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工资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A.475B.777.27C.825D.1425

题目

N 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工资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A.475

B.777.27

C.825

D.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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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09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工作期间,M公司继续向陆某支付工资,但取消职务奖金,由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补助。2009年陆某的收入如下:
    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5000元。
    2)1-2月份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4000元。
    3)3-12月份从N公司每月取得补助6000元。
    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
    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30000元。
    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陆某从M和N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0675
    B:27625
    C:29200
    D:33775

    答案:B
    解析:
    1.年终奖适用年终奖特殊计税方法,30000÷12=2500(元),据此,确定适用税率15%,速扣数125元。因此,陆某12月份取得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
    2.在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每个月支付工资代扣代缴的时候,只有雇佣单位N公司扣除费用。派遣单位M公司不扣除费用,直接就发放工资全额计税。因此,N公司每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00-2000)×15%-125=475(元)。
    3.1-2月个税=[(5000+4000-2000)×20%-375]×2=2050(元),3-11月份工资所得个税=[(5000+6000-2000)×20%-375]×9=128.25(元),12月工资个税和监事费个税=(5000+6000+30000-2000)×25%-1375=8375(元),陆某从M和N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375+2050+12825+8375=27625(元)。
    4.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税;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全额计税。因此,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50%×20%+2000×20%=550(元)。
    5.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1-20%)×20%×12=7680(元)。
    6.取得的存款利息免税;非上市公司股息没有优惠政策。

  • 第2题:

    共用题干
    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09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工作期间,M公司继续向陆某支付工资,但取消职务奖金,由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补助。2009年陆某的收入如下:
    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5000元。
    2)1-2月份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4000元。
    3)3-12月份从N公司每月取得补助6000元。
    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
    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30000元。
    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550
    B:650
    C:750
    D:850

    答案:A
    解析:
    1.年终奖适用年终奖特殊计税方法,30000÷12=2500(元),据此,确定适用税率15%,速扣数125元。因此,陆某12月份取得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
    2.在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每个月支付工资代扣代缴的时候,只有雇佣单位N公司扣除费用。派遣单位M公司不扣除费用,直接就发放工资全额计税。因此,N公司每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00-2000)×15%-125=475(元)。
    3.1-2月个税=[(5000+4000-2000)×20%-375]×2=2050(元),3-11月份工资所得个税=[(5000+6000-2000)×20%-375]×9=128.25(元),12月工资个税和监事费个税=(5000+6000+30000-2000)×25%-1375=8375(元),陆某从M和N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375+2050+12825+8375=27625(元)。
    4.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税;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全额计税。因此,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50%×20%+2000×20%=550(元)。
    5.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1-20%)×20%×12=7680(元)。
    6.取得的存款利息免税;非上市公司股息没有优惠政策。

  • 第3题:

    共用题干
    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09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工作期间,M公司继续向陆某支付工资,但取消职务奖金,由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补助。2009年陆某的收入如下:
    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5000元。
    2)1-2月份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4000元。
    3)3-12月份从N公司每月取得补助6000元。
    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
    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30000元。
    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100
    B:4620
    C:7680
    D:9520

    答案:C
    解析:
    1.年终奖适用年终奖特殊计税方法,30000÷12=2500(元),据此,确定适用税率15%,速扣数125元。因此,陆某12月份取得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
    2.在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每个月支付工资代扣代缴的时候,只有雇佣单位N公司扣除费用。派遣单位M公司不扣除费用,直接就发放工资全额计税。因此,N公司每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00-2000)×15%-125=475(元)。
    3.1-2月个税=[(5000+4000-2000)×20%-375]×2=2050(元),3-11月份工资所得个税=[(5000+6000-2000)×20%-375]×9=128.25(元),12月工资个税和监事费个税=(5000+6000+30000-2000)×25%-1375=8375(元),陆某从M和N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375+2050+12825+8375=27625(元)。
    4.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税;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全额计税。因此,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50%×20%+2000×20%=550(元)。
    5.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1-20%)×20%×12=7680(元)。
    6.取得的存款利息免税;非上市公司股息没有优惠政策。

  • 第4题:

    中国公民刘某,2015年由甲公司派遣刘某到乙公司进行技术指导,甲公司向刘某支付工资2000元/月,乙公司向刘某支付工资6500元/月。刘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95
    B.295
    C.445
    D.290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是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刘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6500-3500)×20%-555=445(元)。

  • 第5题:

    共用题干
    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09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工作期间,M公司继续向陆某支付工资,但取消职务奖金,由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补助。2009年陆某的收入如下:
    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5000元。
    2)1-2月份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4000元。
    3)3-12月份从N公司每月取得补助6000元。
    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
    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30000元。
    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工资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A:475.00
    B:777.27
    C:825.00
    D:1425.00

    答案:A
    解析:
    1.年终奖适用年终奖特殊计税方法,30000÷12=2500(元),据此,确定适用税率15%,速扣数125元。因此,陆某12月份取得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
    2.在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每个月支付工资代扣代缴的时候,只有雇佣单位N公司扣除费用。派遣单位M公司不扣除费用,直接就发放工资全额计税。因此,N公司每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00-2000)×15%-125=475(元)。
    3.1-2月个税=[(5000+4000-2000)×20%-375]×2=2050(元),3-11月份工资所得个税=[(5000+6000-2000)×20%-375]×9=128.25(元),12月工资个税和监事费个税=(5000+6000+30000-2000)×25%-1375=8375(元),陆某从M和N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375+2050+12825+8375=27625(元)。
    4.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税;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全额计税。因此,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50%×20%+2000×20%=550(元)。
    5.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1-20%)×20%×12=7680(元)。
    6.取得的存款利息免税;非上市公司股息没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