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供电营业规则》对窃电行为是如何确定和处理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如何处理?
    应予制止并可当场终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2题:

    供电企业如何处理窃电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窃电办法》第13条规定:用电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确认用户有窃电行为,用户无异议的,用电检查人员可以向窃电用户开具窃电通知书。窃电用户应当按照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用电违约费用;没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应补交电费的3倍收取用电违约费用。

  • 第3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窃电行为有几种类型?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 第4题:

    《供电营业规则》: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

    A予以制止并当场中止供电

    B上报上级领导后再予以处理

    C窃电者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即可

    D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还需承担违约使用电费


    A,D

  • 第5题:

    供电公司对有窃电行为的客户应如何处理?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行为,应予以制止,保护好现场并报告电力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后,终止供电。
    客户对窃电事实无异议时,供电企业可按所窃电量补收电费,并收取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