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与乙企业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商品,甲企业货物价值20万元,乙企业货物价值25万元,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甲企业支付补价5万元。此项业务应纳印花税( )元。A.150B.135C.270D.300

题目

甲企业与乙企业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商品,甲企业货物价值20万元,乙企业货物价值25万元,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甲企业支付补价5万元。此项业务应纳印花税( )元。

A.150

B.135

C.270

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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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企业2019年3月与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注明运费和保管费合计4万元,另外,合同注明所运输货物价值15万元。2019年3月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

    A.20
    B.40
    C.80
    D.190

    答案:B
    解析: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2019年3月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4×10000×1‰=40(元)。

  • 第2题:

    甲企业2018年8月签订一份以货易货合同,以一批价值600万元的货物换取乙企业一批价值500万元的材料,取得差价款100万元;当月将换入的材料移送丙企业,委托丙企业加工服装一批,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注明丙企业提供辅料20万元,收取加工费20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印花税( )元。

    A.3400
    B.3600
    C.4400
    D.4700

    答案:C
    解析:
    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依照“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印花税=(600+500)×10000×0.3‰+(20+200)×10000×0.5‰=4400(元)。

  • 第3题:

    甲企业2019年3月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以货易货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以价值55万元的A货物交换乙企业的B货物,乙企业支付差价3万元,则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元。

    A.339
    B.312
    C.321
    D.165

    答案:C
    解析:
    本题是乙企业支付了差价,所以可以推断出乙企业货物的价值是52万元,也就是甲企业销售了55万元的货物,然后购进了52万元的货物。所以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印花税=(55+52)×0.3‰×10000=321(元)。

  • 第4题:

    甲企业以价值1200万元的商品换取乙企业价值1000万元的原材料,乙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企业差价款200万元,甲乙双方签订了以货换货合同。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0.36万元
    B.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0.66万元
    C.乙企业应缴纳印花税0.3万元
    D.乙企业应缴纳印花税0.36万元
    E.甲乙企业合计应缴纳印花税1.32万元

    答案:B,E
    解析:
    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计税贴花。甲乙双方各自应缴纳印花税=(1200+1000)×0.3‰=0.66(万元),双方合计应缴纳印花税=0.66×2=1.32(万元)。

  • 第5题:

    某企业以“买二赠一”的方式销售货物,2019年6月销售甲商品80件,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8万元,同时赠送乙商品40件(乙商品不含税单价为1800元/件,总价值7.2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确认甲商品的销售收入为( )万元

    A.28
    B.35.2
    C.22.27
    D.16.31

    答案:C
    解析:
    对于企业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甲商品销售收入=28/(28+7.2)×28=22.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