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0 B.28000 C.35000 D.35500
第1题:
中国公民张先生2008年取得以下收入:
(1)张先生为某公司雇员,每月工资3000元且于当月15日发放。
(2)2008年该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08年6月28日,该公司授予张先生股票期权50000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08年12月28日起张先生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
(3)2008年12月28日张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50000股,当日股票在上证交易所的公平价格6元/股。
(4)2008年3月份因拥有上市公司股票而分得股息5000元;2008年4月份,张先生转让所有股票,取得转让净收入45万元,同月转让其他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30万元,在境外未缴税款。
(5)2008年12月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此外,张先生还担任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15万元,张先生将其中的5万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红十字事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张先生全年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张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张先生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张先生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张先生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张先生12月份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张先生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600)×l0%一25]×2+[(3000—2000)×10%—25]×10=980(元)
(2)张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6—2.5)÷6×25%—l375]× 6=35500(元)
2008年6月28日授予股票期权,2008年12月28日行权,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为6个月。
(3)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境外股票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0×20%=6(万元)
(4)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2008年3月份因拥有股票而分得股息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50%×20%=500(元)
(5)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1—20%)—50000]×40%—7000=21000(元)
(6)30000+12=2500(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张先生12月份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l25=4375(元)
第2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TYU关于“股票期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税方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B.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C.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D.张先生股票期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60元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接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的行权所得
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净所得
因持有该股票而获得的股息
第10题:
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因拥有股票期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所得时,纳税确有困难的,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股票期权的员工在行权日不实际买卖股票,而是按照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指定的股票市场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按股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1题:
0
28000
35000
37720
第12题:
0
87940
89000
89875
第13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的相关规定,下列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是( )。
A.分得的股息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B.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C.行权时的行权价与实际购买价之间的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D.行权时的行权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按“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0
30000
60000
150000
第21题:
第22题:
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实际行使该股票期权购买股票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将取得的一般股票期权在行权前转让,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行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取得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第23题:
分得的股息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行权时的行权价与实际购买价之间的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行权时的行权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按“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