住院治疗多日。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A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

    B有权请求乙与丙酒店就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C

    C有权请求丙酒店承担违约责任

    D

    D有权请求丙酒店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情形,乙(或者乙的继承人)有权请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是()。
    A

    甲、乙系夫妻,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情绪激动的妻子乙打开客厅窗户欲跳楼自杀,丈夫甲不加劝阻,继续争吵15分钟后,乙跳楼身亡

    B

    甲商店将购进的100箱啤酒暂时堆放在人行道上,正在往店内搬运时,下夜班快速骑行的乙不慎撞在啤酒箱上遭受重伤

    C

    乙服毒后昏迷不醒,被送往甲医院救治,甲医院的医生因疏忽大意当成中暑治疗,乙因中毒死亡。后经鉴定,因乙中毒太深,即使甲医院诊断正确,也无力回天

    D

    为毒杀乙的耕牛,趁乙家中无人,甲于5月1日在该牛的饲料中投入足量的“肝肠寸断散”,三天后该牛必定死亡。5月1日当晚,因邻居丙燃放的鞭炮引燃乙的牛棚,中毒的牛被大火烧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创作歌曲《法考之路》,乙在某商业场合对其进行了演唱,丙公司将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丁酒店把该唱片买回后在酒店大厅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戊广播电台在《法考倒计时》栏目中进行了播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B

    丙公司把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C

    丁酒店在酒店大厅将该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D

    戊广播电台的播放行为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B项,《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因此,利用他人的表演制成唱片,需要经过词曲作者和表演者的同意并向其付费。
    C项,表演权,指的是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其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丁酒店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侵犯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机械表演权。
    D项,《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己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电台播放唱片,只需要向词曲作者付费,不需要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