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答应儿子,若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就带他儿子出国旅游。陈某对儿子的这种行为属于( )。A.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题目

陈某答应儿子,若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就带他儿子出国旅游。陈某对儿子的这种行为属于( )。

A.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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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二)

    张某是专业摄影师,欲赴日本探亲,邻居陈某特别委托张某购买Sony摄像机一部。两个月后,张某回国,带回Sony摄像机一台,价值10000元,送至陈某家。但此时陈某已经去世,陈某儿子以父亲已去世为由拒绝收下摄像机。

    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代理人陈某已经死亡,张某的代理行为无效

    B.张某的代理行为有效

    C.陈某的儿子有责任承受该代理行为的结果,支付摄像机价款

    D.陈某的儿子无责任承受该代理行为的结果,支付摄像机价款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 )时起算。

    A.甲的儿子入校

    B.甲的儿子考上大学

    C.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

    D.双方达成协议时


    参考答案:C
    解析: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和乙约定其子考上大学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所以时效期间应当在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起算。

  • 第3题: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这种行为属于附义务法律行为。


    答案:错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第二步,附义务法律行为中的义务具有强制性,必须加以履行。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乙未来是否能考上大学是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和或然性,故甲对儿子的允诺实际上是将某一条件的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根据,所以甲对乙的行为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题干说法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

  • 第4题:

    陈某和其妻子经常争吵,但是其妻子又不愿意与其离婚,陈某遂萌生往其妻子饭里下毒杀害其妻的念头,但是又不忍心杀害自己的儿子。所以陈某将儿子送到相隔3里地的父母家。并嘱咐儿子千万不要回家。陈某回家后在饭菜里下了毒就出去了。其儿子不愿意在奶奶家呆,遂偷偷跑回家。陈某儿子和妻子共同将有毒的饭菜吃下,均因中毒死亡。请问陈某对其妻子和儿子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分别是什么?()

    A.都是间接故意

    B.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间接故意

    C.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D.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C

  • 第5题:

    陈某答应儿子,若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就带他儿子出国旅游。陈某对儿子的这种行为属于( )

    A.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C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故本题选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