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某房地产公司2004年有关业务如下:
(1)1月份,房地产公司招标建商品房,甲建筑公司中标承建A地和B地两项商品房建筑工程,工程价款分别为5000万元和3000万元。甲建筑公司将B地商品房建筑工程转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价款2820万元。
(2)8月份,B地商品房工程完工,甲建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甲建筑公司将其自建的市场价格为1600万元的C地商品房(建筑成本1200万元)抵顶应付乙建筑公司的工程价款,另外支付银行存款1220万元;乙建筑公司将其对外出售,取得销售收入1850万元。
(3)9月份,A地商品房工程完工,房地产公司与甲建筑公司进行A地、B地商品房工程价款结算。房地产公司用其市场价格为2000万元尚未开发的土地(2000年以出让方式取得,支付土地出让金1200万元)抵顶甲建筑公司的工程价款,另支付银行存款5000万元,其余款项以甲建筑公司在A地为该房地产公司建造的一部分商品房(相应建筑安装成本为600万元)抵顶。
(4)10月份,房地产公司自建商品房250000平方米,工程成本1350元/平方米,售价2600元/平方米。当月销售自建商品房150000平方米;将2000平方米自建商品房无偿赠送给某单位,将8000平方米自建商品房向C公司投资,占C公司股份的1%。
(5)10月份,为改善办公条件,房地产公司将1500平方米自建商品房装修后作为公司办公楼;将本单位的旧办公楼出售,取得销售收入480万元.该办公楼于1998年购进,购进价格520万元。
(6)11月份,房地产公司销售由甲建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45%,取得销售收入3200万元,销售由乙建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78%,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
(7)3月份该房地产公司签订出租写字楼协议,租金收入20万元/月,从4月份起,租期2年,根据合同规定,写字楼由承租方组织装修,装修费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垫付装修40万元,装修费从租金中扣除,扣除装修费后,房地产公司2004年收取租金共计140万元。
(8)12月份,房地产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建筑设备,取得销售收入135.2万元,该设备原值120万元,已提折旧0.2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1、该房地产公司全年应纳营业税税额( )万元。
A、3143.10
B、3107.92
C、3083.10
D、2993.10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原告:某省B建筑公司被告:某省A房地产公司2012年11月22日某省A房地产公司就一住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省B建筑公司与其他3家建筑公司共同参加了投标,结果由B建筑公司中标。2012年12月14日,A房地产公司就该项工程建设项目向B建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其中载明:工程建筑面积74781m2,中标价格8000万元人民币,要求于12月25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2月28日开工。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B建筑公司按A房地产公司的要求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订施工承包工程合同,A房地产公司也就同意了这个意见。之后,B建筑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平整了场地,将打桩桩架运人现场,并配合A房地产公司在12月28日打了两根桩,完成了项目的开工仪式。但是,工程开工后,还没有等到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双方就因为对合同内容的意见不一而发生了争议。A房地产公司要求B建筑公司将工程中的一个专项工程分包给自己信赖的C公司,而B建筑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13年3月1日,A房地产公司明确函告B建筑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无可奈何的B建筑公司只得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B建筑公司指出,A房地产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按招标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是A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B建筑公司要求A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560万元。但A房地产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的合同尚未签订,因此双方还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房地产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
问题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说明理由。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说明理由。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原因在于,招标行为符合要约的概念和条件。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往往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由于投标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那么招标人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之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因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招标人)同意要约(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而投标文件又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两者的内容构成了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